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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8月25日

租房合同出租人違約咋辦?

問題描述 出租人違約,出租人不講理,不肯退錢,錢損失的也就一個月,一千不到,但不能因此就放棄.如果告他訴訟費都比超過損失的,划不來?朋友們,若是你們,你們會咋辦?暴力威脅事件就免了!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定金收條今收到租位於的租房定金人民幣元整(大寫:整),雙方友好協商於年月日起租,租期,租金為人民幣元每月,付款方式為押付。如求租方違約,定金不退。如出租方違約則應該雙倍退還定金給求租方。承租人:出租人:時間:
2016年08月25日 00:00

違法房屋轉租有兩種形式:未經出租人同意的違法房屋轉租和超過剩餘租賃期限的違法房屋轉租。一、未經出租人同意的違法房屋轉租未經出租人同意的違法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出租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行為。《合同法》第224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未經出租人同意的全部違法轉租產生以下法律效果:1、出租人享有原房屋租賃合同(出租合同)的解除權:A.經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權解除原房屋租賃合同後,次承租合同(轉租合同)無效(無權處分行為未獲追認的合同無效);B.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權以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後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為條件。2、出租人可以請求法院確認未經其同意的轉租合同無效:A.出租人請求確認轉租合同無效實際是出租人拒絕追認承租人處分權的行為;B.出租人請求法院確認轉租合同無效以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後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為條件;C.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法院不予支持。(二)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行為的行為認定:1、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屬於無權處分的效力待定合同。2、承租人構成根本違約行為,出租人享有出租合同解除權。3、出租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的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對轉租人無權處分行為的默示追認:A.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認行為,出租人喪失出租合同解除權;B.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認行為,違法轉租合同轉化為合法轉租合同,轉租合同依法有效。4、出租人提出請求解除合同和確認轉租合同無效受異議期和1年除斥期限的限制。二、超過剩餘租賃期限的違法房屋轉租超過剩餘租賃期限的違法房屋轉租是指雖經出租人同意轉租,但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並且出租人和承租人沒有另外約定的行為。《解釋》第15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超過剩餘租賃期限的部分違法轉租產生以下效果:(1)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除非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存在明示約定。(2)②原租賃合同到期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存在不定期租賃合同,超過剩餘租賃期限部分的轉租合同仍然無效。

2016年08月25日 00:00

一、房屋轉租合法的條件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合法的轉租須符合兩個必要條件:合法條件一: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於正常使用的範疇,必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合法條件二:轉租的租金不得高於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權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應由房屋所有權人取得。凡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而轉租的,或謀取租金差價的轉租,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並可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不能轉租情況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不能轉租情況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後才可以轉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不能轉租情況三,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不能轉租情況四,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後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後租期。不能轉租情況五,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

2016年08月25日 00:00

一、未經出租人同意的違法房屋轉租未經出租人同意的違法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出租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行為。《合同法》第224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未經出租人同意的全部違法轉租產生以下法律效果:1、出租人享有原房屋租賃合同(出租合同)的解除權:A.經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權解除原房屋租賃合同後,次承租合同(轉租合同)無效(無權處分行為未獲追認的合同無效);B.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權以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後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為條件。2、出租人可以請求法院確認未經其同意的轉租合同無效:A.出租人請求確認轉租合同無效實際是出租人拒絕追認承租人處分權的行為;B.出租人請求法院確認轉租合同無效以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後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為條件;C.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法院不予支持。(二)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行為的行為認定:1、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屬於無權處分的效力待定合同。2、承租人構成根本違約行為,出租人享有出租合同解除權。3、出租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的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對轉租人無權處分行為的默示追認:A.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認行為,出租人喪失出租合同解除權;B.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認行為,違法轉租合同轉化為合法轉租合同,轉租合同依法有效。4、出租人提出請求解除合同和確認轉租合同無效受異議期和1年除斥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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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產權歸屬是兩人共有。合夥買房,房屋產權不是個人獨有,而是共有。合夥買房的產權認定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取共有形式,假如是選取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假如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注明。提醒:共有人其中任何一方再買房,要以二套房的政策執行。二、按揭貸款分主貸人、次貸人在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要由其中一名共有人充當借款人,與銀行發生借貸關係,簽訂《貸款合同》;而其他合夥人還要作為共同還款人,與銀行簽訂《共同還款協定》。這樣,當合夥貸款的各方出現分歧時,便可依據合同約定的內容予以處理。提醒:合夥買房,辦貸款的時候可能會麻煩一些,部分銀行對沒有親屬關係的兩人購房放貸會相對謹慎一點。假如出具的收入證明沒有問題,應該找一家政策寬鬆的商業銀行,會容易一些。同一個時間段裡聯名貸款需分主貸人和次貸人,可以選取相對有利的人,就像有本地戶口,收入較高等情況的人做主貸人。三、簽訂協定要內容明確合夥買房防止糾紛的最好的辦法是簽訂協定,明確各項權責細則。協定內容需越細越好,明確違約責任、出資比例、產權歸屬、房屋收益等各方面。提醒:共同買房要保存好買房和貸款時的合同文本、付款證明、還貸證明等,留下票據憑證。房產證上注明房產份額。協定需要公證,以發生法律效力。四、准夫妻要注明所占份額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假如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提醒:假如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應該說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 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的有關事宜,訂立有這些合同:一、出租房屋情況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租賃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_____結構。二、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1、房屋裝修、設備安裝日期______個月,自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2、房屋租賃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_______年。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三、租金支付方式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2、租金支付方式:。3、乙方租賃期內,租金不變。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賃,可協商租金。四、其他費用1、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水、電、通訊等費用;2、乙方應當承擔因經營生產而發生的經營性稅費等費用。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通知後的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3、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六、房屋轉租和歸還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假如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退還租金。2、租賃期滿後,該房屋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七、其他約定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使用該房屋租賃進行非法活動。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3、租賃期間,該房屋因國家徵用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應退乙方未到期的租賃費用,乙方自費安裝的設施、設備如有補償、補助及設施遷移費的,應支付給乙方。4、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除退還未到期租金外,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該依法共同協商解決。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出租方:承租方:電話:電話:簽約地點:簽約日期:年月日。

  • 按照合同法規定,已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雙方就要共同去遵守,假如你想退房,那當然就要付違約金,支付違約金,那就要看你簽定合同時,你們雙方的約定了,合同約定違約金的,按照約定執行,假如沒有合同約定,那麼你支付違約金的最高限額不能高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 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合同法沒有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果算“過分高於”,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一般認為,現行合同法所確立的違約金制度是不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而屬於賠償性違約金制度。即使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實際損失,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屬性。關於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單純的懲罰性違約金,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通說認為此種約定並非無效,但其性質仍屬違約的損害賠償。

  • 1、不能“簽”口頭協議。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瞭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裡,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5、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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