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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公用房管理 1.加強辦公用房統籌管理,遵照“機構定編定員、面積分配標準、集中辦公使用”的原則,由學院黨政辦公室實行統一登記、統一調配。 2.學院辦公用房使用標準為:副廳級: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處級: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3.各部門要按照辦公用房配備標準,對現有辦公用房進行全面清理清退,按期完成調整壓縮工作,並將辦公用房整合騰空具體情況上報黨政辦公室。 4.黨政辦公室對騰空和閒置辦公用房按有關程式,妥善進行處置。各部門如需增加辦公用房需填寫《辦公用房申請表》,按程式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和相關領導審批。 5.各部門領導要發揮表率帶頭作用,機關部門要率先垂範,用實際行動,積極踐行黨的群眾路線,落實好辦公用房有關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單位,視情節對主要領導進行通報批評、誡勉談話以至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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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例」武泰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原值600000元,允許減除20%計稅,房產稅年稅率為1.2%;小汽車2輛,每年每輛稅額300元;載重汽車3輛,計淨噸位15噸,每噸年稅額60元;佔用土地面積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為6元;稅務部門規定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季末後10日內交納,1月31日計算本月份應交納各項稅金。 月應納房產稅額=5760/12=480(元) 月應納車船使用稅額=3300/12=275(元) 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計算的結果,提取應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稅金1505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480 應交稅金——應交車船使用稅275 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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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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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包括按國家規定比例計提並實際交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及符合稅法規定的差旅費津貼和誤餐補助。其中住房公積金扣除標準為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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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主要負責征管的稅種有:企業所得稅(2000年後成立的企業)、增值稅、消費稅。地稅主要負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000年前成立的企業)、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屠宰稅、車船使用稅。地稅還負責殘疾人基金、社保費及堤圍費的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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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房地產爭議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並商議解決辦法。 (二)求助於消費者協會商品房購銷產生爭議,解決過程中單個購房者與開發商相比處於弱勢,購房者可將商品房購銷糾紛投訴于當地消費者協會,求助消費者協會對相關商品房購銷糾紛的買賣雙方進行調解、處理問題。 (三)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針對所購商品房存在的與購房合同不符、施工品質、延期、物業管理、虛假廣告、收費等問題,購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設委員會、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投訴並申請調解、處理。 (四)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出現的法律規定應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之外的糾紛,如購房合同的履行等問題,購房者可依據購房合同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另行簽訂的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五)通過法院司法途徑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房地產爭議問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房產糾紛哪些可以訴訟 房產糾紛一般來說大多構成民事案件,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範圍,少數屬於行政案件的受理範圍。但也有些房產糾紛並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範圍,應由其他部門來受理。因此,在提起訴訟前,首先應對自己的房產糾紛性質有所瞭解,弄清楚它是否屬於人民法院的受理範圍,以免徒勞。到底哪些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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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是對房地產所有人徵稅,租用的是由房產所有人交的,承租人不需要交的。 如果自己開的公司用的是自家的房子,應該是在徵稅範圍內的。 關於房產稅的問題 租賃房屋用於辦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其房產稅納稅義務人是出租方(學校),而不是承租方(貴公司),因此,貴公司不需要交納房產稅。 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因此,貴公司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只要在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內使用土地,應當作為稅法規定的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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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範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2,常見的其他無需貼花的合同或憑證: 下列合同或憑證,在印花稅稅目表中沒有列舉,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無需繳納印花稅: 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務用工合同;供應商承諾書;保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保安服務合同;日常清潔綠化服務合同;殺蟲服務合同;品質認證服務合同;翻譯服務合同;出版合同。 3,所以,物業服務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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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定義 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向有資質的企業提供的,主要用於其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土地開發與儲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的中長期貸款。 銀行可提供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包括:普通商品住房類房地產開發貸款、經濟適用房類房地產開發貸款、商用房類房地產開發貸款、土地儲備類房地產項目貸款等。 適用客戶和情形 1、只要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房地產開發與經營類的企業法人,是受政府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土地開發、徵用、購買、整理、儲備和出讓的企業或事業法人,並履行了相應的審批或批准程式(若有必要),均可申請房地產專案貸款。 2、如果企業在房地產專案開發過程中出現了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或者在土地儲備過程中出現了儲備資金不足的情況,即可向我行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 業務流程 1、客戶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涉及需要審批和批准的投資專案,還需提供相應的審批檔。 2、上述相關材料主要包括:專案所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檔、專案年度投資計畫、初步設計以及批准檔、《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等。 貸前調查和評估。我行對擬投資的房地產專案具體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政策等進行調查、評估和預測。 