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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2月28日

怎麼申報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什麼呢?

問題描述 請教一下哦,麻煩知道的朋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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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佳答案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後,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計算房地產開發專案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並填寫《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結清該房地產專案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納稅人應當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保證清算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2016年02月28日 00:00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後,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計算房地產開發專案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並填寫《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結清該房地產專案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

2016年02月28日 00:00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相關用戶問答
  • 舊房土地增值稅清算認定標準;分幾種情況:一、轉讓舊房能提供評估價格的。轉讓舊房可扣除的專案金額包括三項:一是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三是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此外,納稅人支付的評估費用准予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二、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的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准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為加計5%的基數。即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扣除專案金額也包括三項:一是購房發票所載金額;二是加計扣除金額(加計扣除金額=購房發票所載金額×5%×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的年數);三是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轉讓舊房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以及教育費附加。三、轉讓舊房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由稅務機關實行核定徵收。

  •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是:1.毛利達50%的部分增值稅稅率達到利潤率30%,暫停按預售收入的1%比例預征土地增值稅;2.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 按照目前房地產稅收政策,開發商需繳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土地增值稅簡單理解就是開發一個專案獲得的利潤部分,這部分利潤將按一定比例繳稅。原本土地增值稅是在專案結束後徵收。土地增值稅中重要的一點是土地增值稅稅率,它是土地增值稅的計算份額,土地增值稅稅率表是關於各種不同情況制定的相關表格指引,另外,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則是在還沒有正確計算出,房地產專案增值率的情況下,為確保稅款平穩,均勻的流入國庫,而採取的預先徵收的辦法,通常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

  • 土地增值稅如計算,出現了稅企業爭議比較大的兩種計算方法:一是按核算項目先整體計算增值額和增值率,確定相應稅率後,再按建築面積分別核算增值額,計算土地增值稅。另一種是先按面積分開項目計算增值額與增值率,再分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對於企業來講,出於節稅的考慮,傾向於第一種計算方法;對於需要及時完成稅收任務的稅務機關來講,更傾向與按照方法二進行計算土地增值稅。本文依據現有的稅收法律,運用對實證分析方法,對商鋪住宅聯體樓的兩種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進行詳細分析,並提出了法律修改的具體政策建議。

  • 由於舊房扣除專案的變化直接關係到舊房土地增值額的確定,也會影響舊房土地增值稅的計算。現就轉讓舊房計算土地增值稅應注意的問題進行分析。一、讓舊房准予扣除專案的確定(一)轉讓舊房能提供評估價格的。根據財稅字[1995]48號檔的規定,轉讓舊房可扣除的專案金額包括三項:一是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評估價格需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三是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此外,納稅人支付的評估費用准予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二)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根據財稅[2006]21號文件的規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的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准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為加計5%的基數。即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扣除專案金額也包括三項:一是購房發票所載金額(實際上包含了《條例》中第六條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以及“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兩部分):二是加計扣除金額(加計扣除金額=購房發票所載金額×5%×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的年數):三是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轉讓舊房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以及教育費附加,上述四稅及附加均必須提供相應的完稅憑證)。(三)轉讓舊房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二、轉讓舊房應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轉讓舊房應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可按下列方法進行:(一)確定轉讓舊房的應稅收入;(二)確定轉讓舊房准予扣除的項目金額;(三)計算轉讓舊房的土地增值額;(四)計算轉讓舊房的土地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係數;(五)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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