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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3月09日

求助下買房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有誰誰瞭解?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70年產權意思就是你擁有這塊土的的產權期限為70年,70年後產權由國家或相關機構收回,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2016年03月09日 00:00

如果是住宅用地就是70年產權,但是明顯是限購限貸的。 如果是綜合用地就是50年產權,商業用地就是40年產權,不限購不限貸。 可是既是70年產權又是不限購不限貸的商務公寓,到底是什麼性質? 商務公寓的批地年限很多都是“擦邊球”,再次轉手交易時,可能遭到改變。有些在以前被批了70年的商住用地,當二手過戶後,縮水為50年。此外,商務公寓不帶學位,平時的管理費、水電費、二手轉讓稅費,都按商業標準繳納,比住宅要高。

 相關用戶問答
  •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集體所有的按照《憲法》規定,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使用權屬於該宅基地所在村集體。假如辦理房產證的話,地上的房產部分歸產權人私有,沒有辦理的話就是建造房子的產權所有人。

  • 40年產權是商業用地,50年產權是工業用地,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

  • 商品房70年產權,到底是什麼意思?一、這裡先搞清二個概念,即“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70年產權,實際上是指土地使用權;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遠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問題。二、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權卻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設計壽命一般為50年),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現在,國家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 5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時間。房產產權是你的,可以終身擁有。但是地權的所有權是國家的。到達使用權年限後需要再購買土地的使用權,但具體價格及方式現在國家還沒有出臺。50年產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看你自己想法了,你首先要搞清楚5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立項的,不是普通的商品房,也就是說你買的房子可以用來註冊公司,這是優點,但是缺點是,產權短,而且用的水電是工業水工業電,也就是分峰谷平的,肯定比民用的價格要高。

  • 70年的房產權: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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