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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買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稅,賣二手房需要交哪些 稅?一、買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稅對於買方而言,需要繳納契稅(視情況而定)、印花稅和登記費等。1、購買普通住宅且為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住宅,需繳納契稅為房屋總價的1%; 2、購買普通住宅且為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住宅,需繳納契稅為房屋總價的1.5%; 3、購買普通住宅但非首套住宅,需繳納契稅為房屋總價的3%; 4、購買非普通住宅需繳納契稅為房屋總價的3% 二、賣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稅 ?對於賣方而言,會涉及到的稅費有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和交易手續費等。1、普通住宅滿5年且為唯一一套的,不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普通住宅滿5年但不是唯一一套的,不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為房屋總價的1%;3、普通住宅未滿5年的,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為房屋總價的5.56%,個人所得稅為房屋總價的1%;4、非普通住宅滿5年且為唯一一套的,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為房屋差價的5.56%; 5、非普通住宅滿5年但不是唯一一套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為房屋總價的2%,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為房屋差價的5.56%;6、非普通住宅不滿5年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為房屋總價的2%,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為房屋總價的5.56%。

  • 很高興為你解答,今天和大家分享下關于買房都有哪些稅費的知識,買房的要交的稅費有:一、買房相關稅費, (一)商品房買賣應繳以下稅費: 1、契稅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稅 4、公共維修基金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6、房屋所有權印花貼稅 7、權證工本費 (二)稅費問題, 特別提示: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稅, 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 繳納時間:契稅只能在過戶時交納 特別提示:除稅務機關,任何單位無權代收。 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2. 公共維修基金 , 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2008年2月1日起簽訂商品住宅買賣合同(包括其他轉讓協定,以下同)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如下:多層(六層及六層以下)為100元/建築平方米;高層(六層以上)為200元/建築平方米。 特別提示:任何開發商、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該基金應該交給社區辦。如果您將大修基金交給開發商,您很可能無法要回。 3、面積測繪費 , 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託,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資料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4、物業費 , 一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保證金 特別提示:普通社區交一年以下物業費並不違規。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專案和標準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佈。 5. 產權代辦費 , 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 差不多就是這樣了,如有疑問建議諮詢當地的相關單位,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首先是契稅問題分1%,1.5%.3%三種,需要你提供面積和區域單價才能確定 其次是未過五年,需要交5.6%的全額營業稅和1%的個人所得稅 再次就是房屋土地如果是劃撥需要交1%的土地出讓金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納的稅費主要有: 1、契稅:一般是房款的1% (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面積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繳納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4%) 2、 營業稅:房產證未滿5年的交5.6%,產證滿五年可以免交營業稅。 3、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費: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買房人把雙方的交易費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6、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手房計稅基數是以房屋評估價,首套房是根據賣家是否首套房。滿5年,但是買方不是首套房,個人所得稅1%要繳納。 希望有幫助您解決問題,望採納,謝謝~

  • 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印花稅:房款的0.05% 2、交易費:3元/平方米 4、?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5、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 不管是二手房還是一手放,都要交契稅的,這個是是因為契約的變更會產生交易行為,房契發生變更了就產生了契稅!這個是地方財政類的,是買家的稅費。而賣方要賣房,而且出售的房也是商品,就是市場的商品房,像這樣的房子拿來賣就要繳納交易稅費,其中一個叫做營業稅,這個大家都可以理解吧!再一個叫做個人所得稅,就像你拿工資的時候交稅一樣,這些稅費都屬於工商類的!但非商品住宅的就不用繳納以上稅費!除非你擁有二套以上的住宅!那這套非商品房才會繳納一個個人所得稅!最多就是總價的1%。?所以賣房和買房都要交稅,

  • 一手房要交契稅首套90方以下1%,91-143方1.5%。143方以上或二套3%,還有一些雜費。二手房買方也是交契稅和一些雜費,不過二手房普遍業主實收,所以買家要負擔業主的稅費。

