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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9月24日

誰曉得如何補辦土地使用證?具體流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證當然去國土局辦了。你只是土地使用證遺失,這個是最好辦的。帶著你的身份證,到當地政務大廳的國土局視窗去,首先要辦理土地證遺失公告,這個簡單,國土局都有你的檔案的,添個表,然後交點錢,國土局工作人員就幫你在某某報紙上作遺失公告了,公告期滿30天后,國土局的工作人員會幫你把做遺失公告的報紙整理好,不用你操心,你直接去補辦土地使用證就可以了。
2016年09月24日 00:00

應報送;(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3)戶口名簿影本(與原件核對);(4)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2、屬於異地新建的,應報送:(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3)戶口名簿影本(與原件核對);(4)屬於建新交舊的,提交原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人與村委會簽定歸還舊宅基地合同;(5)城鎮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內建住宅的,應有縣人民政府農民新村批復並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許可證。那個證應該叫“宅基地使用證”,簡稱“宅基證”。各地做法不一定相同的,而且您是補辦,所以建議您去當地的鄉里的土地管理部門先隨身諮詢一下,問問到底需要如何操作。本來新建房屋的話,是需要交納一筆錢的,現在是否也要交納,等等。另外,農村一般是沒有“房產證”的,30年來基本都是如此,只有一個“宅基證”——對於農民來說,只要有它也就可以了,如果遇到拆遷什麼的,不會影響到賠償的。

 相關用戶問答
  • 安置房可以辦房產證。需要房主持有該住房滿五年之後,去繳納2%土地出讓金,以及契稅,印花稅,。維修基金等稅費。就可以辦理原房主姓名的正規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和土地使用證了。

  • 可以。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後,可以持土地使用證到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可以持《國有土地使用證》、《准建證》、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到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由房產管理部門現場勘測後給予登記,頒發《房屋產權所有證》。

  • 開始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預登記制度,該項制度一方面完善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登記手續,另一方面方便商品房購房人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步驟,其優點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減輕了出售公房單位或開發商為住戶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難度和強度。以前,住房出售後,公房出售單位或開發商為全部住房戶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十分麻煩,牽扯了售房單位或住房戶的很大精力,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許可制度後,開發商只要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預登記證》上簽章後交給購房者,就等於給購房者辦理了其住房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十分方便。 (2)有利於購買住房者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前,購房者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遲遲拿不到手,致使住房用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其原因主要是手續繁瑣。實行土地分割轉讓許可制度後,住房者只要從開發商那裡領到一份《國有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預登記證》,憑此證就可直接到國土管理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既簡化了辦理程式,又加快了辦證速度,同時,解決了辦證難的根本問題。

  •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土地使用者應按照以程式辦理: (一)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權屬審核。內容有: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審核;宗地自然狀況審核;土地權屬來源,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審核。 (四)註冊登記。由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的批准意見,對批准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五)頒發證書。由土地管理部門向領證人分送領證通知。 以上就是關於“土地使用證有什麼作用”、“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相關問題的介紹。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並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然而現實生活中,土地使用證引發的糾紛一般都難以處理,而關於辦理土地使用證是個相對複雜的問題。

  • 理論上是這樣的,商品房買賣以後需要憑買賣合同在60天內辦理土地使用證。 實際上很多商品房也並沒有急著辦理土地使用證,而是等到再次交易的時候,也就是你賣給別人的時候才補辦的土地使用證。 我覺得還是辦了吧 你總歸是早晚是得辦一個的 無論如何兩個證必須都有 這個房子才正而八經的算你的了 價錢各個地方不一樣 一般就個一兩百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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