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禦景灣開發商違約交房,可以申請退房嗎?
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7月20日

禦景灣開發商違約交房,可以申請退房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可以退房,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後,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後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
 相關用戶問答
  • 在房產行業,買房人有苦難言,由於延期交房現象普遍存在,讓業主們煩惱不堪,而開發商們卻理直氣壯,買房成為讓人很頭疼的問題之一。我們來看下交房的時候要弄清楚的幾點關注事項吧!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條件,小心開發商的文字遊戲入住是普通公眾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為房屋具備能夠居住使用的條件,如生活用水、用電、用氣等能夠正常提供。假如合同約定將入住作為交付條件,則入住就成為判斷交付條件是否具備的標準。2.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關於房屋在約定時間尚未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即要求購房者入住,那麼購房者應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實際上,有部分開發商目的是防止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房屋尚未達到入住條件時便通知購房者入住。3、不可抗力引起延期不能全免責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防止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發生不可抗力引起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規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責任的情形外,則依照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合同當事人在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4、購房者需要保留的證據材料購房者應從購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購房過程中形成和出現的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短資訊、報紙公告、銷售廣告、照片、錄影、政府相關部門證明等證據材料,以備在維權需要時所用。在遇到開發商延遲交房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你也知道法院是講究證據的地方,你應該保留購房合同、認購書、相關部門證明材料、開發商書面通知等,這樣對你上訴才會有利的。

  • 看協議怎麼簽的,按理說+3%以內你補,超過+3%的開發商買單,-3%以內開發商按平價退錢,超過-3%的按溢價賠錢。確實應該按照實測的大小計算,按前述約定處理。如果合同簽得很清楚,那依法維權,沒什麼好講的,延誤交房讓他賠償違約金,如果合同不清楚,則申請仲裁。大出這麼多,開發商這是明擺著想騙錢。

  • 對於交房的時間,大家都會聲討開發商延期交房。但是有些時候開發商也會有提前交房的情況出現,但開發商提前交房好嗎?我們一起來看一下開發商提前交房好處和開發商提前交房壞處吧! 開發商提前交房好處: 一般來說建築封頂以後,電梯-水電-門窗-內部公共區域-外部公共區域-實測面積-抹灰-外立面清洗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這個要看開發商自己的開發計畫了,處於預算計畫和成本考慮一般來說不會提前交房,如果是行銷需求或者其他變化在資金和工程進度允許的情況下,也可能提前交房,而且提前交房可以解凍開發商在政府的期房預售押金,對開發商的資金流轉也是有一定好處的。而對我們業主來說,可以提前拿到房子,對房子的規劃裝修也有比較充足的時間安排等等,也是好事一件。 開發商提前交房壞處: 開發商提前交房是比較少的,所以最擔心的就是開發商在交房條件沒有達到的情況下利用購房者想快點兒收房的心理偷工減料,用“提前交房”掩蓋品質問題,使業主們接受品質不合格的房子,而業主們如果簽字收了這種品質有問題的房子,就等於放棄了法律賦予的權利,最終損害自己的利益,也讓開發商逃脫了責任。 開發商提前交房一定要做請專業的驗房師來驗房,如果房子不合格的話堅決不能簽字收房。目測難以檢驗房屋品質,尤其不要被開發商提供的簡單裝修所蒙蔽。手續證件不齊全的房屋不管什麼理由,都要堅決不能接受。

  • 1、開發商屬於違約,違反了關於“閣樓面積不超過平層面積的50%”的約定。 2、你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或者不解除合同,直接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 3、面積的計算,大體如你所說,合同的約定不符合國家的規定,你有權要求開發商按照國家的規定計算面積。(後附具備規定) 4、你的合同前後並不矛盾。前面是關於建築結構或面積分配的約定,後面是關於計價方法,即以實際建築面積為准。 5、你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面積超出部分的費用。

  • 開發商未按照合同約定現實交房,開發商的行為應該構成違約責任,應當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而未接受房屋的業主也當突然不用承擔物業費(物業費的說法是開發商騙取錢財的手段)。另外,既然該物業已被相關部門證實未經驗收,則依法能使用,開發商更不應該交付業主適用。對此可以要求開發商出具驗收合格報告,否則應向相關建設部門舉報,並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 違約責任。如需幫助可致電律師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