  • 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公式: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法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保護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以下簡稱房屋拆遷)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 ??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國家授權的國有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條 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於完善城市綜合功能,有利於舊城區改造,有利於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 第五條 城市房屋拆遷應當遵循先補償後搬遷、先安置後拆除的原則。拆遷人必須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應當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被拆遷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提前搬遷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獎勵。 ??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拆遷管理辦公室是本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市轄各區房屋拆遷工作。 公安、土地、物價、房產、工商等部門要積極配合房屋拆遷工作,保障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章 拆遷管理 ??第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需要拆遷房屋的,應當向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經批准發給《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方可拆遷,並按照規定繳納拆遷管理費。 第八條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檔、資料: (一)建設專案計畫任務書; (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批准檔;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用地批准檔; ??(四)擬拆除房屋的平面現狀圖; (五)拆遷計畫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六)提供不低於安置總量50%的安置現房,或者拆遷安置費總額50%的專項資金的憑證; (七)拆遷人委託拆遷的,應當提供拆遷委託協定和被委託單位的《房屋拆遷資質證書》。 ??第九條 ??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拆遷安置專項資金的使用。拆遷人按照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將房屋拆遷安置費總額50%的資金,存入銀行專用帳戶,作為建設安置房專項資金,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拆遷人方能使用。 ??第十條 ??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收到拆遷人提供的有效檔和資料後,應當實地測量拆遷面積,審查拆遷計畫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等資料,在十日內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應當將建設項目性質、拆遷人、實施拆遷企業、拆遷範圍、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搬遷和拆遷期限、拆遷糾紛處理常式等予以公告。拆遷公告發佈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拆遷現場運遷。 ??拆遷公告發佈的同時,還應當公佈《房屋拆遷許可證》和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接受群眾監督。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內容包括:補償、安置、補助的標準、依據、計算辦法,安置房屋平面圖和地址,期房過渡期限和地點,實施拆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現場拆遷工作人員的姓名、職務等。 ??第十二條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重點工程、綜合開發或舊城區改造等建設專案,由市政府組織具有房屋拆遷資質的單位統一拆遷。對一般建設專案,具有拆遷能力的單位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託拆遷。委託拆遷的,拆遷企業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拆遷資質證書》。 ??受委託的拆遷企業,不得將拆遷項目再委託他人實施拆遷。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不得接受拆遷委託。 第十三條 房屋拆遷企業應當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拆遷任務,無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房屋拆遷經營活動。 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不合格的或者不按照資質等級進行拆遷活動的房屋拆遷企業,提出意見,報原批准機關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房屋拆遷實行拆遷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房屋拆遷人員應當是實施拆遷企業的在冊職工,在執行拆遷任務時,必須佩帶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拆遷人員上崗證》。未佩帶《房屋拆遷人員上崗證》的人員,被拆遷人有權拒絕拆遷。 第十五條 拆遷範圍確定後,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知公安、工商及其他有關部門暫停辦理在拆遷範圍內的戶口遷入、分戶,核發工商營業執照,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變更等手續。暫停辦理期限為六個月。 第十六條 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定。協定內容包括:補償形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樓層、位置及交付使用時間、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定的,拆遷人不得實施拆遷。 ??拆遷補償安置協定使用統一印製的規範文本,協定簽訂後應當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有一方要求辦理公證的,應當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拆遷補償安置協定簽訂後,因建設項目轉讓變更拆遷人的,原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專案受讓人繼續履行。項目轉讓人、受讓人、被拆遷人三方應當簽訂補充協定,並按前款規定辦理備案和公證手續。 ??第十七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補償和安置達不成協議的,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當自收到拆遷當事人有效檔和資料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書面裁決。未作出書面裁決之前禁止強制拆遷。 ??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覆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覆議或者訴訟期間,拆遷人已給被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屋的,不停止拆遷的執行。但拆遷前,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拆遷當事人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作勘察記錄,並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八條 ??在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搬遷;逾期仍不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第十九條 ??拆除有產權糾紛、代管、典當或者設有抵押權等的房屋,拆遷人應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並辦理證據保全公證後,方可拆除。 在拆遷期限內被拆除房屋有產權糾紛的,補償或者安置的房屋應當由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 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有租賃關係的房屋,租賃當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拆遷人應當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持有關檔和資料,向市房產、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被拆除房屋的產權和土地使用證註銷手續;在被拆遷人得到實際安置之日起12個月內,為被拆遷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住房租賃合同,並承擔所需費用。但被拆除房屋沒有辦理產權登記,因拆遷需要補辦的,由被拆遷人負擔有關費用。 第二十一條 ??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拆遷檔案制度。拆遷人在拆遷項目(包括自行拆遷項目)結束後三個月內,將拆遷有關資料匯總送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存檔。 第二十二條 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拆遷人和拆遷企業的管理,禁止拆遷人、拆遷企業強行拆遷和野蠻拆遷,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對房屋拆遷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檢查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辦事必須公開、公正、公平,並為被檢查人保守技術和業務秘密。 ??第二十四條 ??城市房屋拆遷中,對軍事設施、文物古跡、古樹名木、宗教場所和歸僑、僑眷、華僑私有房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 拆遷補償 第二十五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補償。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方式。 住宅房屋未經批准改變使用性質的,拆遷時仍按照住宅房屋給予補償。 拆除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或者違章建築不予補償和安置。 第二十六條 ??拆除公有住宅房屋,實行“拆一還一”,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築面積,對原房屋所有人實行產權調換;原房屋使用人不要求安置的,也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對房屋所有人作價補償。 第二十七條 拆除私有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按被拆除房屋產權證標明的建築面積,再增加40%作為“補償面積”。償還房屋的建築面積與“補償面積”相等部分,雙方互不計價;“補償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償還房屋的建築面積應當補足50平方米,但超過“補償面積”的部分,被拆遷人按房屋建安價格交付價款;被拆遷人要求再增加面積的,按商品住宅房價格交付價款;償還房屋的建築面積少於“補償面積”部分,按償還房屋的商品價格補償。 拆除私有住宅房屋實行作價補償的,按照被拆除房屋產權證標明的建築面積再增加20%的面積,以被拆遷範圍內同期商品住宅房均價給予補償。 第二十八條 拆除商業、服務等營業性用房實行產權調換的,按照被拆除房屋產權證標明的建築面積補償。償還房屋的建築面積與原房屋建築面積相等的,雙方互不計價;償還房屋建築面積超過或者少於原房屋建築面積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 ??拆除商業、服務等營業性用房實行作價補償的,按照被拆除房屋產權證標明的建築面積,以被拆除房屋同地段同期營業商品房成本價給予補償。 ??第二十九條 ??拆除公益事業用房及其附屬物,拆遷人應當按照其原性質、原規模予以重建或者作價補償,或者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規劃統籌安排。 ??拆除企業生產、辦公用房及其附屬設施,經雙方協商、主管部門批准,實行作價補償。 拆除其他非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按照被拆除房屋的評估價格一次性給予補償。 第三十條

