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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有效期限一年。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專案,還包括以規劃條件為主要內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內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有效期與《國有土地使用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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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購買房屋需要另外支援土地轉讓稅。在多倫多買房,新移民買家對於定金(一般是房價的5%,買家需要在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約的1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本票,或銀行保付支票的形式支付給賣家經紀公司的信託帳戶,並將在交房日作為房款首付的一部分結算),首付(因為新移民沒有任何報稅收入證明,所有銀行一般都會要求30%-35%的首付),房款尾數(可以貸款按揭,需要支付月供及利息),律師費(一般在$1300-1500左右,取決於房價),驗房費(大概$300-500左右,取決於房子大小)這些費用都比較容易接受,因為這些環節跟國內並無大異。而與國內的買房費用相比,多倫多最與之不同的是,買家需要承擔一筆數目不小的土地轉讓稅。這讓很多毫無準備的新移民買家都頗感意外,措手不及。以Steels為界,如果您在Steels以北的約克區買房,就只需交付安省土地轉讓稅。但如果是在Steels以南的多倫多市買房,則需要同時交付安省土地轉讓稅以及多倫多市土地轉讓稅。也就是說,如果是在約克區,60萬的房子,需要交付$8,425土地轉讓稅,100萬的房子需要交付$16,475。如果是在多倫多市,60萬的房子,需要交8,475+7,725=$16,200土地轉讓稅,100萬的房子需要交付16,475+15,725=$32,200。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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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性質有兩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對的,如果是國有農用地的話國土部門就該拆你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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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對於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於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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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控制指標適用於新建工業項目,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可參照執行。為認真貫徹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促進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提高工業專案建設用地的管理水準,制定本工業專案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以下簡稱“控制指標”)。本控制指標是對一個工業專案(或單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進行控制的標準。本控制指標適用於新建工業項目,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可參照執行。本控制指標是核定工業專案用地規模的重要標準,是編制工業專案用地有關法律文書、工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的重要依據,是對工業專案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違約責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業專案所屬行業已有國家頒佈的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應同時滿足本控制指標和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要求。本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係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綠地率五項指標構成。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指標:(一)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控制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二)容積率控制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三)工業項目的建築係數應不低於30%;(四)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專案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五)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工業專案建設應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節約使用土地。對適合多層標準廠房生產的工業專案,應建設或進入多層標準廠房。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時,沒有達到本控制指標要求的,應依照合同約定及有關規定追究違約責任。本控制指標由正文、控制指標應用說明(附件1)、土地等別劃分(附件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附件3)共四部分組成。土地等別劃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發生調整的,按調整後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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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交易,交出讓金。第一次交易後,房屋性質就由房改房變為全產權的商品住房,在上市交易就不用交土地出讓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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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根據“房隨地走”的原則,宅基地轉讓時地上的房屋應當一併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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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時間的。2、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性質的建築產權年限是50年。這個要具體看該專案的土地性質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就清楚了,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是有具體的時間顯示的。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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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一直是一個投資的工具,對於那些誰想要一個“買入並持有”的投資機會。這種策略買入並持有工業用地,可以是非常有利可圖的。此外,工業用地已被用來促進增長和發展的戰略領域。收購工業用地通常在高速增長的時期峰的權益和陰晴圓缺在速度較慢的經濟週期中,房地產經紀人將有機會獲得所有您所選擇的地理區域的工業用地。買方將要問詳細的問題,並確保該值已多年來沒有減少。增加價值是可取的。1固定一個真正的地產代理專業工業用地。代理可以給你,幾乎每一個工業用地出售或轉讓在您所選擇的地理區域的資訊。嘗試找到一個認可的土地顧問,以評估每一個階段的土地收購,並借給他的專業知識領域的工業用地。2執行的財產,所有合同和增編盡職調查。確保土地沒有任何產權負擔可能會立即減少的屬性值,如洪水氾濫的傾向,非常岩石地層,或通過你的土地的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的高速公路。3租賃土地調查。土地測量師,將有助於確定的土地的最高和最佳的使用。更重要的是,土地不能使用“。4獲取土地的評估。評估都會將你引導到你要多少的土地。如果考核排在20萬元及賣方要求25萬美元,那麼你有商量的餘地的價格下調。5工業用地的銀行或貸款人提供資金的融資的。大多數貸款人將要求20%的首付工業用地。6出席閉幕記住的是,不像住宅物業,工業用地最低三個月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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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毯價格高。加厚PVC工業用地毯,¥15.0020mm加厚高檔工業用地毯,¥25.00以上價格來源於網路,僅供參考,具體價格以購買時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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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住宅土地出讓金計算一般按房屋交易價或評估價的2%收取。經濟適用房過戶必須在取得產證5年後過戶。