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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經適保障房】  【歸檔】16年11月12日

哪個說一下經濟適用房能出售嗎?誰說說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具體如下: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的。 1.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價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2016年11月12日 00:00

您好,可以的但是有條件,要5年以後才可以上市交易,補交相關契稅就可以和正常商品房一樣具有完全產權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16年11月12日 00:00

2016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經適房政策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經適房政策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經適房政策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經適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經適房政策1、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經適房政策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以上內容來源網路,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2016年11月12日 00:00

經濟適用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房自購買合同備案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房的,由住房儲備機構按照屆時同類經濟適用房價格進行回購。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以下情況是不得出售二手經濟適用房的:1、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經濟適用房[3];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價款及裝修費用的;3、處於戶籍凍結地區並以列入拆遷公告範圍內的經濟適用房;、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經濟適用房;5、已經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經濟適用房;6、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經濟適用房;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8、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經濟適用房的稅費不是很高,和正常的一樣的,但是,所得收益,很大一部分是要交給國家的,不是個人能擁有的!

2016年11月12日 00:00

登記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據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房產登記滿5年需上市交易,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查; 已列入3年城市舊房改造、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建設計畫範圍的住房,經市政府批准,按當期市場價格扣除相關費用後回購;政府不回購的住房,產權人補繳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所得後可上市交易。

 相關用戶問答
  • 現在已經沒有新建的經濟適用房了,正在蓋的都是定向安置,可以把經濟適用房購房證明改成限價房購房證明,找一處限價房買。

  • 你好, 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繼承後仍保持經濟適用房的性質不變。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的條件。經濟使用住房可以贈與,但必須在經濟適用住房取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後,方可贈與。 贈與過戶需提供的資料為: 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影本並交驗原件); 3、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書(原件); 4、贈與方夫妻雙方身份證、婚姻證明材料(影本並交驗原件),未婚人員提供由街道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或戶籍證明(未婚)和婚姻狀況聲明書; 5、受贈方身份證(影本並交驗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贈與書面意見; 7、地名門牌證(影本並交驗原件); 8、房屋測繪成果書(表)(原件); 9、契稅完稅憑證(影本並交驗原件); 10、根據情況其他需提交的資料以及登記過程中形成的各類申請表等資料; 11、若當事人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供委託公證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影本並交驗原件); 12、受贈人為未成年人的,由監護人代為辦理,並提供監護關係證明材料,其中監護人為父母的,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家庭戶籍證明或同籍戶口本(影本並交驗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監護人,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和監護關係公證書原件。希望對你有幫助。

  • 你好,因為經濟適用房是政府劃拔土地,也就是土地沒收錢,要轉讓經濟適用房等拿到產權證後五年可以上市,但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各地是不一樣的,按照當地出讓價平均計算,可能是建房時那個時點的土地出讓價。有些地方還有點優惠,也就是按出讓金還打個折扣,具體多少各地情況不同說不準了。

  •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了。

  • 按照國家建設部等部委聯合出臺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准予購房的核准通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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