  • 先一點:土地得是出讓的。現有貸款品種有很多,各家銀行都有不同的操作辦法。 建議你去銀行先諮詢一下。一般當地銀行都能辦理。 第一,先找到銀行同意給你土地抵押貸款; 第二,得到土地評估單位做抵押土地評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掛靠一個; 第三,拿著評估報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記,合格後,給你出具“土地他項權利證”; 第四,拿著這個“他項權利證”到銀行辦理貸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額貸款合同。都簽字蓋章後,就等款了。 至於辦什麼時用到什麼資料,到時候銀行就會告訴你。 關鍵是銀行有人,得同意給你貸款。土地局事實上從業務這個角度不麻煩,不過也得有人最好,要不也不好辦。 另:土地證貸款注意事項:評估一般銀行會按市價打六折。用土地抵押可以是企業法人可以是個人,但不能有不良信用記錄。個人貸款較為簡單只需要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完稅證明就可

  • 符合條件的,是得先買房,後才能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款。如果你是繳納公積金所在地戶口,憑購房合同,購房付款憑證等,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貸。過幾年裝修,如果你還在繼續繳納公積金,也是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裝修的。其實,如果你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你完全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不過是先付一定比率現金的首付款,過1--2周,你的公積金貸款申請成功,你購房的全部款項就都劃到開發商賬中去了。不也是一次性付帳嗎?申請了公積金貸款,每月扣公積金賬中的錢用於還公積金貸款,到裝修時,你公積金帳號中還有很多錢嗎?

  • 磚混結構的房子,不好改動!

  • 1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3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5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6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房屋買賣糾紛司法解釋:房屋買賣過程中出現的糾紛,包括售房廣告引起的糾紛、認購書相關的糾紛、房屋買賣合同價款支付相關糾紛、房屋交付相關的糾紛、延期辦證的糾紛、懲罰性賠償的糾紛、二手房買賣的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與房屋按揭關係的衝突與協調、有關包銷的糾紛等。