這時候過戶就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過土地出讓金的經濟適用房再次轉讓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樣,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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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1999年3月2日國土資源部令第3號)的有關規定:第7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佔用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徵用土地方案,編制建設專案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成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佔用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第9條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應當包括專案用地安排情況、擬使用土地情況等,並應附具下列材料:(一)經批准的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佔用基本農田的,還應當提供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五)為實施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佔用土地的,還應當提供城市規劃圖和村莊、集鎮規劃圖。第13條農用地轉用方案和補充耕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准:(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確屬必需佔用農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確定的控制指標;(三)佔用耕地的,補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開發專項規劃且面積、品質符合規定要求;(四)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的,必須符合單獨選址條件。第20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佔用土地的,經依法批准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佈規劃要求,設定使用條件,確定使用方式,並組織實施。(2)《關於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0]20l號)的有關要求:①《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審查辦法》規定的需報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中,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項目是指由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直接行文批復的建設專案,或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行文批復,但在批復文件中注明經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項目。②農用地轉用批准許可權在省級人民政府的單獨選址建設專案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涉及徵用基本農田,或徵用基本農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超過35公頃,或徵用一般耕地和非耕地總面積超過70公頃的,報國務院批准。③單獨選址建設專案用地是否佔用基本農田,按經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新調整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認定。確需佔用基本農田的,應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補劃數量和品質相當的基本農田,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被佔用基本農田屬農村集體土地需要徵用的,報國務院批准。④未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單獨選址建設專案,原則上不得提供建設用地。對國務院(包括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計畫單列企業)、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交通、能源、水利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專案,雖未納入規劃,但已經通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按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的具體要求及時調整規劃。對在規劃文本中已作安排。但由於選址未定,沒有落實在規劃圖上,或規劃文本和規劃圖上已作安排,但用地位置需作調整的單獨選址建設專案,可以按規定對規劃作局部調整。⑤城市人民政府申請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地塊選址不得超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因特殊原因,小部分建設用地確需超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的,經批准可以按規定對規劃作局部調整。⑨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部分在圈內,部分在圈外)的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可按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報批要求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⑩建設用地專案涉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需填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調整方案”,與建設用地報批材料一併報批。(3)《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00]144號)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好農用地轉用的規劃審查工作。在建設用地專案報批過程中,各級土地管理部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審查,並由負責規劃的職能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對建設專案是否符合規劃、計畫負責。對單獨選址建設專案,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及時做好規劃和用地審查的各項工作,按照規定及時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條規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根據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對專案的批准檔,及時調整規劃,並將規劃調整方案與建設用地的有關報批資料一併報批;對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條規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確需建設的項目,需先修改規劃,按規定程式報原批准機關批准後才能審批用地。申報的分批次農用地轉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確需超出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範圍的,在編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方案的同時,可以對規劃作局部調整,落實到規劃圖上,並將規劃調整方案與建設用地的有關報批資料一併上報,在審查專案的同時由負責規劃的職能部門對規劃局部調整進行審查確認,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範圍的,須按法律規定修改規劃並報原批准機關批准後,才能審批用地。(4)《關於加強耕地保護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土資發[2000]408號)的有關要求:①堅持土地管理嚴而又嚴的原則。加強和規範各級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這是妥善處理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關係的重要前提。當前,要抓緊完成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修訂工作,進一步加快審批工作進度,特別要做好縣、鄉兩級規劃的完善工作,把規劃落到實處。要強化規劃意識,建設用地開發要嚴格按照規劃選址,建設專案用地要加強預審,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規劃實施的跟蹤和監督,確保各級規劃的全面實施。②實行建設用地指標置換政策,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建設用地的相對集中。農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小城鎮集中,工業向工業園區集中,是正確處理耕地保護和經濟發展關係,解決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徑。為鼓勵挖掘農村建設用地潛力,對將原有農村宅基地或村、鄉(鎮)集體建設用地複墾成耕地的,經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覆核認定後,可以向國家申請增加建設佔用耕地指標。通過置換取得的建設佔用耕地指標的安排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門用於鄉(鎮)基礎設施、中心村和小城鎮建設以及鄉(鎮)工業社區建設。③積極推行農用地整理指標折抵政策,鼓勵開展農用地土地整理。為鼓勵開展農村集體農用地整理,對各地自籌資金進行農用地整理淨增農用地中的耕地面積。經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覆核認定後,可以向國家按照60%的比例申請增加建設佔用耕地指標。通過折抵取得的建設佔用耕地指標的安排也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④有條件地實行建設用地指標周轉,推進國家和省級試點小城鎮建設。發展小城鎮是推進城鎮化的主要途徑。為妥善解決小城鎮建新拆舊過程中的建設用地指標問題,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小城鎮建設試點推進情況、試點小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按照“總量控制,封閉運行,台賬管理,年度檢查,到期歸還”的原則,對國家和省級試點小城鎮,單列編報下達一定數量的建設佔用耕地周轉指標。