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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屋性質】  【歸檔】16年12月11日

房產證上寫哪位的名字問題重要嗎?有誰曉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不可以的,是誰貸款就房產證寫誰名字,但是父親可以做擔保人
2016年12月11日 00:00

1、首付發票上寫誰的名字都無關緊要,不會影響房產證的名字。2、至於房子的歸屬,你們是想最終歸誰呢?如果想歸你所有,那麼房產證上就應是你的名字,因為你們買的房子是婚前財產,而不是婚後的財產(若是婚後的,就無所謂了,都是夫妻共同的財產)。3、如果你現在(婚前)把她的名字也寫入了房產證,將來發生“不愉快的事”時,房子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她有權要求分1/2的,所以,婚前寫誰的名字與婚後寫誰的名字是不一樣的。

2016年12月11日 00:00

這個到沒有,誰是主要貸款人,或者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誰就去簽字;如果購房合同、房產證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那麼貸款必須上方都到場簽字才行。

 相關用戶問答
  • 婚前房產婚後賣,看你婚前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

  • 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收費嗎?答:1、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但需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類證件正本及影本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時產權人要到現場依照產權變更登記處的要求,寫同意加名的書面聲明,並在聲明上簽名蓋手印。2、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將被視為份額買賣,要收取相應份額的契稅及各項稅費。

  • 房產證上寫誰名,房子就是誰的。除開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第一,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具有廣泛性。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即可以是婚前的個人財產,也可以是婚後所得的財產。在財產的種類上也沒有任何限制。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所涉及到的財產種類外,還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財產和財產權利;第二,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明確的時間界定,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約定共同財產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後,也可以對已經約定的財產根據夫妻雙方的一件重新約定,沒有嚴格的時間規定;第三,約定形式的多樣性。即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第四,契約優先性。在這裡,對夫妻財產的約定,國家法律也採取的是契約優先的原則。即有契約依契約,無契約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首先取決於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第五,約定財產受法律保護。《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如果財產一旦約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更改。

  • 1、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視窗辦理就可以了。費用主要是工本費等。2、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或父母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或父母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例如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 土地使用證是國土資源局下發的。一般使用年限住宅為70年,商業房為50年,房產所有人只具有使用權,不能交易買賣,土地乃屬國家所有。 房產證,是當地房產管理局下發的,是國家唯一承認的房產歸屬人的憑證。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那麼此房產就是誰的私有財產,產權證自己發證日期起五年後可上市交易。 有房產證,在拆遷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拆遷安置補償以持有產權證人的名字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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