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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1月23日

租房合同簽完有必要去公證嗎?求告知

問題描述 租房合同簽完有必要去公證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無論是租房還是自己的房子都是要去您所居住地的居委會辦理,租房還需要租賃合同和房東的簽字證明,帶身份證,以及需要拍照和照片回執資訊去街道辦理居委會辦理、他會派人審核你的住所有無你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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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房屋承租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房屋租賃雙方經過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致的原則,達成了有這些租賃協議。租賃費交付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用於,房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年,每年(月)交付一次;在地點交付;租賃時間暫定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後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新合同期間的租賃費等重新商定。甲方的責任與權利1.對房屋自然損耗的維修。如漏雨、油漆門窗等;2.按時收取房屋租賃費,簽訂合同時收取租賃費,收取時出具收據;3.不得隨意終止合同,若終止應加倍賠償對方損失元,並支付違約金元;4.發現乙方任意損害房屋及設施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或恢復原狀;5.若有舊城拆遷等原因需要終止合同時,需要提前告知,並賠償損失元;乙方的責任與權利1.按時付給甲方租賃費,承擔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物業費、水、電費等;2.不得私自對房屋進行改造,不得任意損害房屋及設施;3.在合同期間內,不得隨意終止合同;4.可以經甲方同意後裝修房屋;雙方的其他約定1、經甲方同意的乙方裝修費用可以抵用房租款;2、若遇到拆遷給乙方的經營造成損失,拆遷方發放的補償款由乙方所得,但乙方不得與上述第(3)條第(5)補償款款重複;3、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的原則按法律規定協商解決;甲方乙方年月日

  • 首先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如有,在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8、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這些事項都是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時應注意的。

  • 您好!我的租房糾紛詳細如下:2010年4月8號簽租房合同,租金1200元,付三押一,合同期為一年.第一季度租金到期為7月8日,但我因為工作原因在6月23日向房東提出退房申請,房東同意了,之後就叫人來看房,房子7月12日正式租出去.租房時由於考慮到工作不穩定的原因,所以簽租房合同時,補充了一條協議:如果雙方有一方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來,在經過另一方同意後,房東退還押金並終止合同.此協議當著仲介的面房東同意了的,房東說只要提前說聲就行了.此外合同上再沒有關於提前退房違約責任的條款和違約金為多少的條款.我7月6號就已搬出來並交清水電費.然後7月7號房東以別人要看房為由找我要回鑰匙,房東說房子租出去後給我電話再看情況退還我部分押金.但房子租出去後房東並沒給我電話,是我自己7月11號去房子那才發現已有人搬進去住,我去問新的租房客,他說是7月12號正式交租.當天我就找房東,房東承認房子是租出去了,我找她要押金,並表示我違約對你產生的損失由我來承擔(實際損失就是9號到11號三天的租金),要求其退還押金.房東說這幾天忙沒時間,並跟我約在7月15號,結果我7月15號給她電話,她說在幫忙辦婚事沒空,又約我說19號或者20號吧,我20號給她電話,她以在下雨為由說不方便,我說我去找她也不行,並說:明後天給我電話,結果我等了幾天都沒看到她打來的電話,於是24號今天我主動再打給她,但她一直不接電話.現在不知道怎樣才能拿回押金,又沒有房東住的位址,只有出租房的地址,但房子都已經租給別人了.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聽說訴訟費用很貴,而且我也有違約(只提前了半個月退房),所以不知道通過官司能否要回押金請求懂法律的朋友們幫助,謝謝!

  • 給你以下分析:這樣的人適合買房一、是這類人群相對應該成熟一些,包括工作多年、經濟實力雄厚的白領。二、是還有些置業升級願望強勁的購房者,也可以賣掉舊房買新房,滿足對生活品位的追求。此外,準備結婚的新人如果資金不足的話,二手房則是不錯的婚房選擇。這樣的人適合租房一、是初入職場的年輕人,特別是剛畢業的大學生,經濟能力不強,選擇租房尤其是合租比較划算。二、是工作流動性較大的人群,在工作尚未穩定時買房,一旦工作調動會產生一筆不菲的交通成本支出;三是收入不穩定的人群,一旦出現難以還貸的情況,房產甚至有可能被銀行沒收。買房優勢1、有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滿足自己的佔有欲,有歸屬感。2、可以隨意裝修、買傢俱。3、不用忍受房東催繳房租、搬家等。4、孩子可以就近入託、入學。5、將來可以出租、轉讓,當作家庭的保值資產。租房優勢1、租房只需拎包入住,無論將來去哪裡工作和生活,沒有處置房產的麻煩。2、不用擔心能否拿上房產證。3、可以隨時炒掉房東。4、省出的貸款,可以提高生活品質,或者存起來。5、不擔心房價下跌。買房劣勢1、必須當房奴。2、擔心房子品質不過關,不能順利交房、拿到房產證,社區環境、物管不符合自己期望。3、擔心房價下跌。4、擔心社區治安、鄰居人品。5、去外地就學、工作,房產處置很麻煩。租房劣勢1、沒有歸屬感,不能隨意裝修、置辦家電。2、擔心房東漲租、催租,提前毀約收房。3、擔心房屋品質、鄰居人品、社區治安狀況。4、孩子沒法落戶,入託、入學需要掏擇校費。

  • 1、如果你買的是期房,一般會簽4份或5份購房合同(視一次性付款或貸款而定)和三分前期物業合同,還有你的購房發票(交多少拿多少,如果貸款,你先拿到首付款發票,等銀行下款,再拿下款發票。)2、簽完合同後當地房管局會有購房合同的備案。最後你拿到手的一般是兩份開發商蓋過章的合同,和一份前期物業合同。3、竣工交房時,你要拿到手的是房產證和土地證。還有前期的購房發票要換一張新的,因為會涉及到面積誤差(3%以內多貼少補,超過3%的,開發商雙倍返還多出來的面積開發商不收錢)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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