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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2月15日

問一下:簽訂房屋買賣協定,賣方違約,怎麼解決?

問題描述 請問:簽訂房屋買賣協定,賣方違約,怎麼解決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購房定金協議甲方(出售方):乙方(買受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該房屋坐落於:市區社區號樓單元室,房屋權屬面積平方米,房屋成交價格為萬元,甲方收取乙方定金元。二、甲方確保產權清晰,所有權明確,無權益糾紛。三、甲乙雙方約定於年月日之前簽定正式買賣合同並進行交易,簽定與交易地點為,甲乙雙方如不按時簽定正式買賣合同並進行交易,則作違約處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則不作違約處理。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協定所約定的條款,則視作違約。1.甲方若違約,則應退還乙方已付的定金,並再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定金金額100%的違約金;2.乙方若違約,乙方則應放棄收回定金的權利,所付的定金視作違約金。五、甲乙雙方其他約定事項:六、甲乙雙方在此聲明,均已認真閱讀本協定,已全部知曉所有條款所約定的內容,並自願遵守及依照所有條款履行本協議。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2012-09-10小貼士:二手房購房定金合同甲方:(賣方)乙方:(預購方)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第一條:乙方預訂的房屋位於市區,(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該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產權人:。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其餘的房款通過銀行以按揭貸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為准)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萬元的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注明收款時間。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認購書,並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協力廠商。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天,乙方於200年月日前到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第五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品質、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第七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協力廠商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甲方:(簽章)乙方:(簽章)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地址:地址:2012-09-10二手房退定金簽了購房協議,是二手房的,一般不可以退定金的。購房協議對買賣雙方都有約束性,買方如果不買房了,原房主有權不退還定金,賣方如果不賣房,也要賠償買方一筆錢。在《二手房購房定金合同》裡面一定要有關於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2017年02月15日 00:00

您好,以下為您總結了二手房買賣三方協議簽的時候有什麼要注意的,你可以參考下,希望能幫到您。1、審查合同簽訂主體是否適格。應明確其是否為該房屋的唯一所有人,如果該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則簽訂買賣合同時須有其他共有人的簽字或書面的同意聲明,該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形,上述情況買受人可通過查看房屋房產證原件及到房管部門查詢等方式進行確認。2、協定內容應具體、明確。在協議中,應對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款,付款方式,稅費承擔方式,交付期限,過戶時間,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特別對於貸款尚未還完的房屋交易,在合同中應著重對貸款還款事宜以及房屋過戶進行詳細約定。3、一旦出現違約情形影響協議履行的,應儘快採取相應措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4、仲介方的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在房屋買賣的知識和經驗上,都處於弱勢,所以,房地產仲介市場需要一份保護各方利益的合同。許多三方協議規定了買方、賣方的權利義務,對仲介方卻沒有任何限制。

2017年02月15日 00:00

一、買賣合同沒有約定具體賠償標準的解決方案。在發生該類爭議時,建議買方積極和賣方協商,給予其必要的時間,以遷移房屋內的所有戶口;同時,雙方在具體協商過程中,可以通過簽訂補充協定方式,約定賠償責任的具體標準或者計算公式,防止賣方惡意違約。二、直接在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約定賣方拒不遷移戶口的賠償責任。三、針對戶口遷移問題,買方可以預留部分房價款,待賣方將房屋內的戶口全部遷移後再支付該部分房價款;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遷移所有的戶口,賣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標準支付違約賠償金。本案中按照買賣合同約定,賣方遷移戶口是其約定義務,無論該房屋內有誰的戶口,賣方都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時間無條件遷出;賣方不能以房屋內戶口不屬於自己為由,拒絕遷出,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賣方對買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依據其與上手簽訂的買賣合同的約定,向其上手追究違約責任。

2017年02月15日 00:00

一、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有哪些1、賣方起訴的糾紛賣方起訴的糾紛多表現為:賣方沒有房屋權屬證明,以較低的價格將其農房出賣給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城鎮居民,但隨著房價的飛速上漲,利益的驅動使賣方不甘於當時的價格而試圖收回房屋再次獲利。因此,賣方常以買賣合同違反《合同法》第52條之規定為由,即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為無效合同,請求法院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2、買方起訴的糾紛買方起訴的糾紛具體來說為:由於農村房屋不具有產權證,或僅有鄉鎮產權,因此,在買賣合同簽訂後,買方是無法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或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屋產權的。加之,目前一些政策性檔禁止向城鎮居民出售農村房屋,於是買方便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由賣方返還購房款,或請求賣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等。3、其他與農房買賣有關的糾紛此類糾紛並不直接表現為買賣合同糾紛。例如,農房聯建一般是農民出地,他人出資來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雙方協商進行適當分配。二、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怎麼解決1、爭議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並商議解決辦法。2、求助於消費者協會商品房購銷產生爭議解決過程中單個購房者與開發商相比處於弱勢,購房者可將商品房購銷糾紛投訴于當地消費者協會,求助消費者協會對相關商品房購銷糾紛的買賣雙方進行調解、處理問題。3、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申請調解處理針對所購商品房存在的與購房合同不符、施工品質、延期交付、物業管理、虛假廣告、收費等問題,購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設委員會、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投訴並申請調解、處理。4、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出現的法律規定應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之外的糾紛,如購房合同的履行等問題,購房者可依據購房合同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另行簽訂的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5、通過法院司法途徑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房地產爭議問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小貼士:購房者在選擇解決房地產爭議的途徑時,應立足於解決問題,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關係,而不要引起訟爭。

