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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方拆遷價格賠償不一樣,要按照當地的拆遷賠償計算,商業拆遷賠償要比住房拆遷價高,要詢問當地有關的拆遷賠償政策。

  • 你好 房產證上的權利人 是誰的名字 就是產權所屬是誰的 下面的是共同共有人或者 共同權人 就是指 你和誰共同共有的 在說白點 房子有他一般的權益 以後你買賣 必須有他到場簽字才能買賣 同樣他也可以要求分到財產的一般!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房地產專業經紀人!

  • 可以,找什麼仲介啊,你仲介租房嘛,拿租房合同,開了稅票,可以取

  • 房屋買賣簽約流程 簽訂《認購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開發商指定的銀行簽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即通常所說的辦理銀行按揭)→辦理預售登記→《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登記備案→房屋交付→辦理大確權證(初始登記)→辦理產權過戶,領房產證→辦理抵押權登記→買受人還清按揭貸款,註銷抵押登記。

  • 裝修押金條丟了該怎麼退押金裝修押金收據丟失,可以參考以下方法處理: 1、一般來說業主到物業處辦理住宅裝修手續是,需提供業主身份證資訊、購房合同或者房產證明等文件,一旦押金收據丟失,業主可憑相關證件到物業處查詢,並出具相關保證書、聲明書等協商取回押金; 2、《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如果業主能提供相應證據或者證人,證明自己確實把押金交給了物業公司,也可以協商取回押金。

  • 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資質及經營範圍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是相關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開發企業的綜合實力認定的,資質越高,說明其開發能力越強,承擔風險及責任的能力就越強,反之亦然。如果某一個開發企業沒有開發資質,多半情況是這個企業第一次涉足房地產領域,資金及房地產開發的相關經驗欠缺,可能因為方方面面的關係或施工組織設計等原因導致延期交房,最嚴重的後果是沒有後續資金跟上,在預售不理想的情況下,不能及時回款,建築承包商,材料設備商拒絕與開發商繼續合作,最終導致樓盤爛尾。在購買期房時,一定要看其營業執照是否有允許銷售樓房的經營範圍,如果沒有銷售樓房的經營範圍,那麼消費者與其簽訂的售房合同就是無效合同。 提防商品房使用面積“縮水” 新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將面積誤差比絕對值的3%作為一個“分水嶺”,在雙方對建築面積、公攤面積沒有其它約定的情況下,按法定原則即第二十條來處理,但這個原則並沒有明確在建築面積不變的前提下公攤面積增加及增加幅度的處理方式,只是把公攤面積含在建築面積中籠統地加以規定。實際上商品房“縮水”,主要體現在公攤面積的擴大上,糾紛也往往出現在這裡。建議購房者在處理面積誤差時明確在合同中約定:在建築面積不變或在3%誤差以內時,公攤面積的增長比例不能超過總建築面積的比例,或者約定公攤面積不能增加,這樣就能防止“縮水”問題的出現。 謹防廣告及宣傳的誘惑和誤導 購房者從開發商那裡瞭解樓盤情況,聽到的往往都是對此專案的溢美之詞,如果您看到開發商的廣告、樓書、沙盤、樣板間的情況,就認為將來房屋交付時就像你所見所想的那樣,那就大錯特錯了。樓書、沙盤、樣板間在合同的締結過程中屬於要約引誘,它是相對於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的,除非購房者將廣告、樓書、沙盤、樣板間已明示的部分作為合同的一部分,才對開發商具有約束力,將來出現與宣傳不符的地方,開發商才會承擔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您,不能讓一些美好的設想誤導您,使您做出不客觀的、不全面的評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有關房產廣告、樣板間問題做出了有利於購房者的規定,但實際上執行起來非常難,開發商很容易規避。 慎交購房訂金 目前在房地產銷售過程中訂金問題的爭議很多,主要表現在購房者在正式簽約前要向開發商交納一定數額的款項,作為訂金。但在簽約談判時雙方因為合同的某些條款達不成協定時開發商都以對方沒有簽約違反訂金的約定為由,拒不退還訂金。購房者往往在訂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不能體現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但購房者一般都舉證不能,即不能用證據證明自己是在不平等狀態下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如果您與開發商在認購書中明確了所交款項為訂金,且在規定的日期內沒有與開發商簽訂成協議,那您將面臨訂金不能退回的損失,雖然您在交這筆錢時真的不知道會有這樣的法律後果,但這種民事行為的後果只能由您自己來承擔,除非您能證明自己是在受脅迫、欺詐的情況下交的這筆錢。如果開發商所售專案不具備合法銷售條件或雙方約定所交款項為預付款性質費用的,那麼您的所謂“訂金”在合同簽不成的情況下是可以退還的。 購買期房要注意的問題還有很多,比如房產證的辦理,設計變更,交付條件,品質問題,房產抵押等問題都很重要,我們將在以後的文章中陸續向讀者介紹。 二、買期房注意四種風險 對消費者來說,購買期房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其不利的一面,這不利的一面主要表現在購買期房時的四大風險上。 風險之一:房屋延期交付使用的風險,包括使用居住功能無法體現和屬於投資性購房者延遲收取投資回報

