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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8月02日

物業管理的職責?麻煩說說。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關於物業管理的職責的問題,我來回答首先物業是給業主提供服務的,為了讓業主更好的居住,社區內的綠化、垃圾清理都是物業該管的,以及就是負責住房的電力系統、消防系統、電梯系統、空調系統和排水系統等這些都是物業應該管理的。交物業費的時候應諮詢清楚,以免後期產生不必要的麻煩。期望可以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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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大精裝房問題,家裡滲水的解決方法是:1、外牆漏水。那應該找物業解決問題,由於外牆漏水修補起來很麻煩。2、衛生間、廚房、陽臺漏水,那就是防水沒做好,那就要將地面地磚或者衛生間沉箱拆掉,重新找平做防水,再貼磚,貼磚的時候儘量小心,不要將防水層刮掉,以及就是需要關注地面與牆面介面位置防水的介面位置。3、水管漏水的話,就是排查漏水位置,將小範圍的地磚拆除,然後將水管重新修補好,水壓測試,沒問題的話那就可以重新鋪磚了。

  • 有的是把廚房改成臥室,陽臺改成廚房。有的是做隔牆改成的三室。要看實際房型是否可以改出來

  • 樓頂露天陽臺封閉前一定要與物業公司協商經過許可在施工,有時城管也查違,包括鄰居之間都需要協調好。通常都是請施工隊進行施工,用的材料不盡相同,有用防火彩鋼板。塑鋼材料,前提要選取輕體材料,減少承重,還需要關注別破壞防水層。

  • 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並要抄下證件的號碼。房子宏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社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約定房子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實際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的服務專案、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關注開發商使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實際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房子的保修期限和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品質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品質問題,並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關於五證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影本;或者提供社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引發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引發購房合同無效。第二項:關於公攤面積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築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築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並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第三項:關於房產證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並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引發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第四項:關於書面通知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後(如:交房通知),開發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後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託自己的責任。第五項:關於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開發商開發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為相同結構位置不好的樓層。第六項:關於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有的開發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假如此類房屋出售,開發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由於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第七項:關於物業管理公約陷阱:《物業管理條例》清楚表明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商要與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否則,開發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第八項:關於各方責任範圍陷阱:假如因開發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引發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範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實際範圍。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 1.確保BIOS中無線網卡存在,如果BIOS找不到無線網卡,請刷新BIOS或者將BIOS還原出廠預設後進一步確認;2.如果可以進入系統,在系統的裝置管理員中確認無線網卡是否存在,驅動是否最新版本;3.嘗試使用Dell無線網卡使用配置程式或者系統自帶無線配置程式來管理無線網卡;4.如果無線網卡無法連接到AP,且無法確認無線問題還是AP路由器問題,可以嘗試無線網卡如何雙機互連來測試(需要兩台帶無線網卡的機器)。(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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