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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交鑰匙前可以轉讓 所謂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以及《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的規定,除了法律規定不能轉讓的房地產外,其餘的都可以進行轉讓。讀者提出的問題只涉及房地產的買賣,而且屬於買賣過程中商品房預售的轉讓。 什麼是商品房的預售轉讓呢?這是指商品房預售後,買房人將其預購的、並且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次轉讓的行為。允許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前提條件有以下四點:1、開發商與買房人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有效期內;2、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經生效並辦理了預售登記或交易手續、交清了相關的稅費;3、在預售房屋還沒有實際交付之前;4、轉讓行為符合當地有關法規、政策,沒有違法行為。只要符合了上述四項規定,就可以辦理預售轉讓手續了。 如何進行轉讓? 在辦理預售商品房的轉讓手續時,又分兩種情況:一是買房人一次性付款的,另一種是買房人通過銀行貸款付款的。 買房人一次性付款的轉讓程式是: 1、買受人(指買房者)與受讓人(指接受上述買房者房屋產權轉讓的人)簽訂一式四份的轉讓合同,合同中應寫明轉讓的預售合同的編號、轉讓原因、金額、面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轉讓合同必須征得開發商的同意並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2、轉讓雙方持預售合同、轉讓合同及有關的證件到預售登記的交易主管部門申辦預售轉讓登記。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報市國土與房屋管理局審批。 3、經交易管理部門批准轉讓的,轉讓雙方需繳納相關稅費。轉讓合同在加蓋“預售登記專用章”後,買受人所持原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移交給受讓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後,憑此件辦理過戶手續。 通過銀行貸款預售轉讓的程式一般這樣辦理: 1、開發商、銀行、買受人、受讓方應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要求轉讓所購房屋、解除貸款合同並經銀行同意; 2、開發商與原買受人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並與受讓方重新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3、買受人與受讓人簽訂一式四份的轉讓合同,合同中應寫明轉讓的預售合同的編號、轉讓原因、金額、面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轉讓合同必須征得開發商的同意並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4、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借款合同,開發商與貸款銀行解除擔保合同。至於貸款房屋轉讓時,房屋受讓方能否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回答是肯定的。對受讓方來說,這種貸款與商業銀行辦理二手房貸款程式基本一致,在此不作詳述。 沒有辦理預售登記的商品房轉讓就比較簡單了,開發商、買受人與受讓人協商一致後,買受人與開發商解除合同,然後受讓人與開發商重新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這一過程不需通過房屋主管部門的批准及履行相應的程式。至於房屋在辦理完房屋所有權證後的轉讓應屬於二手房的轉讓,其規定與程式和二手房的交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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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就用集成吊頂就好了啊...有很多花紋顏色的扣板可以選擇的,這個根據家裡整體風格稍微搭配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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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沒有必要的,主要還是看你家房子的結構,有些層高比較高的可以吊頂,如果說曾改很低,吊頂就很壓抑,就不需要吊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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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層應從地面延伸到牆面,高出地面100 mm,浴室牆面的防水層不得低於1800 mm。防水層施工完畢應進行蓄水試驗。 基層表面應平整,不得有鬆動、空鼓、起沙、開裂等缺陷,含水率應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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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無效?還是沒有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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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是否能買賣,要取決於這個期房是否能拿到房產證。但一般來說期房都帶有福利性質的色彩,大多應該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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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已經購買的期房是不能夠退還的,特別是因為房價下跌過快而提出退房的要求,開發商有權利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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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的; (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後用於生產經營,未芋葶聱門批准,並未補交或未承諾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三)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四)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五)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六)權屬有爭議的; (七)未依法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 (八)設定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九)已經公告拆遷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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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購合同轉讓。這是投資購房者的常用方式,這種交易方式一般是買房者先行訂購,簽訂認購書,然後將這些房子放在仲介公司掛牌出售,將其訂購該房屋的購買權轉讓給想要買房的人。認購合同的轉讓方式大多是買賣雙方簽訂協定書,約定好轉讓價及其他相關條件後,雙方前往發展商處變更認購方的名字,待發展商與新購房者簽訂預售合同後由仲介公司將轉讓價款支付給先行認購的一方。 (二)重簽預售合同。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交了首付又急需用錢的購房者身上,購房者支付首付款,已經與發展商簽訂預售合同,再與新的購房者簽訂轉讓房屋的協議書,經過開發商的同意並且去交易中心取消登記,由新購房者與發展商簽訂新的預售合同,將新的預售合同送往交易中心備案登記。 (三)取得產權證後交易。購房者買下房子簽訂好預售合同,再將房子出售給其他人的,可以與新購房者簽訂出售協議書,雙方的協議書經公證處公證,等產權證辦出以後雙方再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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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的話,基本正規功能公司都是用的裝飾協會出的標準合同,現在有些公司會用該合同進行複印修改,其實很好辨別複印版本的,從封面及浮水印等都是有明顯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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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把合同看清楚了,就沒有多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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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的內容比較多,你可以在在網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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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7 條第2 款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出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夫妻一方將共有房屋賣給第三人,未經共有人同意,侵犯了共有人對該房屋共有部分的財產所有權,系無效的民事行為。無效的民事行為,從一開始就沒有法律效力,不管買賣雙方是否辦理了過戶手續,均不影響對合同無效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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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影本;委託代理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2、賣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影本; 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房屋買賣合同文本;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為草擬; 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准買房的批准檔; 6、公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以上便是關於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以及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問題的相關介紹。從上述闡述我們可以知道,房屋買賣合同並不必然需要公證,但是如果公證了則其證據效力更強。此外,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時需要提供相應地一些材料,這些要求可能會隨著各地公證機構的不同規定有所不同。所以,在辦理時建議諮詢當地公證機構或者當地律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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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發商沒有履行法律規定手續,不具備完備的法律檔,因此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二)開發商採取欺詐手段,誘使置業者與其訂立房屋銷售合同,合同無效。(三)置業者與開發商訂立的合同顯失公平,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要求退房。 (一)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二)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三)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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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二)房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三)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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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貨手續不全的原因。 可以查閱賣房人的合法手續(俗稱--五證),沒有或者不全的,就是他們違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合同無效,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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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但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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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 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 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 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 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 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 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 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 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 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 違約責任; (十三)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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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三)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四)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五)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