3、簽署借款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貸款申請經我行審批通過後,各相關方簽署所有相關法律性檔。 4、按照約定條件落實擔保、完善擔保手續。涉及擔保條件的,各方需辦妥抵押登記、質押交付(或登記)等有關擔保手續,若需辦理公證的需再履行公證手續等。 5、手續辦結後,我行將及時向客戶辦理貸款發放。 6、客戶按照約定用途和資金支用計畫使用資金,並接受銀行監督。 7、客戶按照約定及時分期或一次性地足額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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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概括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複合體。土地出讓金具有地租而非稅性質。稅收是國家作為管理者對納稅人為國家繳納的經濟義務,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讓金,將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採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稅收的非租性質。土地出讓金自身就是這樣一個內在矛盾的複合體。也就是說,土地出讓金,似租非租,似稅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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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採用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係數的簡便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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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對購置稅做了調整之後,購置稅有了新的特點,實施的是稅率單一,徵收方法單一的徵稅方法。稅率單一,即車輛購置稅只確定一個統一比例稅率徵收,稅率具有不隨課稅物件數額變動的特點,計征簡便、負擔穩定,有利於依法治稅。徵收方法單一,即車輛購置稅根據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實行從價計征,以價格為計稅標準,課稅與價值直接發生關係,價值高者多徵稅,價值低者少徵稅。此外車輛購置稅還有諸如徵收環節單一等其它特點。徵收環節單一,即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課征制,它不是在生產、經營和消費的每一環節實行道道徵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進入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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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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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契稅什麼時候交在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有些地方規定為交房之前繳納房屋契稅,有的地方規定為合同簽訂滿10天即要繳納。而根據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稅繳納時間為: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繳納房屋契稅,房屋交付後儘量不要超過一年,否則是要繳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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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方是個人,購買住房免繳印花稅。 購買商鋪等非住房要繳納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率0.05%,計稅依據為房屋總價。 購買方是企事業單位,無論購買住宅還是非住宅均要繳納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率0.05%,計稅依據為房屋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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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是已有稅種,不同於物業稅。房產稅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經營性房屋。如果對多套房徵收房產稅,房屋空置成本將提高,導致二手房供應量也會大量增加。物業稅、房產稅被認為是打擊投機性購房的利器,自4月新一輪樓市調控開始,物業稅和房產稅的傳聞就沒有消停過。實際上,物業稅一直處在討論階段,而房產稅早就已經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合併,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物業稅障礙重重,目前推出難度很大。“比如房子價值如何評估,評估機構資質和評估費用怎麼規定,很多細節難以解決。而房產稅是已有稅種,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只要把持有多套住宅定義為經營行為,就能徵收。”如果對多套房徵收房產稅,樓市將出現這樣的變化:首先,一部分長期“捂房”觀望的房主,得付出更多房屋空置成本;其次,手中空置房越多,房主持有成本就越大,可能會迫使他們將房源投放到交易市場中去,增加二手房的供應量。而且,和其他稅收總是在交易中轉嫁給購房者不同,房產稅很難在交易中被轉嫁。“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要徵收房產稅,只有持有多套房子的人才需要繳納。這樣,購房者完全可以選擇不帶房產稅的房子,轉嫁是沒有市場的。另外,房產稅按年徵收,假設有一個人持有一套房子3年,到第3年才拿出來銷售,不可能要求購房者負擔前幾年的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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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房產原值可以併入房產稅,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高於25%(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於10人(含10人)的單位,可減征或免征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減免稅比例及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主管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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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稅費主要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契稅。具體費用需要根據房子的面積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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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稅法規定來看,單位自建房銷售給內、外部人員的行為,與房地產開發商開發、銷售行為相比並無本質區別,同屬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應稅行為,應依法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等。集資建房是房改初期為解決各單位住房緊張問題的一項臨時性措施,現在住宅業已全面走向市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集資建房住房制度改革已經結束,也就不存在集資建房的稅收優惠。《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個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單位和個人自己新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繳納建築業營業稅。單位集資建房銷售給職工,應按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但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暫免徵收營業稅。1、集資者為未參加房改的職工;2、建房用地的使用權為集資者所在單位所有或以集資者名義購買;3、發生的建房費由集資者全額負擔,所集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建房支出;4、持有房管部門或房改辦集資建房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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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樓房產契稅怎麼計算: 購買商品房需要繳納契稅,稅率是3%,以家庭首次購買144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可以減免。一、普通住宅:1、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總價*1%, 2、首次購房90-144平米(套內120):總價*1.5% 3、144平米(套內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總價*3%、 二、商業房或公司產權:總價*3% 三、2014年5月起,取消農業戶口首購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