  • 這個不是不能改,理論上是可以改的。有以下兩種方式。 1、找開發商改。先去撤銷網簽,然後再重新做網簽。這個方式對於開發商比較麻煩,所以沒有特殊情況一般開發商都不願意做。首先要撤網簽,然後去房管局要從新簽的材料,然後才能從新備案簽新的合同。因為國務院規定禁止期房轉讓,對於開發商還有一個撤網簽率的問題,所以一般情況下開發商不願意做。具體要看你如何去溝通了。 ?? 2、等房產證下來以後再把房本變更成一個人。如果現在有什麼問題,就只能是先以協議形式確定下來了。夫妻之間更名是只收工本費的,不是夫妻的話,就要按照過戶計算相應稅費了,相當於購買了部分房屋,走的是二手房的程式。你們三個人,應該是按分共有,所以現在如果有可能在辦房本時,把另外兩個人的份額做小些,將來過戶能省些稅費。真牛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啊,這兒有購房合同範本,我是找不到購房合同範本,到處問哪裡有的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的網址吧,購房合同範本挺難找的,我現在真的需要購房合同範本,誰要是能找到購房合同範本,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網址吧,謝謝你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找到購房合同範本挺不容易的啊,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啊,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我還是找不到購房合同範本,到處問哪裡有的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的網址吧,購房合同範本挺難找的,我現在真的需要購房合同範本,誰要是可以找到購房合同範本,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網址吧,謝謝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找到購房合同範本挺不容易的,謝謝啊

  • 房子按揭當然可以賣,不過手續有點繁瑣就是,如果你要賣只一購房合同的房子的話,第一是要去仲介那裡簽一份買賣合同然後拿到你當地的公證處去公證,這個公證教買賣合同公證,然後在把你手上的購房合同的影本,影本必須是有通過銀行通過審核與原件無誤後然後在和你的買方去公證處公證,這個公證叫全權委託公證,在仲介簽定買賣合同的時候最好是叫買方先把首付款給你,你在去和他去做全權委託公證。第2你現在還欠銀行的按揭嗎?在你做完全權委託公證的時候你在和買方到銀行去把按揭轉給買方叫買方給你還按揭就可以了。不過這樣的操作一般買方很難接受的了因為沒一產權證這個誰都會有點疑問。不過這樣的操作我做了很多單沒什麼問題主要是原業主不要耍什麼小聰明就不怕。你這套房子賣了以後買房算一套房,利率不會高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 這個不是不能改,理論上是可以改的。有以下兩種方式。 1、找開發商改。先去撤銷網簽,然後再重新做網簽。 這個方式對於開發商比較麻煩,所以沒有特殊情況一般開發商都不願意做。首先要撤網簽,然後去房管局要從新簽的材料,然後才能從新備案簽新的合同。因為國務院規定禁止期房轉讓,對於開發商還有一個撤網簽率的問題,所以一般情況下開發商不願意做。具體要看你如何去溝通了。 2、等房產證下來以後再把房本變更成一個人。如果現在有什麼問題,就只能是先以協議形式確定下來了。夫妻之間更名是只收工本費的,不是夫妻的話,就要按照過戶計算相應稅費了,相當於購買了部分房屋,走的是二手房的程式。你們三個人,應該是按分共有,所以現在如果有可能在辦房本時,把另外兩個人的份額做小些,將來過戶能省些稅費。真牛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啊,這兒有購房合同範本,我是找不到購房合同範本,到處問哪裡有的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的網址吧,購房合同範本挺難找的,我現在真的需要購房合同範本,誰要是能找到購房合同範本,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網址吧,謝謝你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找到購房合同範本挺不容易的啊,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啊,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我還是找不到購房合同範本,到處問哪裡有的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的網址吧,購房合同範本挺難找的,我現在真的需要購房合同範本,誰要是可以找到購房合同範本,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網址吧,謝謝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找到購房合同範本挺不容易的,謝謝啊 希望能幫得到您

  • 1.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出讓金是不能攤銷的,而且計入:無形資產也是不合法的,只有將已付款暫掛:預付帳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中,待取得土地使用證書在做帳務處理;2.一般土地使用權的攤銷時間是:取得證書的當月,在證書規定的時間內攤銷。

  • 二手房抵押貸款,一般指消費型抵押貸款、貸款申請人向貸款銀行填報二手房抵押貸款的申請表,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貸款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一般消費性貸款年限1-15年左右,逐月分期還款,沒有先息後本的還款方式。 二手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準備的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名簿,婚姻狀況證明, (1)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注明離異後未再婚); (2)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名簿及結婚證; 2、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3、房產的產權證; 4、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二手房屋抵押貸款程式: 1、提交房屋抵押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房屋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

  • 全款買期房都是簽合同就付全款

  • 第二十三章 居間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條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條 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百二十六條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第四百二十七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 購買二手房的一些事項:你購買了二手房後該去瞭解和得到:購房合同、房產證、契稅收據、購房發票、印花稅票、仲介費協議收據、辦物業基金過戶等,最最關鍵就是房產證和購房發票。缺一都挺麻煩的,所以你要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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