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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12月07日

請教懂的朋友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有什麼流程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你好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協定方式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除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採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外,方可採取協定方式。現在兩次土地大限後已經基本沒有可協議出讓的土地了,除非政策性很強的用地專案。
2016年12月07日 00:00

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一個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是不同意思。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是土地交易一級市場,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國家通過拍賣、招標、掛牌出讓和協定四種方式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是土地使用權交易二級市,採取方式多為出售、交換和贈與。

2016年12月07日 00:00

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須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土地使用權才能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有協議出讓、招標、拍賣和掛牌四種方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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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範圍,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徵收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以下簡稱土地出讓收入)是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臵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包括受讓人支付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土地價款的實際範圍包括: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總成交價款;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使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變現處臵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

  •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四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掛牌出讓2、設立商業建設用地使用權不是一種出讓類別,只是土地的用途類別;不同的用途,最高出讓年限不同。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四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掛牌出讓2、設立商業建設用地使用權不是一種出讓類別,只是土地的用途類別;不同的用途,最高出讓年限不同

  • 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佈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 工業用地必須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底價和成交價格均不得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最低價標準。大致的流程如下:1.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出讓地塊的正常土地市場價格進行評估2.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發佈,並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3.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經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後,拍賣人或掛牌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向競得人核發建設專案用地預審批准檔4.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向受讓人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並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批准書》確定的時間和條件將出讓土地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付清全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依法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 有多種分類方式: 1、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取得的方式分為:出讓、劃撥兩種方式。 2、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取得的性質分為:原始取得、繼受取得。 3、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土地用途分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過去籠統的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當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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