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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優質回答體現您的專業素養,更容易被用戶1、如果婚後共同出資購買商品房的可以在房產證上注明房屋產權人是共有,並且可以詳細列明是幾個人共有。2、房產證上不能注明離婚後房產的歸屬,當時可以夫妻雙方協商,以協定的方式注明,如果今後真要離婚的時候,該協議可以起到合同的作用,該協議受到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法條:《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房屋產權登記制度》(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十一條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申請人)申請。權利人(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權利人(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直管的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請將我的答案列為最佳,謝謝。關注。

  • 這個是沒有標準的,看區域的政策~~~可以去問下當地的拆遷辦的人

  • 1、在這種情況下進行買賣交易合法嗎?合法。2、買賣雙方自願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只要不違反法律及公共利益,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沒有過戶,你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故此交易存在風險。3、如出現過戶或者買方資金受騙等問題時通過起訴能得到挽回或解決嗎?可以通過訴訟解決,關鍵你得保存好相關證據。4、在買方這邊在簽定合同時及交款時需要特別注意哪些環節和條款呢?建議最好委託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辦理為好。

  •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由於房屋是建築在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或隨房屋轉移。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受人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2、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認定無效。3、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希望能幫到您謝謝僅供參考

  • 能告訴我是怎麼一會事嗎?我知道要辭職的流程我能幫你什麼嗎?你跑單前你最好先把住房退了再去跑?這樣快點!

  • 你好,你買的商品不好是嗎,首先你退房,你要整理出原因來,要不到時就不好說的,大家都知道買一套房子不容易,沒有原因怕到時開發商不退給你,你住了又不開心,你說這樣不是很難受的,那麼要商品房要如何退房,我這邊整理了一些資料發出來給你看看。一、商品房可以退房的八種情形(一)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二)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四)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五)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或房屋品質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六)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七)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八)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時。二、商品房退房的具體程式如果購房者想要退房,買賣雙方通過協定、判決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銷合同或者宣佈合同無效並退房的,並按照以下程式進行:(一)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購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二)辦好各種手續。開發商應當退還購房者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購房者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三)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相關知識延伸閱讀: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並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以上關於商品房如何退房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你可以參考以上這些,你看看你家現在是屬於哪種原因,然後按這些步驟去做就可以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啊,如果覺得給力的話豎個大拇指唄,以後我會更用心作答的喲,祝你生活愉快。

  • 具體看你和他簽訂的合同是什麼的,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履行。

  • 您好!公積金貸款也可以提前還款的不要交違約金的!不過公積金利率低也沒有提前還的必要!留著現金去搞別的投資不錯的現在從銀行借貸很難的外面借錢利率也高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您帶來幫助!

  • 您好!我的租房糾紛詳細如下:2010年4月8號簽租房合同,租金1200元,付三押一,合同期為一年.第一季度租金到期為7月8日,但我因為工作原因在6月23日向房東提出退房申請,房東同意了,之後就叫人來看房,房子7月12日正式租出去.租房時由於考慮到工作不穩定的原因,所以簽租房合同時,補充了一條協議:如果雙方有一方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來,在經過另一方同意後,房東退還押金並終止合同.此協議當著仲介的面房東同意了的,房東說只要提前說聲就行了.此外合同上再沒有關於提前退房違約責任的條款和違約金為多少的條款.我7月6號就已搬出來並交清水電費.然後7月7號房東以別人要看房為由找我要回鑰匙,房東說房子租出去後給我電話再看情況退還我部分押金.但房子租出去後房東並沒給我電話,是我自己7月11號去房子那才發現已有人搬進去住,我去問新的租房客,他說是7月12號正式交租.當天我就找房東,房東承認房子是租出去了,我找她要押金,並表示我違約對你產生的損失由我來承擔(實際損失就是9號到11號三天的租金),要求其退還押金.房東說這幾天忙沒時間,並跟我約在7月15號,結果我7月15號給她電話,她說在幫忙辦婚事沒空,又約我說19號或者20號吧,我20號給她電話,她以在下雨為由說不方便,我說我去找她也不行,並說:明後天給我電話,結果我等了幾天都沒看到她打來的電話,於是24號今天我主動再打給她,但她一直不接電話.現在不知道怎樣才能拿回押金,又沒有房東住的位址,只有出租房的地址,但房子都已經租給別人了.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聽說訴訟費用很貴,而且我也有違約(只提前了半個月退房),所以不知道通過官司能否要回押金請求懂法律的朋友們幫助,謝謝!

