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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4月29日

請高人指點,有關房屋過戶的問題?哪位清楚?

問題描述 我家一套房子,是去年以我父親名義買的,房屋簡單裝修還沒入住。我父親今年9月去世了,這套房子如果過戶給我母親或者過戶給我,需要辦什麼手續、交什麼錢?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嗎?如果把這套房子賣掉呢?請高人指點,謝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住建部《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明確了2008年4月11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經適房,可以在補交土地收益款後,不變更房主姓名就轉為商品房。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約的經適房,仍然只能採用過戶的方式“轉商”。各地有各地自己的經轉商政策,請諮詢當地住建委或房屋仲介公司。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年04月29日 00:00

將房地產單位、物業等有關部門約在一起,天花板是否有膩子如果有膩子,刮掉膩子,再看是否還有裂縫,無則是頂板不平,請房地產單位處理,如還有裂縫就是房屋品質問題,準備退房、換房、法院起訴等採取其他措施。

2017年04月29日 00:00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3)辦理公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裡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相關用戶問答
  • 新房子驗房,辦理入住交接手續之前,是驗房的最佳時間;二手房驗房,在辦理過戶手續前,買受方委託檢驗,是最合適的時間。

  • 海信LED42K11P,4999元;海信TLM42V78X3D,4599元;海信TLM42V66PK,3699元;海信LED42K16P,7290元;海信LED42K01P,5599元;海信LED42K01PZ,5299元;海信LED42T29GP,5999元;海信LED42T18GP,6899元,海信LED42XT39G3D,11990元;海信TLM42V78PK,4599元;海信TLM42V79PKV,4849元;海信TLM42V76P,4461元;海信TLM42V86PKV,4500元;海信TLM42V67PK,4790元;海信TLM42V86PK,5799元;海信TLM42V89PKV,4999元;海信TLM42V68PKA,4699;海信TLM42V88GP,6290元

  • 有關二手房過戶新政策和二手房買賣的相關問題最近引發的糾紛不斷。首先,原房主是理應配合買房者辦理過戶手續的,您可以實際跟原房主協商,協商不成的您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其辦理過戶。辦理二手房過戶時,您需要攜帶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人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交納契稅憑證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另外,在二手房過戶新政策中規定,辦理二手房過戶前,購房人要瞭解房屋產權的真實情況,除向賣房人索要產權文件外,還應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有關房產的產權記錄。1、測繪費1.36元/平方;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3、契稅評估額初次1.5%,非首次3%,買方繳納;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5、交易費6/平方,雙方;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買方;7、營業稅5.6%賣方繳納。

  • 住建部《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明確了2008年4月11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經適房,可以在補交土地收益款後,不變更房主姓名就轉為商品房。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約的經適房,仍然只能採用過戶的方式“轉商”。看房產性質。雖然當時沒有滿五年才能上市的規定,有理由相信,交易後的房產性質還是經濟適用房。你回家看看房產證,性質一欄是不是還是經濟適用房。現在滿五年的經適房,交易後確實變為商品房了。各地有各地自己的經轉商政策,請諮詢當地住建委或房屋仲介公司。

  •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3)辦理公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裡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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