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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16年12月27日

商品房樓層層高不符合約定的高度該怎麼辦?

問題描述 商品房樓層層高不符合約定的高度該怎麼辦?可以拒絕收房和收取補償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司法解釋雖然只是規定面積誤差的出來,我覺得層高誤差也可以參照適用。
2013年09月22日 00:00

可以找物業來協商解決,通過物業找到開發商置業來解決,解決不了肯定不能簽收房子啊,每套房子容易嗎,但最多也就賠點錢,比可能再有別的了

 相關用戶問答
  • 商品房的樓層高度不是絕對的,通常應該符合以下標準:第2.6.1條住宅層高不應高於2.80m。第2.6.2條臥室、起居室的淨高不應低於2.40m,其局部淨高不應低於2m。第2.6.3條使用坡屋頂內空間作臥室時,其一半面積的淨高不應低於2.10m,其餘部分最低處高度不宜低於1.5m。第2.6.4條廚房的淨高不應低於2.20m,衛生間、廁所、貯藏室的淨高不應低於2m。第2.6.5條衛生間、廁所內採用蹲式大便器時,其蹲位處地面距上部存水彎的淨高不應低於1.90m。上述只是最低標準,假如購房合同中買賣雙方對層高另有約定(該約定應該高於國家標準,否則無效),則開發商交房時應當達到約定的標準。而自建房層高通常在3.2m~3.6m之間,層高高空間寬敞空氣流通較好,但過高也是浪費材料的。假如是聯排的話還要考量左鄰右舍的情況。期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祝您生活愉快!

  • 根據《合同法》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所以如果沒有達到約定的高度,即使符合國家標準也屬於違約行為,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 可以的,只在四邊做,做出來三四十公分是不會影響家裡整體層高的

  • 商品房的樓層高度不是絕對的,一般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第2.6.1條住宅層高不應高於2.80m。 第2.6.2條臥室、起居室的淨高不應低於2.40m,其局部淨高不應低於2m。 第2.6.3條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臥室時,其一半面積的淨高不應低於2.10m,其餘部分最低處高度不宜低於1.5m。 第2.6.4條廚房的淨高不應低於2.20m,衛生間、廁所、貯藏室的淨高不應低於2m。 第2.6.5條衛生間、廁所內採用蹲式大便器時,其蹲位處地面距上部存水彎的淨高不應低於1.90m。 上述只是最低標準,如果購房合同中買賣雙方對層高另有約定(該約定必須高於國家標準,否則無效),則開發商交房時應當達到約定的標準。 而自建房層高一般在3.2m~3.6m之間,層高高空間寬敞空氣流通較好,但過高也是浪費材料的。如果是聯排的話還要考慮左鄰右舍的情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 作為商品房的出賣人通過認購、定購、預訂等方式向原告收取定金,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雙方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原告與被告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口頭協議,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故雙方口頭協定無法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原告訴求被告繼續履行,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採信。 被告收受定金後,應當根據自己的開發房屋情況,主動按約定與原告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依約定內容進行履行。由此可看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系被告方原因,被告方應當依法將其收受原告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定金雙倍進行返還。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開發商應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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