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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首付】  【歸檔】16年04月17日

倉儲用地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2016年04月17日 00:00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的規定: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築用地,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的土地面積計算應徵稅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或地下土地使用權證上未標明土地面積的,按地下建築垂直投影面積計算應徵稅款。

2016年04月17日 00:00

一、關於房屋出租的計稅依據問題 對商(市)場或其他納稅人將部分房屋整間出租,應按租金收入徵收房產稅;對未構成房屋的櫃檯、鋪面、場地等出租的,仍按房產的原值徵收房產稅。 二、關於轉租的房屋計算繳納房產稅問題 承租人轉租的房屋,按轉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減去支付租金後的餘額計算繳納房產稅。 三、關於房屋裝修費用計入房屋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新建房屋進行初次裝修,凡屬於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頂、高檔燈具、牆飾、地磚、門窗等投資,不論其帳務如何處理,一律併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對舊房重複裝飾裝修的投資額,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凡記入固定資產科目,增加房產原值的,徵收房產稅,未增加房產原值的,不徵收房產稅。 四、關於恢復福利企業徵收土地使用稅問題 對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福利工廠用地恢復徵收土地使用稅。如納稅確有困難,可按稅收管理體制申請辦理減免稅。 五、關於居民社區內綠化、道路用地土地使用稅征免問題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居民社區竣工後,其社區內按照規定標準進行綠化和修建公共道路的用地,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六、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論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證,對已經開發或使用的土地,從開發或使用的次月起徵收土地使用稅。 希望可以幫助你

2016年04月17日 00:00

財政部、國稅總局近日已印發《關於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對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通知》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均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通知》規定,符合要求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儲存糧食、化肥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原油、塑膠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和食品、藥品等工業製成品的倉儲設施。 具體種類來看,符合條件倉儲設施用地主要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相關用戶問答
  • “預計房地產稅2020年開徵,結束試點,迎來房地產稅新時代。”房地產相關稅收相對複雜,發展歷程也較短,未來一段時間還將逐步發展完善。目前,房地產建設環節涉及耕地佔用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建築安裝營業稅及附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

  • 某納稅人問:企業使用集體土地,是否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答:根據《關於明確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的批復》(蘇地稅函[2011]240號)規定,對於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內使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並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對於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內使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由實際使用人即最終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因此,該企業應按上述檔的規定處理。

  • 工業用地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 你好,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時間,這要看當地稅局是如何規定的,對一般企業而言,地稅局要求每年第4季度繳納。 但對房地產企業則不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定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此,在實際操作中,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納稅起止期限為: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政府批文或簽定合同之日)起,按已出售房屋(以合同簽定·為准)所占土地面積進行減除,直至將所有房產出售完畢。 我公司所在地區土地使用稅是按季度繳納的。

  • 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應該同時申報,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按月徵收(期後15天)一種是按半年徵稅(4月15日之前和10月15日之前一年分兩次交納) 土地使用稅在交納時,應根據你所在的區域土地價款,然後根據你土地面積相乘就是全年的土地稅款,除以12個月,就是你每個月的土地使用稅價款! 從2009年1月1日起啟用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網上申報系統,新的土地使用稅網上申報增加了土地稅源登記模組,納稅人必須在如實進行土地稅源登記後,方可進入土地使用稅申報納稅介面。土地使用稅申報注意事項:1、納稅人有多宗土地的,按照土地的不同座落地點分別向坐落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2、土地使用稅按年徵收、分季申報繳納,納稅人應按季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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