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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3月06日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可否購買?有誰清楚?

問題描述 我兩套房子,準備其中一套置換,請問稅需要交多少?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不是小產權房的買賣,而是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因集體土地的使用權人只能是本集體組織的人,所以集體土地上房屋只能在本集體組織成員之間買賣進行才有效,A不具備本集體組織成員資格,故沒有資格購買該房屋,因此,本案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從購買之時就無效。綜上,從法律上講,A不可能辦理過戶手續
2017年03月06日 00:00

可以辦理房屋產權公證,證明房屋產權歸你所有。但是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房屋登記辦法》對於集體土地上房屋轉移登記強調了幾點:一是申請人可以就集體土地上房屋申請轉移登記,並不意味著集體土地上房屋可以自由轉讓。目前,國家政策、法律和法規對集體土地上房屋轉移有嚴格的限制條件。集體土地上房屋所有權轉移受到限制主要是由宅基地為集體所有的性質所決定。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身份性質的財產權,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聯繫在一起的,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受讓人必須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仁[1999]39號)和《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s號)均明確禁止農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轉,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171號)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二是注意把握集體土地上轉移登記與國有土地上的轉移登記的相同點和不同點。兩者相同點在於,兩者均是房屋所有權從轉讓方轉移到受讓方的一種權屬登記,登記前後的權利主體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兩者差別主要在於土地所有性質不同、土地使用權流轉限制不同所導致的房屋流轉條件不同,具體就是兩者轉移登記的收件資料的存在很大差別。集體土地上村民住房申請轉移登記除了雙方同意外,必須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而國有土地上房屋轉移登記則只需雙方當事人同意即可,集體土地上房屋登記時提交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轉移登記的證明檔,可以避免集體土地上房屋違反規定私自流轉,從而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保障農民基本生存權。此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分其所有的房屋時,除了雙方同意外,還應提交村民會議同意登記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登記的證明材料,以貫徹村民自治原則,加強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的監督。

2017年03月06日 00:00

農場宅基地樓房,就是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築。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律、集體土地不得用於商品住宅開發等等規定。由於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設,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沒有產權證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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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需要確定您所說的小產權房的性質。目前,小產權房的概念並不統一,有的是購買在集體土地上所見的房屋;有的是在單位劃撥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該兩者的雖都不可以轉讓,但仍有區別。1、集體土地上所建的小產權房,因為《土地法》等相關規定明確規定,集體土地的宅基只能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如果您不是該集體組織成員的話,購買該類型的房屋是不合法的,將來發生拆遷補償的話,您的權益無法得到保護。2、劃撥土地的房屋。一般是前些年單位集資建房產生的產物,該類型房屋由於土地是無償使用的,未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不具備轉讓條件,但在根據政府的規劃,繳納土地出讓金後,是可以辦理產權證明的,所以,這一類的風險更小。 在簽訂購買該類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時,一定要將不能過戶的違約責任確定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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