  • 你別著急。首先你公公最近買了一套房子寫的是你女兒的名字,從性質上來講這套房子是你公婆送給他《她》孫女的。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你女兒的名字的話,那這套房子的產權就屬你女兒的了。那你也沒有必要不開心。其次是你現在與老公,公婆住的一套房子是在你與老公結婚前他們就買好了,當時當然也不可能把你的名字也寫在房產證上了。現在也沒有必要再添加上你的名字了,房產證是你老公一人的名字也沒關係的,只要你們夫妻和諧相處白頭偕老,那又何必一定要有你自己的名字在上面呢?依我看,你老公一定也是獨生子,又沒兄弟姐妹來爭奪你的房產?房子遲早是你和老公的對不?再說了,我看你公婆還是很好的公婆,你想啊?要是別的公婆留個心眼暫時將所有的房產權全歸在公婆自己的手裡,以獲得主動權的也大有人在啊?而他們並沒有將產權留在自己的名下,而是將全部財產都寫在了你們的名下,這樣的公婆就算是非常和善的公婆了。他們這樣做也就證明了對兒子,媳婦的信任!你應當為有這樣的公婆而感到開心才對,你的一切顧慮都是沒有必要的。

  • 你好,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 當然不合理。3%是說在出售房屋時較房屋修完後房產局實際測量允許有3%的誤差。因為房屋售出時的面積是在圖紙上測量的,而房產證上的是房子修完後實際實地測量的,這樣的誤差當然是允許的。但這3%的誤差是不能作為不退錢給你的理由的,少了就要補給你。這是你得權利,要去找他退回來,還有契稅什麼的一起退。他想跑都跑不掉。

  • 你可以跟房主、仲介簽一個三方協議給房主定金或者再一部分首付款等產證下來以後過戶時再給其他的錢或者您再留一份購房合同也行實在你不放心可以跟房主協商打完首付款後直接入住

  • 如果樓主是精裝修還需要全包的話,大概5w的樣子,如果是半包,費用可以少一半以上,現在裝修公司也一半是以半包為主,只有很少的一部份人會選擇全包,如果樓主需要找全包的公司,最好是找當地知名的裝修公司,他們一般買的材料,會比較好。

  • 您這是什麼時候的機型啊,買了今年了。美的空調的遙控器都通用。並不是上面寫什麼就有什麼功能。有問題來我店裡問啊。

  • 房屋轉租應該注意的問題由於房屋轉租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次出租人三方的利益,因此房屋轉租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一)房屋轉租要征得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二)房屋轉租要注意轉租的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期限。(二)房屋轉租後如轉租的租金大於原來租金,則雙方可約定如何分配。(四)承租人轉租房屋,應按規定與轉承租方簽訂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五)房屋轉租合同的條款內容不得超出原租賃合同條款的範圍。(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不得轉租;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轉租;3、預租的商品房不得轉租;4、違背雙方意願,雙方經共同討論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房屋不得轉租;5、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房屋。

  • 住房77平方,單位集資房,,2001年以協議購買,未辦理過戶,2006年拿到賣產權證,至今未辦理房產證,現另外按揭一套住房,如果要辦理老房子的房產證需要交納多少稅,如何計算。

  • 房子按揭當然可以賣,不過手續有點繁瑣就是,如果你要賣只一購房合同的房子的話,第一是要去仲介那裡簽一份買賣合同然後拿到你當地的公證處去公證,這個公證教買賣合同公證,然後在把你手上的購房合同的影本,影本必須是有通過銀行通過審核與原件無誤後然後在和你的買方去公證處公證,這個公證叫全權委託公證,在仲介簽定買賣合同的時候最好是叫買方先把首付款給你,你在去和他去做全權委託公證。第2你現在還欠銀行的按揭嗎?在你做完全權委託公證的時候你在和買方到銀行去把按揭轉給買方叫買方給你還按揭就可以了。不過這樣的操作一般買方很難接受的了因為沒一產權證這個誰都會有點疑問。不過這樣的操作我做了很多單沒什麼問題主要是原業主不要耍什麼小聰明就不怕。你這套房子賣了以後買房算一套房,利率不會高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 可以根據公租房管理制度來轉化,“如果是自己所用,補一些稅費等手續就可以轉化。”但公租房不同于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買了,過個幾年,補了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賣給任何人發橫財。但公租房首先姓“公”,低成本使用;不租了,退租之後還是公家的;如果住了多年,可以買下來。但買下來之後,如果再想退出的話,只能再還給公租房的管理部門,再轉給低收入人群,不能當商品房自由買賣。

  • 公積金貸款要多長時間才能辦下來?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按下列程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定,並按辦理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公積金貸款相比普通商業貸款在程式上要相對繁瑣,首先申請人要滿足申請貸款的條件,所在單位出具相關的資料等,貸款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相關的查詢以及申請等,程式相對煩瑣,而具體這個過程的時間主要取決於貸款人本身的把握。辦理新房的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在房地局以及公積金中心辦理相關的對應貸款樓盤備案手續,備案成功後,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未備案的樓盤是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間,貸款審批需要15個工作日,抵押需要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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