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在仲介賣房買家單方面違約怎麼辦?有沒有人曉得?
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11月09日

在仲介賣房買家單方面違約怎麼辦?有沒有人曉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無論買家有無能力償還房貸,買家不準備墊付剩餘貸款的情況下,都屬於單方面毀約,但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仍然有效,另一方有權按照協議條款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直至違約方履行完違約責任後合同自然終止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如若涉及到,貸款金額本身占了大的比重。最好在合同裡明確先給的這筆錢應該先還貸款並註銷貸款登記。否則承擔違約責任,。若已經簽了合同,你就和仲介要求補充簽一個協議。也行,目的只有一個,把房子順利買到同時,賣家也順利拿到全部款項。

  • 一、二手房買賣賣方的違約情形1、房屋產權存在共有人或有房產有承租人。常常有賣家將原本是夫妻共有的房屋,或存在有租約的房屋賣給他人。更有買家要求寫明共有人或有租約,不過同時又不要求共有人簽名或要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只要求房產證上有名字的那人承諾有責任由其承擔。房屋沒有漲價則好,假如一但房價上漲,那麼買房人作為非善意的購買者,面臨的就是合同撤銷無效,並且沒有地方可以要求賠償。2、贖樓。現在的二手房買賣中,房產通常是處在抵押狀態,假如要買賣該房產,註銷抵押是必要的,由誰進行註銷抵押?假如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是需要由賣方進行登出抵押的,由於在出售時,賣方應當擁有該房產的全部產權。在現實生活,經常會出現買方替賣家贖樓,這時賣家違約情形開始出現,一但買家規賣家贖出樓來,馬上就有賣家的債權人申請凍結該房產,或者是賣家不去馬上辦理過戶,拖著時間,另尋高價買家,贖樓買家的權益通常得到不保障。3、不簽收定金。通常在房產買賣合同中約定有定金的數額,然而通常買家在將定金交給仲介後,轉交給賣家,賣家這時卻不簽收。不簽收定金並不能當然認為賣家違約,由於定金是實踐合同,也就是說要按賣家的簽收數額來進行計算的。賣家不簽收定金通常面臨的是一但買家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卻不定金可返還。4、不交付房屋。這在實際中是最多見的一種情形,房屋假如已經辦理了過戶,那還好,只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收房,假如不交房,起訴要求交付就好了。怕的是沒有過完戶,卻不按照合同約定交房,這種情況下,通常是通過律師,發律師函進很催告後,然後再行使不安抗辯權,可直接起訴要求其交房。5、一房多賣。在實際是這種情形也多見,賣家收取多家定價,然後擇高價者賣出,這時原買家假如知情,絕對要第一時間行使自己的權利,進行起訴等,一但賣家將該房產已經過戶給他人,那麼原買家的權益將得到不保障,即使法院到時判決下來,執行起來還有一個困難,須提供賣方財產線索。千萬不要等,等待下去的結果可能是到時聯賣方這個人都無法查找到,自己已交付的定金等,都拿不回來。6、直接毀約這種情況沒有辦法回避,假如合同中約定的違約成本過低,那麼在房價上漲的過程中,賣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額的違約金或者雙倍返還定金後,就直接不再將房產進行出售,使買方遭受損失。二、二手房賣方毀約如何處理?1、假如二手房買賣雙發所簽訂的合同和交易行為都是合法有效的,賣方毀約的行為是不合理的。2、《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不願意再履行買賣合同,屬於違約行為,買方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行使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權,並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該合同;3、無論是合同簽訂後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後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要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110條規定的:(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的情形外,應責令按照《合同法》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規定執行,這是《合同法》賦予守約方的權利。購房者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對賣方可能違約的條款要詳細約定,如“中途意外變卦不賣”、“提高價格”、“拖延不辦理登記過戶”、“不遷移出原有戶口”等一一加以明確約定和規定一定數量的違約金,以確定自己的合法權益。

  • 小產權房或集資房不受法律保護,簽定的合同無效,賣房方可隨時收回房子,建議最好不要買。

  • 關於貸款買二手房流程,去你我貸找找看應該有詳細的介紹的。之前買房的時候,也是在這裡辦理的貸款業務,這個平臺很的很不錯。

  • 首先要申明的一點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產一樣,也是有房產證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式去辦理。第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安置房怎麼辦房產證1、安置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3、拆遷安置協議及已回遷安置證明(收原件);4、查檔證明(收原件);5、被拆遷人身份證;若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影本),被拆遷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收原件),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影本);6、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影本);7、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託書(收原件)_8、安置單位受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影本);9、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收原件);10、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收件視窗領取,當事人共同填寫)。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