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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維權投訴】  【歸檔】15年05月04日

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

問題描述 請問一下有人知道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的具體資料嗎,急急急!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國家有法律規定的物權登記制度,據我所知,其實動產、不動產都可以善意佔有的,只是不動產中適用公示公信原則,注意登記物權轉讓就可以給你說一下吧。 第一,事實上,動產或者是不動產都可以善意佔有的,只是要注意要符合一些條件而已,第一是受讓人善意佔有;第二是轉讓人無處分權;第三是以合理價格有償轉讓;第四是善意取得財產已經發生物權轉移,物權只要轉移登記也可以的。 第二,動產和不動產是可以互變的,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國家的法律有明確規定的,動產就是移動後仍不改變性質、損害經濟效用及經濟價值的物,於大多數國家並未以法律條文清楚列舉,多認為不動產及定著物以外之物即屬動產。
2015年05月04日 00:00

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已經很完善了,物權法從2007年就出臺了,也明確表示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2015年05月04日 00:00

這個制度可以在網上也能查看的,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是合法的,只要符合要求和相關規定就可以了,要注意的是善意取得物權後,是該物上的權利轉移。

 相關用戶問答
  • 不動產登記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動產登記本質上為產生私法效果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申請國家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人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1.登記是依當事人申請的行為。2.登記是國家專職部門的活動。3.登記內容為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4.登記事項須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許多人從這一制度上讀出了“反腐”“控房價”等效果。

  • 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最主要的區分在於,通常來說,動產物權的變動,需要合同+交付;而不動產物權變動,需要的是合同+登記+交付。這個就是最最主要的區別!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2、物權轉讓、設立變更的一些特殊情況,詳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 3、農村的宅基地等。

  • 很多人都對不動產抵押登記瞭解得不太清楚,那麼我接下來就簡明扼要的說一下吧,你不用表揚我,請叫我雷鋒~~1. 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是抵押權設立的原因,抵押權設立是合同當事人履行抵押。同的結果,因此僅有抵押合同並不必然導致抵押權的設立。2. 《擔保法》與《物權法》對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做不同的規定。3. 不動產抵押合同在成立時生效,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 對於不動產的登記,國務院是非常重視的,因為這是落實到每個人的生活中去,還要未國家的未來做考慮,加強資訊性的管理,具有舉重若輕的作用。1. 一個現代的國家,在起點上是必須有所強調的,產權保護制度的前提是產權登記制度。2.不動產是恆產,是最根本的產,它的產權保護的前提就是必須要有像模像樣的產權登記,當然後面會跟著有一系列在這個基礎之上產生的正面效應。3.,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優化,顯然會得到這樣一個資訊平臺的支撐,這個資訊平臺無非就是決策優化、政策優化的技術性支撐平臺。所以來說,這個不動產登記是有很多正面的表現的~~

  • 國家有法律規定的物權登記制度,據我所知,其實動產、不動產都可以善意佔有的,只是不動產中適用公示公信原則,注意登記物權轉讓就可以給你說一下吧。 第一,事實上,動產或者是不動產都可以善意佔有的,只是要注意要符合一些條件而已,第一是受讓人善意佔有;第二是轉讓人無處分權;第三是以合理價格有償轉讓;第四是善意取得財產已經發生物權轉移,物權只要轉移登記也可以的。 第二,動產和不動產是可以互變的,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國家的法律有明確規定的,動產就是移動後仍不改變性質、損害經濟效用及經濟價值的物,於大多數國家並未以法律條文清楚列舉,多認為不動產及定著物以外之物即屬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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