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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3月09日

一般交房有繳納什麼手續費用?交房手續費包括什麼部分?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產權證是房屋所有權證,表示歸你所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指國有土地只讓你使用,不歸你所有,再長的時間土地也是國家的。有些房子只有產權證,而沒有土地證,是過去的住房多數是劃撥土地,房屋所有者或居住者並沒有付土地出讓金,要辦理土地證,須向國家繳納足夠的出讓金,二手房也就幾十塊一平米的費用。
2016年03月09日 00:00

按揭房貸手續費要交。 第一套房 首付總房價的20% 第二套是 首付總房價的40% 契稅交銀行 90平米以下交房款的1.5% 90平米-140平米 交房款的2% 140以上 交4%其中每個裡面的0.5% 是銀行的辦理手續費, 剩下的是稅費。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僅供參考 具體以現實為准。

2016年03月09日 00:00

有影響,房改房變更土地證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改變原來的劃撥土地性質為出讓。

2016年03月09日 00:00

你要問清楚都需要繳納哪些費用,不能全部都納入手續費,銀行辦理貸款一般不收取手續費。 房貸一般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用、合同工本費、保險費用,大概就這些。第一套房 首付總房價的20% 第二套是 首付總房價的40% 契稅交銀行 90平米以下交房款的1.5% 90平米-140平米 交房款的2% 140以上 交4% 其中每個裡面的0.5% 是銀行的辦理手續費, 剩下的是稅費。

2016年03月09日 00:00

契稅必須繳納,相當於機關收取的手續費啦

 相關用戶問答
  • 大多數人買的都是期房,都是要一段時間才會交房的,不過很多開發商交房都不會準時交房,那麼們就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引發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取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 劃撥土地房產過戶土地出讓金費用主要有:過戶手續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過戶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過戶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手房過戶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以上價格是來自網路,僅供參考,具體價格以實際時為准)

  • 每個業主買房時非常關心收房時間的,大家都希望能夠快點交房,然後裝修,住新房。而開發商更是拍胸脯保證,要是延期交房就賠違約金。其實就算賠違約金業主們也是不高興的。他們只是想早點入住新房而已。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開發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有些開發商離交房時間好久了也沒辦法交房,而且還不給業主們一個交待的,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是按日計算的,開發商每逾期一日並產生一日的違約金,違約越久,違約金總數會越多。

  • 房屋贈送、繼承首先都需要公正費用,再者就是契稅營業稅等一些小的費用了。

  • 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麼時候交房,到交房時都不會按哪個時間來交,很多都會推遲的,很多人抱怨買房難的時候,想要退房更不容易。在這個開發商手段層出不窮的時代,退房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那麼延期交房退房要什麼手續?一:什麼情況下才可以退房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三個月以上);2、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3、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4、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5、約定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6、房子產權不清楚等情況。二:商品房退房手續辦理流程辦理退房手續時應該注意兩個重要問題:一是購房者要解除什麼合同;二是解除這些合同的先後順序。當購房者和開發商在退房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需要解除的合同有兩個:一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辦理退房手續,首先購房者要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電話等形式;其次,是在十五日內,開發商應該退還購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最後,開發商將全部房款退給購房者,並辦理相關還款手續。總的來說,買房前我們一定要認真仔細考慮清楚房子到底合適不合適,因為一旦簽字以後再想退房就麻煩多了,很有可能會造成金錢上的損失,更別提精神上的煎熬了。在辦理退房手續過程中,一定要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退房時保險手續千萬不能忘,還有就是退房最好是在房產證下來之前進行,這樣會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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