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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7年01月25日

房產證問題,贈與.還是買賣.?誰瞭解?

問題描述 我的舅舅.把房子送給了我媽媽.但是房產證上還是我舅舅的名字.我想問問.要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過來.需要什麼手續.要繳納多少錢.親人贈送房產不交個人所得稅大約價值20萬的房子.所有手續下來.直到房產證上改完我媽媽的名字.要需要多少錢呢.我知道各地區價格都不一樣.按平均估計吧.全部分送出去.!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過戶有兩種方式,一是贈與過戶,第二是買賣過戶,如果該房產受讓者今後打算轉讓,建議還是買賣過戶,贈與過戶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工本費還是要交,贈與過戶還需辦理公證手續,今後再次轉讓需交20%的所得稅。辦理過戶需買賣雙方本人到場,房產證、雙方身份證、戶口、婚姻證明,去房管局查檔(核實是否二套房),簽訂一個買賣合同備案,繳納相關稅費,然後憑查檔單、繳費憑證,以及上述材料辦理。
2017年01月25日 00:00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如果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一般不能做為財產,也不能進行分割。最好是兩人協商解決。可以辦理房產分割的,要將你老產權證分開,辦兩新產權證,是可以的,採取買賣的方式費用要低一些,買賣契稅是2%,贈與契稅是4%。

2017年01月25日 00:00

您好,房產證上去掉一個人的名字有兩種方式解決:一種是採取過戶贈與的方式,一種是採取過戶買賣的方式。過戶贈與的方式要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過戶買賣方式無需公證。兩種方式都要繳納一定的房產證登記費和房產過戶手續費,登記費都是80元,手續費贈與方式按2元每平方計算,買賣方式按6元每平方計算。此外,房屋買賣和房屋贈與都要繳納稅款。一般情況下,過戶辦理需要攜帶的材料有:雙方身份證及影本、初時辦理房產時的相關材料,出讓人婚姻狀況證明。無論是贈與,還是買賣方式,雙方必須在場或有委託人在場。價格均來源於網路,僅限參考。

2017年01月25日 00:00

你好,據我瞭解房產過戶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贈與過戶,第二是買賣過戶。贈與過戶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工本費還是要交,贈與還需辦理公證手續,今後再次轉讓需交20%的所得稅。不管是贈與過戶還是買賣過戶辦理過戶需要的資料如下:(1)買賣雙方夫妻本人(未婚開未婚證明)到場,帶房產證(2)雙方身份證、(3)雙方戶口本(4)婚姻證明(5)買賣合同並備案(6)繳納相關稅費,然後憑查檔單、繳費憑證。房產證辦理時間一般是一個月。

 相關用戶問答
  • 辦理房產證:一、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二、自己辦理房產證房產證辦理注意事項:無論是期房還是現房,都存在辦理房產證的問題,您可以選擇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也可以選擇自己辦理房產證。如果貸款銀行要求委託代辦,就不能自己辦理。自己辦理房產證可以省去代辦費用1000元左右。自己辦理房產證可以免除代繳的風險。自己辦理房產證需要花費時間和體力。您需要提前瞭解自己辦理房產證的程式和要求。

  • 你好,在每個區的建委網站上可以直接查詢的。輸入產權證號和產權人姓名就可以查詢的。不過要想查詢的更清楚,還是到區建委直接查詢,這樣跟穩妥。要判斷房產證的真假,首先必須明確兩點:(1)按國務院幾部委規定統一印製的,是房產證的證書用紙,而不是有法律效力的房產證。一個書面憑證是否成為有效的房產證,完全不在於證書用紙的印製行為,而在於有權登記機關的發放行為。(2)判斷真假房產證的惟一標準,不是房產證上的浮水印圖案或防偽網底,而是房地產登記機關的印鑒。只要房產證上登記機關的印鑒是真的,即使沒有使用統一印製的帶有浮水印圖案或防偽網底的證書用紙,該房產證也是真的;只要房產證上登記機關的印鑒是假的,即使使用了統一印製的帶有浮水印圖案或防偽網底的證書用紙,該房產證也是假的。所以,幾部委採取統一印製房產證的措施,反倒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誤導真假房產證的判斷依據,使人們誤以為有浮水印圖案或防偽網底的房產證才是真的房產證,而忽略了判斷房產證真假的惟一依據就是登記機關的印鑒。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 不可以的。房產過戶需要攜帶的材料1、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影本,身份證,影本;2、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4)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定、合併協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所以,契稅未交,房產證未辦是不可以過戶的。

  • 房產證首先起到登記行為完成的證明作用。 登記機關在完成房屋登記事務後,將房產證發放給權利人,表明登記機關已經根據事實、法律和當事人的申請,完成了相應的房屋登記。由於房產證記載的內容與登記簿的內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產證起到一種備忘的作用。 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持有的房產證內容,掌握自己的財產情況,而不必每每去查閱登記簿。房產證最重要的作用還是保證登記活動的安全。 因為房屋的權屬情況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而登記簿由登記機關記載並且由該機關保管,並不在權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記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擅自更改登記簿的內容,權利人就面臨失權的危險。 為了防止此種情況的發生,登記機關在進行了房屋登記之後,有必要再向權利人發放房產證,其上記載與登記簿相同的內容。如果事後發現登記簿的記載有與房產證相異之處,權利人可以房產證的記載對抗登記機關,要求登記機關恢復原記載並承擔責任。 所以,在以登記作為不動產權利公示方法的制度體系中,房產證的主要功用是在約束登記機關的行為,發放房產證是保證登記安全的重要措施。與戶口遷移和小孩上學都有關係

  • 房產證辦理資料: (1)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並交驗有關證明、證件; 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2)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牆體歸屬,繪製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製圖發證提供依據。 (3)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緻的實地勘察和丈量製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後,即可轉入產權審查。 (4)繪製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後,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製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5)收費發證。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後程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發放產權證前,必須全面檢查應發放的權證有無差錯,是否已交納契稅。 個人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原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個人身份證及影本。 必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如果委託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正的委託書。 二、單位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需持: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影本);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單位介紹信(同時還需注明單位性質、委託何人前來辦理); 5、《住房品質保證書》、《住房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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