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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屋性質】  【歸檔】16年11月12日

有哪位瞭解回遷房買賣合同有效嗎?有沒有網友瞭解?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只要買賣雙方是經協商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簽訂的回遷房買賣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內容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社會公共利益,該房屋買賣合同應為合法有效。 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產不得轉讓。 綜上所述,因為《房地產管理法》只是說明不得轉讓,該條真實的立法意圖不在於禁止轉讓,而在於方便行政管理,不屬於合同效力取締性規範。雖然回遷人未取得房產證,但對該房屋享有准所有權,有權對其所安置的房屋進行處分。在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之前,享有買賣合同上的債權,當然有權對該債權進行轉讓。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購買回遷房有哪些風險 回遷房,在二手市場上市的回遷房約占整個二手市場的10%。而這些回遷房總體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業主已經持有房產證,另一種是業主只持有回遷協議。 (一)業主已經取得該商品社區的《房產證》。這些回遷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買賣或租賃交易的,因為在二手交易的過程中,《房產證》是房管局認可,並受其監督的。因此有《房產證》的回遷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過戶轉名,這對購買者來說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擔心。 (二)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這些房子的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在做二手交易時是不能在房地產交易所做公證過戶和改名的。因為該回遷協議只是業主與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商業協定,此協定並沒有得到房管局的認可。因此雙方進行交易時,只能是在公證處做公證交易,待《房產證》出來後才能做真正的過戶交易。
2016年11月12日 00:00

所謂回遷房是指開發商在徵收土地時,以房換房的形式賠給回遷民的房子。當然本文討論的是商品房性質的回遷房,也就是說拆的是商品房換取的房子也具有商品房性質,至於拆遷的是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所得的回遷房,不屬於本文談論的範圍。由於回遷房具有補償性質,回遷房享受國家政策的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因此價格相對低廉。因此很多人冒著風險爭相購買回遷房。購買回遷房有著巨大的風險,因為部分的回遷房存在尚未有《房產證》的問題,當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在做二手交易時是不能在房地產交易所做公證過戶和改名的,或者當取得真正的《房產證》時,可能在面積上與當初的協議面積有差異而導致要補錢。因此在回遷房買賣合同中,買方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在合同中予以明確規定這些問題該怎麼解決。由於回遷房性質特殊,在司法實踐中也有不少人認為這種房子的買賣是否非法的,回遷房買賣合同是否無效,理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但本律師認為該買賣合同是有效的。理由如下: 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同時《合同法解釋二》第十四條: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那麼我們來看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本律師認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不屬於效力性規範,不能作為認定合同效力的依據。 因為該條款並沒有規定該種情況下買賣合同無效,只是說明不得轉讓,該條真實的立法意圖不在於禁止預售商品房的再轉讓,而在於方便行政管理,不屬於合同效力取締性規範。雖然回遷人未取得房產證,但對該房屋享有准所有權,有權對其所安置的房屋進行處分,在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之前,享有買賣合同上的債權,原告當然有權對該債權進行轉讓。因此只要買賣雙方是經協商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合同內容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社會公共利益,該房屋買賣合同應為合法有效。

2016年11月12日 00:00

你好,回遷房與商品房一樣,都有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沒房產證的,回遷戶手持的是購房合同,無法上市交易。能交易的回遷房不需要公證處公證。 購買回遷房與購買商品房的手續是一樣的。具體流程如下: 1.憑拆遷證明和身份證簽訂購房合同並結算房款. 2.按合同規定交房款並取回發票. 3.憑拆遷證和購房合同等到房產交易中心大廳辦理房產證手續. 4.視房屋面積大小減免部分或全部契稅. 5.憑房產證和契證到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證手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2016年11月12日 00:00

如果是能辦房產證的國有土地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購買的,不過要注意其他權利人情況,約定明確賣方違約責任等,風險要比普通商品房大些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沒有房產證,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只不過房產新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不能辦理過戶,可以等到房產證下來後過戶。果你們雙方有協定,不論協定的內容,只要不違法,就按照協議執行。題主覺得我回答得好就採納吧,謝謝。

  • 小產權房能交易購買風險:(一)法律效力“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通常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分不同情況:對於發生在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假如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假如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二)房產轉讓“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後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響。(三)政策風險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假如相關部門整頓鄉產權房的建設專案,可引發部分專案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購房後假如遇到國家征地拆遷,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四)監管缺位鄉產權房屋的開發建設沒有明確的規定加以約束,開發建設的監管存在缺位,對購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響。同一個時間段裡,開發單位的資質沒有,房屋品質和房屋售後保修難以保證。

  • 答:買賣合同可以公證,公證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但公證後,只能證明買賣合同有效,僅此而已。,不能依據公證書確認房屋產權。取得房屋產權,應該辦理房產登記,登記後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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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資房轉轉讓協議屬於房屋買賣合同的一種,因此集資房轉讓協議的寫法基本上與其他二手房買賣協議是一樣的。集資房轉讓協定的主要內容有:1、當事人的相關資訊(姓名、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等);2、集資房的具體資訊(樓層、房號、具體位置等)3、集資房轉讓的價格以及支付方式;4、雙方的違約責任二、集資房轉讓協定範本集資房轉讓協定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一、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集資房名額指標轉讓給乙方,由甲方出面並以甲方的名義購買單位一套@@平米集資房,但是所需的購房款一律由乙方來承擔。(因房子尚未建造,樓層、房號以及具體位置後定),並由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肆萬伍仟元整。二、由於所需的購房款一律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肆萬伍仟元整。故此套房屋所有產權自始到終已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異議。三、按本單位集資房建房進展所需一切報名費、集資款,由乙方及時如實支付甲方轉交給單位,每次甲方要出具相應收款證明給乙方。由甲方取回的單位收費憑據交乙方自行保管。四、建房階段中,一切建房費用有所變化,均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自行支付。(建房費用為集資房標準)五、因不可抗拒原因,此集資房不能建成使用時,甲方應無償退還乙方所支出的全部各種費用,即報名費、集資款和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六、房子建好後,交乙方入住使用。七、甲方應無條件地將房屋過戶給乙方,當允許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要出具各項證明,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房產轉讓手續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八、如有違約,將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支付乙方伍萬元整違約金。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支付甲方伍萬元整違約金。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上就是對“集資房轉讓協議怎麼寫”“集資房轉讓協議範本”所做的介紹。總之,大家必須要記住,在發生集資房轉讓糾紛時,口說無憑,只有白紙黑字的合同才具有證明力。尤其是如果打官司的話,只有當事人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包括集資房轉讓協議),法官才會採納當事人的主張。所以,一份好的集資房轉讓協議不僅能最大程度地避免糾紛,而且在發生糾紛後能成為重要的證據。正是如此,集資房轉讓的當事人不妨請律師幫助起草和審查集資房轉讓協議,畢竟老百姓難以寫出一份完善的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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