  • 建議申請公積金貸款,要求賣方退回首付款,並按公積金貸款要求將首付款存入公積金辦理銀行的公積金申請帳戶,然後申請公積金貸款,審批通過後,錢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公積金帳戶的25萬是可以提取的,每年可提取12個月還款金額,同時也可以採用其他方式取出,不過這錢全部取出是比較很難的,公積金中心會以各種理由進行刁難和推脫,請聯繫你當地的公積金取款仲介辦理該業務。

  • 房屋買賣預約合同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後,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經過公證的,只是加強該合同的證據效力,在發生糾紛時,不需要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法院可以徑行按公證過的合同內容確定雙方權利義務。

  • 如果不服可以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重新測繪。 您好! 購房合同在面積上的約定,從表面上看來就至少有兩個漏洞:第一,它約定以建築面積為出售面積,建築面積是套內面積與公攤面積之和,而在這份合同上公攤面積又沒有透明度,開發商不告訴你具體的分攤面積的位置在哪裡,具體的面積是多少,這就為他造假提供了機會;第二,合同約定,允許預測面積有3%的誤差,如果公攤面積增大只要沒有超過3%,你就只能為這個增大的公攤面積增加房款。宗先生所謂的產權證面積增加5平方米,實際上是房屋面積增加的問題,根據2001年6月1日建設部頒發的《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只需付增長3%以內的面積的房款,超出3%的部分,應當由開發商承擔。 您好! 購房合同在面積上的約定,從表面上看來就至少有兩個漏洞:第一,它約定以建築面積為出售面積,建築面積是套內面積與公攤面積之和,而在這份合同上公攤面積又沒有透明度,開發商不告訴你具體的分攤面積的位置在哪裡,具體的面積是多少,這就為他造假提供了機會;第二,合同約定,允許預測面積有3%的誤差,如果公攤面積增大只要沒有超過3%,你就只能為這個增大的公攤面積增加房款。宗先生所謂的產權證面積增加5平方米,實際上是房屋面積增加的問題,根據2001年6月1日建設部頒發的《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只需付增長3%以內的面積的房款,超出3%的部分,應當由開發商承擔。

  • 你先看看租房合同裡面有沒有相關內容,如果有可按照合同辦事,如果沒有可以相互商量一下,總會找到解決辦法的。

  • 不知道你買的是一手的房子還是二手的 交契稅的時候是需要出具買賣合同的 合同上寫的是老人的名字 契稅發票上就是 按照正常的 辦事手續 房本自然和契稅票子上的一樣

  • 不可以。目前國家明確規定,房屋必須在取得產權證後能才進行交易。如果該房屋尚未取得房產證,是不能正常上市交易的。您的房產目前房產證並未辦理,因此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

