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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4月11日

資企業當然要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投資土地增值稅是否要繳納?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個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的具體標準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納土地增值稅; (3)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免納土地增值稅; (4)個人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轉讓到所投資企業中的,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個人轉讓自有普通住宅的,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非普通標準住房,經稅務部門核准,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納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繳納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5)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2016年04月11日 00:00

如圖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後,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計算房地產開發專案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並填寫《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結清該房地產專案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

2016年04月11日 00:00

土地增值稅投資當然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是指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出售建築物時所產生的價格增值量徵收的稅種。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後的餘額,所以投資一樣要交稅。

 相關用戶問答
  • 你好,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征免房產稅問題鑒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 當然要的啊。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已構成應稅房產的違章建築,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對產權未確定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房產稅。

  • 個體戶可以貸款買房,需要 1、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有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 3、有合法的購房合同/協議; 4、具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5、能提供工商營業執照、近期納稅證明; 6、貸款機構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 房產稅是已有稅種,不同於物業稅。房產稅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經營性房屋。如果對多套房徵收房產稅,房屋空置成本將提高,導致二手房供應量也會大量增加。物業稅、房產稅被認為是打擊投機性購房的利器,自4月新一輪樓市調控開始,物業稅和房產稅的傳聞就沒有消停過。實際上,物業稅一直處在討論階段,而房產稅早就已經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合併,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物業稅障礙重重,目前推出難度很大。“比如房子價值如何評估,評估機構資質和評估費用怎麼規定,很多細節難以解決。而房產稅是已有稅種,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只要把持有多套住宅定義為經營行為,就能徵收。”如果對多套房徵收房產稅,樓市將出現這樣的變化:首先,一部分長期“捂房”觀望的房主,得付出更多房屋空置成本;其次,手中空置房越多,房主持有成本就越大,可能會迫使他們將房源投放到交易市場中去,增加二手房的供應量。而且,和其他稅收總是在交易中轉嫁給購房者不同,房產稅很難在交易中被轉嫁。“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要徵收房產稅,只有持有多套房子的人才需要繳納。這樣,購房者完全可以選擇不帶房產稅的房子,轉嫁是沒有市場的。另外,房產稅按年徵收,假設有一個人持有一套房子3年,到第3年才拿出來銷售,不可能要求購房者負擔前幾年的房產稅。”

  •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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