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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濕對人體有害,容易得風濕的! 1)可以使用乾燥劑、活性碳,活性碳有除味,除甲醛等有害物質的效果,而且可以防潮,吸濕。如果想效果好點,建議買多點不要去超市買已經包裝好的,只要買散裝的就可以了。 超市里有不少專用於防潮除濕的乾燥劑。最常見的是吸濕盒和除濕包兩種類型。 除此之外,以吸水樹脂和木炭為製作原料的除濕包則比較適合放置於空間較小的位置,比如衣櫃、鞋櫃等密閉的空間可以掛一袋除濕包以驅逐濕氣。 2)用小布袋裝適量石灰,紮成一小袋放置於室內的各個角落,石灰本身有吸潮的作用,也可以減緩室內潮濕的狀況,或者找個紙箱裝上生石灰,放到房間不顯眼的地方就OK了,既去潮濕又消毒,一舉兩得。 3)買一個空氣吸濕器,原理很簡單,就像吸塵器一樣,它有一個瓶子,可以把濕的空氣集中在一起,等到濕氣很多時候就會變成水了。 防潮的最重要時段是每天的早晨和晚上,這兩段時間的空氣濕度較午間更高,不及時關上門窗,水汽將嚴重滲透至家居的每個角落。另外,如果覺得門窗緊閉令室內空氣無法流通,建議大中午時短時間開窗通風。 如今,一般家庭使用的空調都有除濕的功能。不過,用空調來調節室內空氣濕度的方式見效較慢,一般需要兩三個鐘頭,而且會使室內的人感到寒冷。若不滿意空調的除濕效果,不妨到商場購買專用的除濕機,見效較快但耗電也相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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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次貸金融危機!---房改以來,政府允許銀行用房貸大力支持沒有還貸能力的房地產商買地,用房貸支持沒有還貸能力的房奴和炒房客買房;並且在政府壟斷土地供給,政府的財政收入的利益高於一切的情況下,政府以地主的身份天價賣公有土地。又因為房地產政策上禁止各種形式的集資建房和自建房,在沒有集資建房和自建房的參與竟爭下,開發商壟斷建房,為了企業暴利,開發商天價賣房。也就是壟斷的房地產市場,在房貸的瘋狂支持下,地價和房價一路高歌,現在的地價和房價已經遠遠高於成本價,地價和房價也遠遠高於百姓的購買力。以現在的房價,中產階級買房也得做房奴。但是賣天價地的政府和賣天價房的開發商暴富了,買房的百姓暴窮了;政府和銀行的官們製造金融泡沫越來越大了!!---賣天價地的政府和賣天價房的開發商實現了借助房貸把銀行裡的資金通通搬到政府和開發商的金庫裡,於是政府和開發商發財,銀行日益被搬空了,房奴積蓄也被搬空了!!-當經濟出現大跌,房奴\炒房客和部分開發商對房貸斷供時,銀行破產,百姓買單!沒有大官負責!!1\政府的壟斷賣公有土地的暴利!!政府向農民征地要付的補償費是50-100元/平方米!!而賣給開發商的地價是每平方米1000-5000元/平方米,利潤達1000-5000%,或更多!!比販毒的利潤還高!!2\開發商壟斷建房和賣房的暴利!!開發商建房(包括買地等費用)的總成本是700--1200元/平方米!!但是賣出的房價是3000-30000元/平方米,或更多!!3\政府收取房地產稅費的暴利!!-占房價的10%以上,或更多!!4\銀行房貸的暴利(以20年的房貸利息來計!)!銀行貸給房奴們的房貸的總利息收入是房價的1/2 ,或更多 !!5\80%的百姓的收入都是1000-2000元/月!!你要工作多少年才能買得起100平方米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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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比較不錯的,商住兩用不限購的房子怎從名字上看,就是既能辦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種產品,但在建築術語中沒有這種稱謂,這只是銷售方根據市場行情和產品的功能來定義的一個不規範的俗稱。商住兩用住宅是soho(居家辦公)住宅觀念的一種延伸。它屬於住宅,但同時又融入寫字樓的諸多硬體設施,尤其是網路功能的發達,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時又能從事商業活動的住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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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式】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所在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在所在地日報發佈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兩次登報費用,由報社收取)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影本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辦理材料】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辦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影本(查驗原件) 5、遺失啟示(整張報紙)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經過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本(查驗原件) 9、法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影本(查驗原件) 備註: 1、第8、9項為單位申請遺失補證時提交,單位所提交的影本須加蓋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須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證明 3、遺失啟示自登報之日起需滿30日,方可申請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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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Reverse Mortgage),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後,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為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2013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按計劃“以房養老”政策會於2014年上半年試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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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1、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該條規定了土地的所有權,分為國家所有和農民集體所有兩種;而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是禁止拍賣的,一般要收歸國有後才能進行出讓;2、 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該條規定了國有土地當中那些可以採用劃撥方式取得,而對於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軍事機關、公共基礎設施等已經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是禁止拍賣的 綜上可以得出,農民集體所有的耕地、宅基地和自留地、林地、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用地、軍事用地、公共設施用地等是禁止拍賣的。 另外,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適用範圍一般為:1、政府出讓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和其他具有競投性的項目用地;2、原經批准劃撥或出讓,因改變土地用途、使用條件等用於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權轉讓申請以拍賣方式進行的用地;4、經法院判決需拍賣用於清償債務的土地使用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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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免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 2、因城市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免征土地增值稅。 國稅發〔2006〕31號:關於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需要而搬遷,納稅人自行轉讓房地產的征免稅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四款所稱: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是指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產生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因“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是指因實施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批准的建設專案而進行搬遷的情況。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 一、關於以房地產投資、聯營的征免稅問題 對於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對以房地產作價入股,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或是對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稅。參見財稅〔2006〕21號) 二、關於合作建房的征免稅問題 對於一方出地,一方出資金,雙方合作建房,建成後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建成後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稅。 三、關於企業兼併轉讓房地產的征免稅問題 在企業兼併中,對被兼併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併企業中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五、關於個人互換住房的征免稅問題 對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 4、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居民個人轉讓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稅。