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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8月27日

出賣已滿5年的房產要交什麼稅?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呢

問題描述 出賣已滿5年的房產要交什麼稅?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子未滿五年賣掉要交的稅種:1、契稅:普通住宅稅率1.5%,非普通住宅稅率3%(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2、印花稅:個人購買或轉讓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3、營業稅:成交總價的5.8%(房產證辦證時間未滿二年交納,如辦證時間已滿兩年不用交納)。4、個人所得稅:對住房轉讓的個人,能夠提供完整、準確的有關憑證,能夠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採取查帳徵收,依應納稅所得額的20%計征個人所得稅;對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有關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採取核定徵收,稅率暫定為計稅價格的1%。
 相關用戶問答
  • 房產證上加名字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婚前一方的房子婚後添加另一方的名字,需要徵收契稅。稅費為“房產評估價格一半的3%”,即總房價的1.5%。假如按照此項契稅計算,一套總價為100萬的房產,若夫妻一方想要在房產證上加另一方名字,需要交納的更名契稅為100萬÷2×3%=1.5萬元的契稅。若房屋價值越高這部分契稅就更高。另一種情況是,婚後夫妻雙方或是一方購買的房屋,登記時產權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另一方提出增加自己的名字,則不需要徵收契稅,只要交工本費。原因就在於婚後購房的房產,已經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期望我的回答對您有用。

  • 劃撥土地房產過戶詳解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它是計劃經濟的特定產物,絕大部分掌握在企事業單位等使用者手中,並與房屋產權緊密結合,形成了房地產,從而游離了國土資源部門的管理與控制,隱形變相交易,造成國有土地資產嚴重流失。准予轉讓的條件及其方式劃撥土地使用權只有符合一定條件下方可轉讓。即:(1)土地使用者必須是企業、公司、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合法產權證明;(4)依照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所獲得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土部門審核認定)。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上形成房屋產權的轉讓,必須同樣要經過由劃撥土地使用權到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這一體制的轉換,未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不得轉讓。在城市規劃區,劃撥土地使用權上形成的房屋產權轉讓時,必須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予以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有劃撥土地上的房產轉讓程式(方案)方案一:要如何申請房產過戶,怎樣才可以獲得批准的問題?依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確需轉讓的,轉讓方應當書面提出申請,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批。轉讓方在向所在地市、縣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然後,分別到房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最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處分登記。方案二:持縣級以上國土部門批准轉讓文書,及相關材料至房管部門辦理登記,目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對其行政主體和執法主體(批准主體)規定明確,即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但沒有詳細的法律法規規定房屋登記部門在劃撥土地上形成房產處分的明確審查責任。因此根據其出具的批准轉讓文書,可視為允許其上市交易。需提交證件和資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企事業單位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法人代表身份證)3、房屋權屬證書;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買賣合同、互換合同、經公證贈與合同、分割協定、合併協定、入股協定、分立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5、國土部門批准轉讓文書;6、其他必要材料。

  • 答:不是的,期房的房產證還沒有出來,只是它相證在銀行。

  • 每個地方的房管局都有自己的官網的,如果是查房產證,你可以直接登錄官網,查找房產證備案查詢那,輸入房產證上的監證號和產權號!就可以查詢了,如果房產證還沒下來就找合同備案查詢那個,輸入合同備案號,身份證號,名字,就可以查詢了!

  • 可以啊按揭上是可以貸款的,主要分兩個方面1,拿到房產證了可以做抵押,可以做信貸2,沒拿到房產證只有做信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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