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小產權房糾紛法院一般怎麼判?要注意什麼?
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7月07日

小產權房糾紛法院一般怎麼判?要注意什麼?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題主好,大產權房土地使用年限依照出讓時間來確定,有的70年,有的50年。小產權土地使用年限沒有確定的時間,可能隨時終止。由於小產權房是使用農村宅基地建設的,本來就不允許買賣,因此法律不保護這些房子。假如村集體想收回土地,隨時可以到法院,申請取消違法合同,而法院肯定都會判村集體勝訴。這樣,業主隨時被人家收回房子,並掃地出門。
 相關用戶問答
  • 首付為百分之五十,利率上浮為百分之十。三套房的認定標準:1.第一種:個人名下有兩套為商業貸款的記錄,一套已還清貸款並出售,另一套則未還清,如若再次貸款則會被銀行認定為第三套住房。2.第二種:個人名下有兩套為商業貸款的記錄,全都還清並全部出售的,雖能夠提供兩套房的出售證明,並且個人名下無房產,但若再貸款也會被認為是三套房。3.第三種:個人名下有一套商業貸款還清,而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還清,借款人想用公積金貸款來購買第三套房產,則按照公積金新政視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的貸款政策執行。4.第四種:個人名下首套房為公積金貸款,二套為商業貸款,想再次用商業貸款,這種情況肯定是算做三套。5.第五種:夫妻雙方,在婚前有一方用商業貸款購房,另一方購房用公積金貸款,婚後想以夫妻的名義共同貸款,因在系統中都存有記錄的,還是會算做三套房。6.第六種:夫妻雙方,一方婚前有房無貸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業貸款為父母買過房產,在結婚後以沒貸款的那一方名義用公積金貸款再次購房。7.第七種:夫妻雙方,在婚前一方有過一套全款購買的住房並已出售,另一套以公積金貸款購買已還清未出售,婚後想用另一方的名義來申請公積金貸款再次購房的。8.第八種:夫妻雙方,在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購買的住房但無貸款,婚後以另一方的名義全款購買一套住房,現準備以兩人的共同名義用公積金貸款再次購買套房,依照規定也是屬於第三套房。

  • 題主好,沒有房產證和土地證這兩證是不可以進行房屋交易的!並且房產證上有你們兩人的名字那麼屬於共有財產,沒經過你的允許也是不能交易的!假如你們兩都同意賣房子的話,先辦理產權證方可進行交易出賣房屋!

  • 當然不合法了,由於小產權,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叫做“鄉產權“,又叫“小產權“。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不是合法的。

  • 辦理流程:1、簽署二手房買賣協定,付清首付款或辦理資金託管協議;2、攜帶二手房貸款材料,填寫房屋貸款申請表;3、銀行進行房貸貸款審批;4、銀行放款至託管中心;5、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 房屋合同糾紛是指房屋買賣過程中出現的糾紛,包括售房廣告引起的糾紛、認購書相關的糾紛、房屋買賣合同價款支付相關糾紛、房屋交付相關的糾紛、延期辦證的糾紛、懲罰性賠償的糾紛、二手房買賣的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與房屋按揭關係的衝突與協調、有關包銷的糾紛等。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