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我想問下什麼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其條件有哪些?
問題 【商品房】  【歸檔】13年10月11日

我想問下什麼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其條件有哪些?

問題描述 我想問下什麼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其條件有哪些?不知道哪位兔子懂這些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如果預售合同已經在房屋主管部門進行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那麼。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需要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辦理: (一)符合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允許預售轉讓的可以轉讓、不允許預售轉讓的不得轉讓。這個要求需要查閱當地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 (二)商品房預售合同合法有效。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的,商品房預售轉讓合同,一般也應認定為無效。 (三)預售房屋尚未實際交付。 (四)預購人履行了預購合同約定的義務。預購人沒有履行預購合同的義務時,預購人無權轉讓該預售房屋。 (五)簽訂商品房預售轉讓合同。無需簽訂新的預售合同。 另外,預購人在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後、商品房竣工前轉讓其預購的商品房的,還要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 (二)已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將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 轉讓預購的商品房的,預購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相關用戶問答
  • 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清購房首付款,並開具商品房首付款票據。2、按銀行按揭規定提交有關按揭資料。3、經銀行審查,符合按揭貸款條件的,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發放貸款。4、辦理房屋交付,結清商品房款項,取得商品房銷售發票,辦理房產權登記,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5、憑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貸款合同、個人身份證與銀行工作人員一起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 (一)購買商品房期房的,提供《房屋(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商品房買賣網上備案表》和《銷售不動產發票》。(二)購買商品房現房的,提供《房屋(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銷售不動產發票》和《房屋所有權證》。(三)購買拆遷安置房需補房款的,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購房款發票》或《收據》及《所購拆遷安置房的權屬證明》。

  • 何謂“預售”,就是賣給你,但是房子還沒建成(或是還沒辦法拿到產權證),你定金付了,就會給你預售合同。首付暫時不用。等到房子建成,或是可以拿到產權證時,如果你按揭付款,產權證就會抵押在銀行,直到按揭結束才會把產權證給你。如果是一次性付款,馬上就可以有產權證。(也要開發商把產權證辦出來)

  • 商品房銷售合同成立條件有哪些? 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需要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對買賣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起到監督、保護的作用。那麼,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商品房銷售合同怎樣才能成立呢?主要有以下五個條件: [1]賣方必須要具有房屋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賣他人的房地產。 [2]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公民不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其房地產買賣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單位買房者如需購買私房的須得到有關機關的批准。 [3]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可信。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表示出來的意思必須與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雙方惡意串通簽訂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產買賣合同都屬於無效合同。行為人對房地產買賣合同內容有重大誤解或合同顯失公平的,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撤銷或變更合同。 [4]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得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如果購房者通過劃撥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房屋轉讓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或者將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規定上繳國家,否則不得買賣。 [5]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應該採用書面形式並且應該按照法律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並公證。

  • 預售,一般就是房子沒蓋好先賣,就是所謂的期房。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