 相關用戶問答
  • 認購金不是法律規定的必經過程,是可以要回來的。房屋認購人與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認購書》、《意向書》等法律檔,在雙方形成有效的合同關係,當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合同權利義務時,則另一方有權主張違約責任;但該協議在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協議》、《預售協定》之前,雙方尚未形成房屋買賣合同關係,只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約:即在雙方之間構成房屋買賣的洽商、談判機會,未最終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故其違約責任通常不能主張可得利益損失。

  • 房屋買賣合同條款主要有以下:1.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況。2.房屋買賣合同標的物的地理位置、四至界限、幢層號房、戶型、公共部分說明和住宅社區公共設施權屬等情況。3.房屋的面積確認和面積差異處理。房屋買受人應當知悉樓體建築面積、公用房屋分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和實際使用面積,在合同中載明實際面積內容,並校對賣方提供的圖紙。4.房屋品質情況。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明確房屋新舊程度、牆體、牆面、管道和其他有關設施的品質問題等。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載明:房體沉降度、牆面品質、電梯、水電氣設施、房屋間距、綠化面積以及比例和社區設施及其歸屬等內容。5.房屋的價格及其計價方式。確定房屋總價款,或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房價,或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房價。6.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方式與期限。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方式包括房價支付方式和房屋交付方式。前者可以約定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等。後者是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驗收、過戶手續辦理和稅費交納等方式。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應當對上述履行行為的實際時間予以明確。7.違約責任。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明確載明違約行為及其處理方式的內容,如違約情形、違約金數額、賠償損失和定金罰則及其支付方式與時間等。8.房屋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平開的衣櫃門尺寸寬度在50~60釐米之間為最佳,懸掛大衣的高度140釐米足夠用;最長的睡袍懸掛高度也不到140釐米,長羽絨服130釐米,西服收納裝袋後也就120釐米長。衣櫃的尺寸中懸掛上衣的高度在85~95釐米之間;掛衣杆的安裝高度應是女主人的身高加20釐米為最佳,掛褲子的高度在80~90釐米之間;安裝衣櫃的掛衣杆的時候應該關注,掛衣杆一定要以衣櫃內部實際進深為標準取中,且距離上面的板子應該要有4~6釐米的距離;衣櫃門內全身鏡1070mm*350mm,安裝時,鏡子上端平人頭高度,即可照到全身。期望對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 其實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房地產糾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及他們相互之間基於房屋和土地的權利義務所發生的爭議。具體而言,是指關於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和使用權等權益的爭議。我們一起來看看他的資料。 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實際上也就是房產(房屋權益)糾紛和地產(土地權益)糾紛的總稱。其當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涉外房地產關係中的外國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和港澳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糾紛,可以通過仲裁、行政覆議和訴訟來解決。 房地產糾紛的仲裁是爭議雙方當事人自願的,由第三人居中裁決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一種解決房地產權益糾紛的方法。一旦裁決或達成的調解生效後,雙方當事人必須執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執行裁決或調解協議,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房地產行政覆議指不服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當事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覆議機關申請覆議,相應的覆議機關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活動。對覆議決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向上一級行政機關再申請覆議。 房地產糾紛的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審理和解決有關房地產糾紛所進行的司法活動。 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 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如商品房買賣)、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土建、設備安裝、裝修)、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如房地產諮詢、評估、仲介)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物業管理糾紛、他項權利侵權糾紛(如相鄰用水、排水、採光、通風)等等。 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使用的爭議糾紛,經有關人民政府處理後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拆遷入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安置等達不成協議由批准拆遷的房屋主管部門裁決後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公民個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之間的林地、林木所有權爭議經縣級或鄉級人民政府處理後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等等。 以上內容就是我講解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能夠更加深入地瞭解,也希望我們好好一起學習,學習是永無止境的,我們必須有一顆勤奮好學上進的心,用知識來充實自己的生活,有好的知識大家也都應該好好分享出來哦!

  • 退房即開發商解除與購房者之間的買賣合同,將購房款退還給購房者。在辦理退房手續的過程中有兩個問題比較重要,一是購房者要解除什麼合同;二是解除這些合同過程中的先後順序。 如果購房者提出的退房要求被開發商接受,那麼有兩個合同需要解除,一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的解除,意味著雙方財產的返還或權利的恢復,對於已經入住的購房者而言,需要將已經佔有的住宅交還給開發商,對於還沒有入住的購房者者來說,則需要放棄佔有即將入住的住宅。開發商則不能再根據合同要求購房者支付房款,對於已經收取的部分要退還給購房者。 解除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的財產狀態將恢復到簽訂合同前的狀態,買賣合同的解除與履行無須其他人的協助,雙方自己即可以完成。 借款合同的解除,表明購房者將一次性歸還從銀行的借款,然後不再支付任何本金和利息,無須承擔任何還款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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