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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3月10日

土地使用權多少年?怎麼算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今天我給大家普及一下關於商業房產權年限是多少年的一下知識, 常見的商品房產權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後,你再次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國家再次出讓土地使用權。 以上內容可供參考哦,很高興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2016年03月10日 00:00

如果買經濟適用房,產權可以享受多少年呢?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 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後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如果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問當地的相關部門。他會給你準確的答案!

 相關用戶問答
  • 土地使用權是對土地所享有的權利,房屋產權是對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擁有的權利。但依照國家法律規定,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產權與土地使用權是合二為一的。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土地上的房屋相應的要一同轉移;房屋轉移的,土地使用權也相應一併轉移。

  • 住房的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通常是講城市或城鎮上的土地;而農村的住房肯定是集體土地使用權;農村住房限制流通,只能在本集體內轉讓,而且需要符合條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又分為國有出讓和國有劃撥,國有劃撥是未繳納過土地出讓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審批並補交出讓金,國有出讓土地轉讓繳納規定稅費即可,可正常流通;一般情況下,國有土地使用權才可以抵押;有部分涉農貸款,農民房屋也可抵押,但不辦理抵押手續。

  • 要交 契稅的徵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1、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 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以下幾種特殊情況,視同買賣房屋: ⑴以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值繳納契稅。 ⑵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免納契稅。 ⑶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納稅。 房屋贈與贈與方不納土地增值稅,但承受方應納契稅。 房屋交換在契稅的計算中,注意過戶與否是一個關鍵點。 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要計征契稅。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 一般人防類地下室產權不交易 所謂的產權是公共的,由物業公司管理可出售的地下室一般都有產權,產權歸產權人所有,也就是說賣給你了就歸你個人所有,沒賣給你的話歸開發商所有,如果開發商將產權移交給物業公司那麼就歸物業公司所有,但是一般不會屬於全體業主集體所有,除非是有相關的約定。

  • 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是一種不動產權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點: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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