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裝修準備 » 營業稅徵收以什麼時間為准?有什麼政策
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6月05日

營業稅徵收以什麼時間為准?有什麼政策

問題描述 賣方是已購公房,跟單位簽購房合同,以及取得發票時間是2000年,但是房本是2008年才拿到手,那麼營業稅是按原來發票時間算,還是按房本不滿5年算?也就是說,需要交營業稅跟個人所得稅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二手房營業稅新政策: 按 照現有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政策,對於購買滿五年的普通住房,不徵收營業稅。對於購買不足五年普通住房,按照全額5.6%徵收營業稅;如果是超五年非普通住房 按照出售價與購入價差額的5.6%徵收營業稅,對於不足五年的非普通類住宅,按照全額5.6%徵收營業稅。業內人士透露,普通與非普通類住房理論上仍以建 築面積144平方米為界,而年限則通常以房產證時間為准,業內人士透露,在涉及到差額計稅時,也可以發票時間為准 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6年06月06日 00:00

這個五年的時間是以契稅完稅證上的時間和房產證上的時間孰先的原則來選擇的,即哪個在前以哪個時間為准,如果契稅完稅票上的時間已超過5年,而房產證上未滿五年且住房為普通住房的免征營業稅,非普通住房差額徵收營業稅。

2016年06月05日 00:00

1、營業稅(1)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營業稅及附加的綜合徵收率為5.6%。(2)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3)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4)購房起始時間,以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為准

 相關用戶問答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