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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陽臺】  【歸檔】16年07月25日

請問商住樓走廊算建築面積嗎

問題描述 二樓陽臺下一樓的無柱走廊算建築面積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公攤面積不算的,算建築面積
2016年07月25日 00:00

房屋的建築面積的計算,一定要以房產測繪資質的單位或公司計算的建築面積為准。 房屋的建築面積=房屋使用面積 房屋共有建築面積 換算你購的商品房建築面積110.98-使用面積81.5=共有分攤面積29.48 分攤係數:29.48/81.50=0.36171779141 詳細的解釋可查《房產測量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17986-2000 房屋的建築面積系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週邊水準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築。 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牆面水準投影計算。 房屋共有建築面積系指各產權主共同佔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築面積。 商住樓共有建築面積的分攤方法首先根據住宅和商業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築面積將全幢的共有建築面積分攤成住宅和商業兩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攤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築面積和商業部分分攤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築面積。然後住宅和商業部分將所得的分攤面積再各自進行分攤。住宅部分:將分攤得到的幢共有建築面積,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築面積,依照B2的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建築面積分攤計算各套房屋的分攤面積。商業部分:將分攤得到的幢共有建築面積,加上本身的共有建築面積,按各層套內的建築面積依比例分攤至各層,作為各層共有建築面積的一部分,加至各層的共有建築面積中,得到各層總的共有建築面積,然後再根據層內各套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按比例分攤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攤得到的共有建築面積。

2016年07月25日 00:00

建築面積算的

 相關用戶問答
  • 帶閣樓的房子好不好要看個人了,好處是帶閣樓的房子好處是2.2m以下不計算建築面積,所以相對使用面積還要大於建築面積,比較划算,同時物業費、供暖費也不用多繳納,銷售價格也相對低一些。但是閣樓的房屋受結構影響,房屋佈局一般來說不是很好,另外在頂層,日曬雨淋,冬涼夏暖,還容易出現屋面漏雨等建築品質問題。

  • 以前我跟你一樣不懂,我上次去買房的就問了那個售樓的,說不算,是算贈送的面積,以下給你介紹一下哪些是不算面積的。不算,依據《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3.0.24下列專案不應計算面積:1建築物通道(騎樓、過街樓的底層)。2建築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3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臺及後臺懸掛幕布、佈景的天橋、挑台等。4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臺、露天游泳池。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和罐體的平臺。6勒腳、附牆柱、垛、臺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寬度在2.10m及以內的雨篷以及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臺、挑廊。7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室外樓梯和用於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8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9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以上介紹這些都是贈送的面積,你可以參考看看你,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謝謝。

  • 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築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l/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場館看臺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

  • 如果有設備平臺說明是頂層,頂層會做些退台留出一定空間,一方面保證外立面美觀,一方面可以放些共用設備(地面仰視不會被看到),一般是用來放水箱或風機設備,根據《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05 中相關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326號建設部關於發佈國家標準《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的公告 ,如建築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不清楚的可以諮詢樓盤的開發商平,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哈,很高興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 房屋產權面積計算規範房產面積是指產權主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建築面積。房產面積包含房屋建築面積、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房屋共有建築面積、房屋產權面積。《規則》對“房屋內層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夾層、電梯間、房屋通道、封閉的陽臺、入戶花園、戶內花園、陽光房”等部位列為計算全部房產面積的範圍,對“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的無柱走廊、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未封閉的陽臺、入戶花園、戶內花園、陽光房”等部位列為計算一半房產面積的範圍,對“層高小于2.20米的房屋、房屋的平臺、花台、曬臺(露臺)、挑台及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於陽臺、挑廊、簷廊的建築物”等部位列為不計算房產面積的範圍。另外,《規則》對一些特殊部位的面積計算也作了相關規定,如對樓梯面積的計算,樓梯已計算建築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論是否利用均不再計算建築面積;住宅室內樓梯井的淨寬度大於0.20米時,非住宅樓梯井的淨寬度大於0.40米時,計算上一層梯間面積時,樓梯間隔空間面積應扣減。對懸掛於建築主體結構外側的外掛式花池和空調機位不計算建築面積,而位於陽臺等建築主體結構內的有蓋的花池、空調機位等,應與其相連的建築空間視為一體計算建築面積。《規則》規定,室外臺階可不計算建築面積,但若下方空間經規劃設計批准加以利用的,其層高在2.20米以上的部分應計算全部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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