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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8月09日

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辦法?有沒有人曉得?

問題描述 求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辦法和細節~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勸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應該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入業主的同意。2、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3、通常情況下由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按照建設部、財政部出臺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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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產權共有協議書甲方姓名:性別:男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乙方姓名:性別: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有這些共有人協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鑒於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出資比例甲占、乙占),購買座落於市縣街社區房樓單元室(室廳平米,車庫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二人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一、雙方在共有產權房屋沒有對外出租或者產權人一方在此經營、居住,由經營方或居住方,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物業費等經營或居住所產生的費用。產權人一方在共有產權房屋單獨經營,應給付另一方產權人相關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實際給付金額、給付時間、給付方式,應單獨訂立協議。二、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在此處房產居住的權利,產生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居住房間由雙方協商。如一方產權人在此處居住,應承擔房屋居住時的維修、裝修費用,如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占50%。三、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四、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產權人一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五、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中,共有房屋產權人一方對外簽訂的出租合同,應視為有效,對外簽訂合同一方,有義務將房屋出租時間、價格收益等情況,通報另一房屋共有產權人,並將房屋出租費用的50%,給付另一共有房屋產權人。如共有產權房屋在經營、出租過程中,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在外地、國外或需共同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及時趕回,為防止利益損失,雙方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委託第三人代為辦理,委託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書,簽訂的協議,應視為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六、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繼承權,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如發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有義務協助另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辦理共有房屋的產權過戶、繼承等相關手續,此訂立的協議繼續發生法律效率,不影響此協議的繼續有效執七、共有房屋產權人如一方在此經營、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經營、居住,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應該經共有房屋產權人雙方協商同意方可。七、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居住、出租、轉讓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辦理房產證姓名登記手續,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記,故立此協議。房屋及配套設施全部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該協議一式兩份,共兩頁,七條。雙方產權人簽字有效,協議自雙方共有產權房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協定一經簽訂,終身有效。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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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題一:房屋為什麼會漏水呢?1、新工房或商品房滲漏主要出現在屋頂、窗臺下沿、牆角和牆體開裂處。一般來說,新建房屋有一個建築沉降期。北方的建築物大多是平頂,如遇大風水天氣,屋頂不易排放積水,再加上防水材料品質或施工不過關的話,就更容易滲漏。這種情況的解決方法是重做防水,而預防這種情況的最好方法則是做好滲水檢驗。2、新房裝修不當易發生漏水現象:出現漏水的原因是管道沒有安裝好。例如安裝管道時的固定沒做好,造成管道鬆動而漏水。另外就是管道預留口位置有錯誤,混凝土澆築不到位,又或者是沒有做好漏水處理等。這種情況的解決辦法唯有鑿開管道重新做防水。問題二:導致房屋漏水的直接原因是什麼?房屋施工品質不合格是房屋滲漏的“罪魁禍首”;國家建設部規定,房屋建築工程的屋面防水設計,必須要由有防水設計經驗的人員承擔,屋面防水工程由防水專業隊或防水工施工。但是,某些房產商為所請的防水施工單位良莠不齊,使防水工程的品質無法保證。問題三:導致房屋漏水的真正原因是它?上層樓上房子施工破壞防水層。這個原因就很常見,也是許多人家中房屋漏水的真正原因,這個情況就沒話說了,純粹是樓層上方裝修施工作業導致的原因,解決決辦法就是找他們協商,把防水層補回去,這樣就能解決房屋漏水的情況了。房屋漏水糾紛處理責任歸誰管?一、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築工程品質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第一條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二、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裡面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麼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樓房公共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幹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其相關責任人;後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麼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三、公平責任對於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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