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裝修施工 » 買房簽訂了認購書,交了定金,由於車庫太小車...
問題 【施工工藝】  【歸檔】15年08月24日

買房簽訂了認購書,交了定金,由於車庫太小車...

問題描述 買房簽訂了認購書,交了定金,由於車庫太小車停不進去不想要了,定金能要回來嗎?不能的話怎麼辦才好?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在法律上講,定金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定金擔保,合同履行後,這部分金額抵作應給付的部分價款,起到預付款的作用。此定金非訂金,是不能夠退的,但是有3種情況是可以退的。一、在開發商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即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其與購房者約定的購房定金是無效的。根據《合同法》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不論雙方是簽訂《認購協議》,也不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二、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卻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謊稱已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開發商須對此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購房者定金外,還應該賠償購房者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三、在開發商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只約定了購房者拒絕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便無權要求退還所交付定金,購房者則可以該約定有失公平為由,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該約定,要求開發商退還所支付現金。
2015年08月24日 00:00

只要簽了認購書,交了定(押)金,合同就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達成意向,合同任意一方單方面毀約,那後果只能是支付高額的違約金,也就是說定金很可能就沒有了.

2015年08月24日 00:00

你確定是“定”嗎?一般應該是訂金,這個是可以退的,以前我們公司只要沒簽合同,一分不少地退給客戶,我建議你問一下你所購房屋的置業顧問,她們肯定知道的,因為這種東西其實不合法的,所以每個公司都不一樣

 相關用戶問答
  • 依照現在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中所約定的購房定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假如由於購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那麼開發商就無需退還定金。由此看來購房者在簽訂了房屋認購書後並不是應該得買房,不過假如不買房,那麼購房定金也不會退還。

  • 1、房又認貸是什麼意思,我們分兩個方面為大家解釋。 首先是認房,認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時,如果借款人在當地房屋登記系統中,已經有了登記資訊,再買房時,該房將被界定為二套房。 其次,是認貸。認貸,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時,如果買家在銀行征信系統裡已經登記有貸款買房的資訊,那麼又申請貸款買房時,將界定該房為二套房。 認房又認貸款,就是指,貸款買房時,無論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貸,都將被界定為二套房。 2、認房不認貸是什麼意思,房貸申請人無論是已經申請過房貸(不管名下有無房產)還是名下有了房產(無論是否貸款),在申請房貸時都會被銀行認定為“二套房”。

  • 對於目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交易過程當中開發商或仲介公司要求買房人先交定金再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做法導致的眾多買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問題,引起眾多已購房者的憤怒,也引發了準備購房者的擔心與疑慮。那麼對於購房定金問題,購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購房定金問題又是如何做的,對購房定金問題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購房定金什麼情況下能退,什麼情況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麼用什麼方式退?怎麼樣將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開發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開發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它商品交易一樣,就像平常買東西一樣,交了定金就是這個東西給我留著,我準備要了,如果東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給你的賠償,以此類推到房子上,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麼原因房子最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有些人甚至自動放棄了取回定金,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麼在什麼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麼條件下定金不能退? 定金的法律規定。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定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

  • 認購書並不是購房過程中的必須的法律程式,在《合同法》上認購書視為要約合同。雖然認購書所約定的購買行為有效,但是買賣雙方仍需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因此,最終的購房法律文本只有購房合同。即便購房者不簽認購書,開發商也無權要求購房者簽訂。 認購書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要環節,只是習慣做法。但認購書只要約定了所購房子的房號、單價、總價、付款方式等內容,並經買賣雙方簽訂,也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只不過在實踐中,由於不同專案在認購書中規定的內容有多寡之別,印刷品質有優劣之分,對於一些印製簡單的認購書,購房者尤其是初次購房者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對其中約定的“幾日後定金不退”的條款也並未放在心上。很多情況下,簽完了認購書很快就後悔的情況相當普遍。

  • 房屋認購書也稱之為購房意向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正式銷售前,與有意向其購買房屋的購房者簽定的書面協議,是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屋買賣中的習慣做法(同時也是房屋買賣糾紛中的突出問題)。 附圖為網上搜索來供您參考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