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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13年09月28日

房地產公司的土地增值稅怎麼算的?

問題描述 房地產公司的土地增值稅怎麼算的?謝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首先確定增值額與扣除項目合計的比例,看其結果介於稅率中哪一個層次,然後運用公式“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數”進行計算。
 相關用戶問答
  • 這不是房地產土地使用稅,是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年按平方交的。按80000*5*8/12沒有按月,都是按年的。假如不滿一年,按月平攤

  • 1、房地產公司需要交納的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 2、房地產公司代收的維修基金和契稅,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

  •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三)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拆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規定免征土地增值稅。 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 (四)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 土地增值稅是以納稅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所取得的增值額為徵稅對象,依照規定稅率徵收的一種稅。(一)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二)土地增值稅的徵收對象、計稅依據和稅率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物件、計稅依據和稅率一覽表徵收物件計稅依據稅率速算扣除數申報繳納日期土地增值額增值額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的部分30%0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40%扣除專案金額×5%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50%扣除專案金額×15%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200%的部分60%扣除專案金額×35%(三)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房產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專案或核算物件為單位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增值額=轉讓房地產收入-允許扣除項目金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加計扣除、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四)土地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五)土地增值稅的預征與清算1、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凡在我省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在其開發專案全部竣工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對其預征土地增值稅。(1)納稅人在專案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在次月10日內攜帶交易雙方簽訂的有關買賣(預售)合同等資料主動向轉讓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2)預徵稅款以納稅人每月申報取得的轉讓收入額(含預收款、定金)乘以預征率計算徵收。我省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為:別墅、高級公寓、度假村預征率為1%-3%;營業用房預征率為1%-2%;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以內;其他類型預征率為0.5%-2%。關於預征率的具體標準,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諮詢或向主管地稅機關諮詢。2、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專案為單位進行清算,對於分期開發的專案,以分期專案為單位清算。開發專案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稅。(六)土地增值稅的納稅地點土地增值稅應向房地產所在地的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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