小城鎮建設建新拆舊完成後,經覆核認定的複墾成耕地的面積必須大於建設佔用耕地的面積。……⑥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建設用地審批工作效率。對需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部在用地報批階段主要審查是否符合規劃、計畫,耕地占補平衡資金和責任是否落實,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搭車占地等問題。⑦為加快用地報批階段的工作進度,要切實加強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和竣工驗收階段的工作。單獨選址項目,要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階段完成對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規劃與計畫,補充耕地資金是否落實,以及是否壓占礦產和地質災害評估等問題的審查,用地正式報批時,對上述問題只附結論性意見,不再重複審查。(5)《關於進一步簡化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審批工作程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2001]43號)的有關要求:①依照有關規定受理單獨選址建設專案用地預審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對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用地是否符合國家供地政策和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補充耕地資金是否落實、是否按規定辦理壓占礦產和地質災害評估有關手續等問題預審後,提出肯定性意見的,用地正式報批時,附上預審通過意見,部不再對已預審內容進行重複審查。預審通過但對上述問題提出完善性意見或預審後情況發生變化的,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作局部調整、補充耕地資金需進一步落實、需補充完善壓占礦產和地質災害評估有關手續、專案初步設計發生變更等。省級以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落實預審意見,在建設用地正式報批時,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②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用地,可以依照有關規定按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內分批次用地報批,由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可不隨同壩區、水庫淹沒區及專項設施遷建用地報批。③城市道路、管線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專案的小部分建設用地確需超出城市建設用地範圍的。土地利用規劃可作局部調整,規劃局部調整方案與建設用地同時報批,道路、管線工程等單獨選址專案,確需進入城市建設用地範圍的(簡稱圈內),圈內部分的用地可以隨同該工程的圈外用地一同按單獨選址專案要求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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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住宅土地出讓金計算一般按房屋交易價或評估價的2%收取。經濟適用房過戶必須在取得產證5年後過戶。這時候過戶就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過土地出讓金的經濟適用房再次轉讓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樣,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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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概括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複合體。土地出讓金具有地租而非稅性質。稅收是國家作為管理者對納稅人為國家繳納的經濟義務,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讓金,將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採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稅收的非租性質。土地出讓金自身就是這樣一個內在矛盾的複合體。也就是說,土地出讓金,似租非租,似稅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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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使用權人的權屬界址範圍內的地塊。,一宗地為一個權屬單位;同一個土地使用者使用不相連接的若干地塊時,則每一地塊分別為一宗。: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單元,是指以權屬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況。包括: 宗地權屬界線、界址點位置、宗地內建築物。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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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協定方式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除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採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外,方可採取協定方式。現在兩次土地大限後已經基本沒有可協議出讓的土地了,除非政策性很強的用地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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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現行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第二,如確實有建設需要,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審批時要看具體的位置和用途等因素,例如位置在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內是不能審批的;用途是建窯、建墳、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也是被禁止的。第三,長期建設用地一般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臨時用地(2年)一般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具體流程需向當地國土部門諮詢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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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規定:第四十四條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國務院批准的建設專案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專案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條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許可權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准許可權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第四十六條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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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率是什麼意思,許多人都會將其和綠化率混淆,和綠化率一樣的嗎?具體綠地率怎麼算呢?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的衡量樓盤綠化狀況的國家標準是綠地率,綠地率是什麼意思?綠地率是指社區用地範圍內各類綠地的總和與社區用地的比率,主要包括公共綠地、宅旁綠地、配套公建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等,其計算要比綠化率嚴格很多。綠地率通常以下限控制:並不是長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綠地率,距建築外牆1.5米和道路邊線1米以內的土地和地表覆土達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們上面是否有綠化,都不計入綠地面積。綠地率所指的“居住區用地範圍內各類綠地”主要包括公共綠地,宅旁綠地,配套公建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等。公共綠地內占地面積不大於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綠化小品建築可視為綠地。說到底,綠地率怎麼算呢?計算方式如下:城市綠地率=(城市各類綠地總面積÷城市總面積)×100%。簡而言之,綠地率=綠地面積/土地面積綠地率是什麼意思,指的是綠化用地占總土地面積的比例,在通常的情況下,許多開發商都是在售樓書上印製出“綠化率”一詞,其實這是不準確、不規範的用詞,國家有關園林綠化用語根本就沒有這個用語,準確的只有“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兩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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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房子產權時間短,商用的40年,住宅是70年的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