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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業主維權】  【歸檔】13年07月10日

延期收房是否業主需要交納違約金

問題描述 由於是房屋自身的漏水品質問題,才會導致的延期收房,這樣業主是否需要交納違約金嗎?這個應該不用吧?求解惑~~~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屋品質出現了問題,這是開發商的問題。房屋沒有修理好堅決不要收房,不然會導致後面,開發商和物業推卸責任的現象。最好是找個專業的驗房公司出一份驗房報告,再去找開發商談問題。
2013年07月10日 00:00

這個是開發上的問題,不是業主的問題,你先找人做個驗收報告,再到開發商處去協商。

2013年07月10日 00:00

首先先弄清是房子本身的問題,其次直接找開發商解決就可以了。

 相關用戶問答
  • 開發商延期辦證,購房者要求其承擔延期辦證違約金的,基本上法院遵循以下原則:假如雙方在購房合同上有約定的,可以按約定支付違約金,發展商不能以辦好的房產證是抵押給銀行而並不交給業主為由不承擔違約責任。訴訟期間,開發商仍未給業主辦理房地產證,法院會給開放商一個合理的期限,違約標準按照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指導租金計算。

  • 1、確認收房流程,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2、領取收房驗房表: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此三項必須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並由開發商加以說明。3、綜合驗收,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即最重要的驗房環節。4、問題解決方案,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雙方協商並達成書面協定,根據協定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定。5、驗收完付款,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雙方確認面積誤差後結算剩餘房款、各項費用以及延期交房違約金等。6、業主領取鑰匙,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7、與物業公司的物業關係,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協議、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並索要發票或蓋章確認的收據。8、辦理產權證有關的事項,若業主委託開發商辦理產權證,則可由開發商代收契稅和房屋產權登記費。代辦費金額雙方協商。業主也有權拒絕代辦。9、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收房完成。

  • 一般業主延期收房都是房子的品質問題,如果房子的品質沒有問題,那還是按期收房較好;如果業主延期收房也沒什麼,壞處也不是太大。

  • 如果是開發商本身工期原因延期交房 還得按照合同賠付一定的金額給到各位業主的,合同都是對等的,如果業主本身延期收房,那物業收取滯納金也是合理的。不過具體看你們物業的管理規定呢,你也可以跟物業先溝通一下的

  • 有的時候我們延期收房可能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也許出差在外地不能準時收房,也許家裡有什麼事情一時半夥走不開。所以當遇到這些問題時我們應該及時和開發商進行協商溝通,再次確定下次的收房時間就沒什麼問題了。以下是收房一的些步驟,給你作參考啊。1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2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此三項必須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並由開發商加以說明。3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即最重要的驗房環節。4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雙方協商並達成書面協定,根據協定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定。5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雙方確認面積誤差後結算剩餘房款、各項費用以及延期交房違約金等。6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7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協議、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並索要發票或蓋章確認的收據。8辦理產權證有關的事項。若業主委託開發商辦理產權證,則可由開發商代收契稅和房屋產權登記費。代辦費金額雙方協商。業主也有權拒絕代辦。9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收房完成。我想你只要事先和開發商說明了你沒有辦法準時收房的原因後,他們應該都是可以理解的,況且你遲幾天收房對他們並不會造成任何損失的啊,他們沒必要再過份地去計較的。人與人之前的理解和溝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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