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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維權投訴】  【歸檔】16年11月03日

走廊的水管漏水該由誰負責?就走廊的上水管,正好離我這最近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你好,你們家的廚房下水管漏水應該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具體依據是:《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條: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希望能幫到你!
2016年11月03日 00:00

房子一旦漏水,輕則牆面裝修被泡,嚴重的傢俱、地板、電器都會損壞,甚至失去居住功能,給居民造成的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呢?居民購買房屋,與開發商有合同約定,開發商應為居民提供品質過關的房屋。同時聘請的物業公司應按照服務合同提供服務,保證社區公共部分的使用功能,如果發生頂層漏水,居民應依照《合同法》等法規,向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索賠。建議雙方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居民可以向法院起訴。

2016年11月03日 00:00

下水管道漏水,物業公司有責任進行維修,但維修費用應該由業主承擔。首先要區分漏水的管道是否是公共管道,如果是公共管道,那麼,維修的費用應該由物業公司進行承擔,而要是自家使用的管道。

2016年11月03日 00:00

1、公共供熱管道漏水,主要看這漏水的管線由誰管轄,應該是誰管轄誰負責維修。2、公共供熱管道,供熱公司與物業公司都是要明確管轄範圍的。這個管轄範圍一般在供暖合同中要做出明確的規定,以避免出現問題互相推諉。現在發生管道漏水,應該查看合同,明確職責,明確該由誰來負責維修。3、若是合同沒有規定,一般習慣做法是:迴圈水供暖管網,供熱公司的管轄範圍到使用者的樓頭入口裝置的第一道閥門。從門後法蘭開始,由物業公司管轄。

2016年11月03日 00:00

你好,這樣子的話你可以試試看下面的方法介紹對於家中下水管道漏水,物業公司有責任進行維修,但維修費用應該由業主承擔。首先要區分漏水的管道是否是公共管道,如果是公共管道,那麼,維修的費用應該由物業公司進行承擔,而要是自家使用的管道,那麼在維修時,業主應該承擔維修費用。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裝修工程保潔工資的關注事項物業公司工程部職責,這些也就是你的工作:1、負責制訂社區內公共設施、建築物、設備系統的管理規定;2、負責新接管物業專案的供電、空調、給排水、消防、電梯、弱電系統及建築裝修專案的驗收和資料核實工作;3、負責查驗用戶裝修報批手續及審批裝修方案、監督裝修方案的實施;4、負責編制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計畫,負責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評審;5、負責社區內的工程改造、設備更新、方案及預算的編制並送有關部門評審;6、負責對維修裝修專案、設備的保養進行驗收,負責對設備保養、維修、工程項目進行技術審核;7、負責所有設備、設施系統(供電、空調、給排水、電梯、電話、衛星及有線電視、消防、計量等)的管理、運行、維修等;8、配合客服中心做好用戶入住時房屋設施、設備的交驗、記錄工作;9、負責配合客服中心物管員派發的維修施工單;10、負責社區內緊急情況的處理工作。

  • 1、如果確實存在漏水的事實,不論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對樓下住戶的事實上的妨礙,就應該採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繼續發生。2、具體該由誰來負責實施停止侵害的行為?處理原則是: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應以雙方協商為主,尊重歷史與習慣,依照法律規定。按照一般理念,樓上住戶均有提供維修協助的義務,如果不履行該義務造成損失擴大的,就構成侵權,應就擴大的損失部分承擔賠償責任。3、誰承擔維修費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後,再進行責任劃分,事故原因並不能直接確定責任承擔主體。(1)首先應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於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於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因樓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則處理)(2)其次應查明漏水的原因,區分當事人的過錯,從而確定責任主體。---如果是人為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有故意或過錯的,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築工程品質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第一條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裡面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麼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幹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責任;後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麼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公平責任:對於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參照《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之第九條規定處理4、賠償損失問題。賠償已經發生的損失的前提是符合侵權的構成要件,包括過錯,它是由相鄰關係引發的侵權,按一般的侵權之訴處理,尚未發生的維修費用不屬於賠償損失。

  • 1、公共供熱管道漏水,主要看這漏水的管線由誰管轄,應該是誰管轄誰負責維修。 2、公共供熱管道,供熱公司與物業公司都是要明確管轄範圍的。這個管轄範圍一般在供暖合同中要做出明確的規定,以避免出現問題互相推諉。現在發生管道漏水,應該查看合同,明確職責,明確該由誰來負責維修。 3、若是合同沒有規定,一般習慣做法是:迴圈水供暖管網,供熱公司的管轄範圍到使用者的樓頭入口裝置的第一道閥門。從門後法蘭開始,由物業公司管轄。

  • 是誰家的水管呢,怎麼弄壞的呢!要是是自己的話就找水電工師傅修吧!

  • 找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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