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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9月24日

誰清楚房開企業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如何解釋這個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2016年09月24日 00:00

①借:銀行存款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②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免征土地使用稅的單位和企業,由於其不需要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因而不存在相應的會計核算。

2016年09月24日 00:00

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分為六級,自2007年1月1日起每平方米各級土地稅標準為:一級土地30元;二級土地24元;三級土地18元;四級土地12元;五級土地3元;六級土地1.5元。土地使用稅計算方法:年應納稅額=∑(各級次應稅土地面積×該級次土地單位稅額)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內。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算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3.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4.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016年09月24日 00:00

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時,借記“管理費用——城鎮土地使用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一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科目。實際交納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相關用戶問答
  • 依照《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自有的房屋作為營業的,按房產原值計算徵收房產稅,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占地及院落暫緩繳納土地使用稅。因此你自己建造的房屋,用於營業的還需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而用於居住的則不需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你應該按經營面積和居住面積分攤計算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 “預計房地產稅2020年開徵,結束試點,迎來房地產稅新時代。”房地產相關稅收相對複雜,發展歷程也較短,未來一段時間還將逐步發展完善。目前,房地產建設環節涉及耕地佔用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建築安裝營業稅及附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

  • 房地產企業獲得土地後每季度申報的計算土地使用稅是: [總土地面積-總土地面積*(已售房屋建築面積/總的建築面積)]*當地所適用的每平方米應納稅金額/12*3,就是當季度應交的土地使用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關於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問題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 一、關於房屋出租的計稅依據問題 對商(市)場或其他納稅人將部分房屋整間出租,應按租金收入徵收房產稅;對未構成房屋的櫃檯、鋪面、場地等出租的,仍按房產的原值徵收房產稅。 二、關於轉租的房屋計算繳納房產稅問題 承租人轉租的房屋,按轉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減去支付租金後的餘額計算繳納房產稅。 三、關於房屋裝修費用計入房屋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新建房屋進行初次裝修,凡屬於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頂、高檔燈具、牆飾、地磚、門窗等投資,不論其帳務如何處理,一律併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對舊房重複裝飾裝修的投資額,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凡記入固定資產科目,增加房產原值的,徵收房產稅,未增加房產原值的,不徵收房產稅。 四、關於恢復福利企業徵收土地使用稅問題 對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福利工廠用地恢復徵收土地使用稅。如納稅確有困難,可按稅收管理體制申請辦理減免稅。 五、關於居民社區內綠化、道路用地土地使用稅征免問題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居民社區竣工後,其社區內按照規定標準進行綠化和修建公共道路的用地,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六、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論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證,對已經開發或使用的土地,從開發或使用的次月起徵收土地使用稅。 希望可以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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