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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政策】  【歸檔】16年05月04日

土地怎麼轉讓,要那些稅費?

問題描述 不知道哪位元朋友熟悉土地調整規劃流程嗎?一般土地調整要走哪些步驟流程?如何做好土地調整工作?求有經驗人士指導,謝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大家都知道土地使用權轉讓是需要繳納一定稅費的,但很少人知道具體要繳納哪些稅費,更別提知道怎麼計算這些稅費。土地使用權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費並不是說由出讓方或受讓方一方承擔,而是雙方分別承擔自己應付的稅費。 一、出讓方 1.營業稅 根據2003年1月1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之規定,單位和個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以上述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按照5%(納稅人在縣城、鎮的)和3%的稅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後的餘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徵收土地增值稅。 法定的扣除額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可以有三種形式: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按規定補繳的出讓金;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地價款。 (二)與轉讓土地使用權相關的稅金 指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也可視同稅金扣除。 土地增值稅採取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具體標準如下: 級數土地增值額稅率(%)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的部分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5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200%的部分60 注:若稅務機關發現以上資料不夠真實,會要求對轉讓價格或扣除費用進行評估。 4.企業所得稅 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一般按照2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5.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以合用中的金額為計稅依據,按5‰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二、受讓方 1.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凡在城市、縣城、建置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為計稅依據,按一定的稅率按年繳納。 2.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以合用中的金額為計稅依據,按5‰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3.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以3%稅率徵收契稅
2016年05月04日 00:00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就是其中的一種。在轉讓過程中出讓方和轉讓方要注意相關事項,例如未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就無法轉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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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過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需具備以下條件:①全部繳納了土地有償使用費並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②按照有償使用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的,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依法報有批准權的人民**審批。經批准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和作其他處理。

  • 題主好!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贈與的話打稅很少,不過你要是賣出去的話,會打20%的個人所得稅,建議以買賣方式過戶,那樣以後有假如出售換房的話會少很多稅費

  • 一、開展調查摸底。組織國土、住建、工業園等部門對全市閒置土地進行調查,摸清土地閒置情況,並依照實際情況依法進行分類認定。二、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閒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依法認定為閒置土地的,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和土地出讓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罰,對應該徵收土地閒置費的依法徵收,應該收回的堅決收回。三、建立跟蹤督查制度。加強建設用地批後監管工作,對每宗出讓土地專案進行動態管理,及時瞭解各個專案的開工、建設、竣工情況,建立閒置土地清理處置的長效監管機制,實現工作常態化。四、加大處置違約違規行為力度。在加強對違約用地處置的同時,對於因政府及有關部門原因造成土地閒置的,也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限期查辦,並及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實行行政問責,促進市場運行規範有序。五、加強用地履約誠信體系建設。如對認定為閒置土地的企業,嚴格按照規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參與土地競買;向銀行等金融、證券監管機構通報閒置土地企業的情況,在房地產專案融資等方面對其予以嚴格審查和限制;嚴格依照有關規定對閒置土地徵收增值地價;將土地閒置的處理情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 閒置土地的處理常式:1、立案調查核實國土資源局對閒置土地進行現場核實調查,查實用地批供手續情況、核實閒置土地定性、面積和閒置時間,並對被調查人進行詢問、瞭解情況。2、閒置土地認定告知閒置土地認定後,向土地使用權人下達《閒置土地認定通知書》,告知閒置土地的認定理由、處理依據、處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權人的權利和義務等。告知後,土地使用權人行使陳述申辯權利的過程情況,市國土資源局應做好筆錄,並經土地使用權人簽證認可。3、擬定閒置土地處置方案在確認閒置土地認定結論和充分考慮被處置方陳述、申辯意見的基礎上擬定閒置土地處理方案。閒置土地上依法設立了抵押權的,應通知抵押權人參加。4、處置方案、聽證告知閒置土地處置方案確定後,向土地使用權人下達《閒置土地處置方案告知書》、《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聽證告知書》。需要簽收《土地管理公文送達回證》和書面提出聽證申請。當事人申請聽證的,進入聽證程式,組織聽證。要做聽證記錄。5、處置方案報批、公告將《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處置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告政府收回閒置土地方案。6、下達《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以國土資源局名義向原土地使用者下達《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將《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抄送市局法規、用地、地產、地籍等機構備案,撤銷建設用地批准書,終止土地有償使用合同,註銷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

  • 1、當年只是老祖宗一句話就分了,而沒經過村委(以前叫大隊),那麼另一半地還應該是你家的。2、如果實物房產已經不存在了,也就是物權已不存在,房產證也就沒有意義了。3、因為我看不到你手裡的相關資料,為保險起見你最好找一位當地的律師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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