  • 房產證上加了你的名字,就是房產共有人,如果沒有寫明房產的份額,那就是等分的。

  •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定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定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准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臺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 一、二手房房產證的問題。房產產權證是整個房產交易的核心,你必須要清楚自己的房產證資訊。例如:二手房的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房子面積有多大,是不是抵押物業,屬性是什麼等。房產證沒有辦理完畢的房子是不能賣的。 二、全權委託公證。如果說賣方賣的二手房是一個帶有銀行按揭的樓,如果賣方資金不夠雄厚,那麼就需要有一個贖樓的程式,在這個程式中,一般是委託二手房仲介,以及擔保公司全權處理的,以達到贖樓以及賣樓的目的。因為全權委託,仲介可以不經買房的同意而自行買賣該二手房。這是賣家需要注意的一點。 三、交鑰匙要謹慎 些經紀人反映,有時買賣雙方在成交入住後仍會有糾紛。這些糾紛主要集中在一些細節問題上,諸如維修基金、有線電視費、**費等等由於買賣雙方缺乏房屋交易的經驗,在交易過程中往往比較注意房款、仲介費等比較大的費用,但在某些細節問題上則不甚關注。如果這些細節問題在簽定合同前就事先約定好了,就不會產生這些“後遺症”了。六、請律師協助。如果說二手房賣方要請律師幫忙協助,最好是在二手房買賣簽合同之前就找到律師,不要等到合同簽定後再找律師看具體情況,因為等到合同簽定後,你再找律師,很多東西都無法擔供參考,只能是告訴一些二手房買賣過程的走法了。

  • 1、房屋所有權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是必須要經過房屋產權部門的登記的。僅僅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而沒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不轉移。也就是該房產在辦理變更過戶之前仍屬於原房主。 2、房屋買賣合同必須要經過經過房產局下屬房產交易中心的備案登記,這個備案登記到過戶登記的期間不可能很長,最多就3個月左右時間。 3、即便有公證過的買賣合同,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仍需要原房主到產權部門辦理簽字等手續。如果不是法律程式上必有問題。

  • 關於這類房屋買賣從法律角度來說是不太合法的!所以國家在此類房屋買賣中並無詳細的規定!但要買賣需注意幾點,第一.此類房屋買賣最大的風險是買賣關係中的出售房可以隨時隨地收回該房屋(付出多少代價的問題,但一定可以拿回!!!),所以,出售房必須是土地使用者(原始房東),如果有可能的話要去做份協議公證處公證!一般違約責任定在300%左右!還有就是戶口必須遷出!(很重要,因為除了產權歸屬意外,國家也很重視物權這方面的東西,實際居住人是誰很重要),如果你能把自己的戶口遷過來就基本上沒問題了

  • 這個不難的,只要寫明因為工作原因或者學習原因,要申請居住證補辦,請批准。就行,重要的是要保證你的材料都是真實的,其他倒也沒什麼,租房子和投靠親戚的都可以申請的,就是租房子的話比較麻煩,你要有備過案的房屋租賃合同,要是親戚的話寫張證明,居委會開張證明就行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哦~

  • 您好!在二手房買賣中,可以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加重一方違約責任!

  • 這個不是不能改,理論上是可以改的。有以下兩種方式。1、找開發商改。先去撤銷網簽,然後再重新做網簽。 這個方式對於開發商比較麻煩,所以沒有特殊情況一般開發商都不願意做。首先要撤網簽,然後去房管局要從新簽的材料,然後才能從新備案簽新的合同。因為國務院規定禁止期房轉讓,對於開發商還有一個撤網簽率的問題,所以一般情況下開發商不願意做。具體要看你如何去溝通了。2、等房產證下來以後再把房本變更成一個人。如果現在有什麼問題,就只能是先以協議形式確定下來了。夫妻之間更名是只收工本費的,不是夫妻的話,就要按照過戶計算相應稅費了,相當於購買了部分房屋,走的是二手房的程式。你們三個人,應該是按分共有,所以現在如果有可能在辦房本時,把另外兩個人的份額做小些,將來過戶能省些稅費。真牛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啊,這兒有購房合同範本,我是找不到購房合同範本,到處問哪裡有的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的網址吧,購房合同範本挺難找的,我現在真的需要購房合同範本,誰要是能找到購房合同範本,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網址吧,謝謝你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找到購房合同範本挺不容易的啊,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啊,這裡有購房合同範本,我還是找不到購房合同範本,到處問哪裡有的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的網址吧,購房合同範本挺難找的,我現在真的需要購房合同範本,誰要是可以找到購房合同範本,就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網址吧,謝謝告訴我購房合同範本,找到購房合同範本挺不容易的,謝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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