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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吧!用了2年多了.沒有出現啥問題.房間裡挺暖和的.可能和我裝的多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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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1.8m,衣櫃就簡單點,再擺張桌子,也就最好了,其他的可以不要的儘量避免不要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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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小有小的巧妙,這個時候完全可以將日常的書房改造成臨時客房。難點只在於如何在不來客的時候不讓床鋪佔用位置,並且休憩起來舒適。這一家的主人就把工作間、書房和客房完整地融合在了一起。主人思考頗為縝密,在裝修之初就考慮好了每個房間的功能和用途,使得設計師能夠將床天衣無縫地安裝在書櫃裡。這樣既不會為不大的居室增添一間閒置房間,又擁有一個獨立的書房。 適宜人群:常住、短住都沒有問題,適宜所有不準備單備客房的家庭。 他山之石:不想佔用書櫃空間的同志,可以在書房裡增加一張折疊沙發,來客的時候打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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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那些管子要用一些造型蓋起來,挺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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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使用年限是與土地的性質有關的,如果當時單位蓋集資房的土地是住宅用地的話,那麼就是70年,如果是工業、教育用地的話就是50年,商業娛樂用地的話就是40年。你可以去確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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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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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說這個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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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單位的集資房是可以的,但要原戶主有對應的房地產權證。 有房產證的單位集資房在出售時需要單位同意,並需要補償單位佔有的部分。 一般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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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率建築規模,大一些的好一點,會有正規物業;然後土地歸屬,集資房的話土地所有者越多越好,因為這樣牽涉到更多人的利益,就更“安全”;房子地段合適否,再看是升值空間是否能達到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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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看一下當初和單位有沒簽訂相應集資建房購房合同,如果沒有,再查看一下單位當時有無相應檔,如果有上述資料,應當根據上述材料的條款和規定來看你是否有權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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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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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承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一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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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無產權.屬於集體產權. 不可交易.一般情況都是拿來出租的. 不要貪圖集資房便宜錢買. 沒有任何法律保障. 到最後什麼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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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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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就是期房了 1、購買時看到的大多是戶型的平面圖、效果圖而不是實物,在交房後與開發商宣傳的差距較大 則會造成損失。 2、開發商的實力到底這樣? 3、房價的變換 4、交納的定金不能超過商務總價款的20%。 5、房產證無法按時取得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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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清楚上家的產權證、身份證,確認是否是產權人到場, 如果還有沒到場的產權人是否同意該房屋出售,最好去交易中心查閱一下該房屋的產權資訊和登記資訊,產權來源,有無抵押貸款,貸款數額,有沒有限制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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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市房改辦批准房改或經售房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房改並報市房改辦備案;且已簽訂住改合同並按房改政策規定繳清購房款的。其原產權單位是單位或房管局,出售給個人所有。符合以上條件的便可以轉讓或改變房子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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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市房改辦批准房改或經售房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房改並報市房改辦備案;且已簽訂住改合同並按房改政策規定繳清購房款的。其原產權單位是單位或房管局,出售給個人所有。符合以上條件的便可以轉讓或改變房子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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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如果領取的是國有出讓的土地證,可過戶,與普通商品房沒什麼兩樣。 如果安置房領取的不是國有出讓的土地證,要補交出讓金後方可過戶。 如果領取的經濟適用房的權證,就比較麻煩了,要五年後才可過戶,期間涉及的信用風險太大。 另外,從自己居住來看,你說便宜肯定沒錯。但從投資角度看,不一定,因投資要看資金回報率,即增長的比例。房產有個奇怪的現象,一般好地段的高價房增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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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