(財稅[2008]137號) 5、加計扣除: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的金額之和,按稅務機關規定的加計扣除標準計算扣除。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6]21號) 一、關於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和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征免稅問題 《條例》第八條中“普通標準住宅”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9]210號)第三條中“普通住宅”的認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制定並對社會公佈的“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住房”的標準執行。納稅人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應分別核算土地增值額。 在本檔發佈之日前已向房地產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並經稅務機關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原來確定的普通標準住宅的標準審核確定,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普通標準住宅,不做追溯調整。 五、關於以房地產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征免稅問題 對於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048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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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基金的歸集。征地時,根據征地面積和區片綜合地價計算出的征地補償總費用應優先支付撫養補助費、自謀職業補助費、自費農轉非和在校大中專生生活補助費、政策性移民隨父母生活的16周歲以下統一農轉非人員生活補助費、原征地撤組轉戶時未安置的16周歲以下人員生活補助費,剩餘的安置補助費作為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基金,區政府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獲市政府批准後應及時向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解繳。具體操作時,區政府設立征地補償費專戶並以村組為單位建立帳冊,獨立核算,以實現征地村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分配比例提取的總體平衡。市財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年終應與各區政府就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金上繳數額予以對帳核實,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基金應繳盡繳、足額到帳。住房拆遷安置方式。依照《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住房拆遷安置方式分為貨幣化加配購安置房方式和產權調換安置方式。具體操作中,被拆遷戶須填寫《被拆遷戶選擇拆遷安置方式申請表》,作為補償安置依據。對遠郊和線型工程等專案征地不適宜實行貨幣化或產權調換安置的,經市政府批准可實行自拆自建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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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指買房不限制購買套數、不限制貸款次數;因為很多地方的房屋價格持續增長,國家實施宏觀調控進行控制房價,規定限制購房套數和貸款數;房價比較低、銷售不好的地方,就不實行限購,提高房屋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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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公攤面積的公式: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套內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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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表》;(二)抵押雙方當事人證明材料。其中,單位申請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個人申請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三)海域使用權抵押合同文本;(四)《海域使用權證書》;(五)海域使用權抵押價值評估資料,包括:1、抵押當事人委託具有評估資質機構出具的海域使用權價值評估報告;2、抵押權人對海域使用權評估價值的認可證明;(六)抵押期限內已足額繳納的海域使用金繳款憑證;(七)屬於為他人擔保抵押的,應提交抵押人、抵押權人和第三人三方簽訂的抵押合同和擔保合同;(八)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委託他人辦理抵押登記的,提交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件;(九)其他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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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個月。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3、【離婚與子女】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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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操作轉按揭有難度的,因為需要一筆墊付資金,一般可以選擇正規的仲介協助完成。希望您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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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規定:“對夫妻共同出資而取得部分產權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參照上述有關解答,予以妥善處理。但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離婚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佈的同類住房標準價,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一《解答》是1996年印發的,此後,已售公房上市,“產權補償”或“價值補償”等房改政策又相繼出臺,而公房一旦進入市場,其房款必然會比房改購房的標準價高得多。如果一方取得標準價一半的補償,而另一方卻擁有價值較大的房屋,將有悖於婚姻法夫妻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處分權的規定。適應情況的變化,離婚分割房改公房時應按房屋的市場價分割,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給予對方的補償費一般應為房屋市場價的一半。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前述解答中還規定:“對夫妻雙方均爭房屋部分產權的,如雙方同意或雙方經濟、住房條件基本相同,可採取競價方式解決。”在雙方同意或雙方經濟、住房條件基本相同的前提下,這也不失為離婚時分割房改公房的一條有效途徑。根據前述規定,夫妻離婚時,房改房應當按照它的實際價值來分割,而不能再按照取得該房產時所付出的購房款來確定房屋的價值。你與周某應當充分考慮前述規定並就住房分割的問題做進一步協商,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則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若起訴到法院,法院亦會按前述規定作出一個公正處理的。(注:婚姻法指的是修正後的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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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一次性繳清土地承包費,你可以要求發包方退回18年的承包費,並按照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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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分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包括財政政策和計畫 經濟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政策; 法律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法規。經濟手段(1)含義: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畫,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而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2)分類:財政政策:發行國債,調整稅收、財政支出等貨幣政策:調節利率、存貸款準備金率等(3)作用:財政政策: 調動企業、經營者和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生產的發展經濟計畫:有利於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對經濟發展起重要調控作用法律手段(1)含義:國家通過制定和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活動的手段(2)市場經濟法制性(3)作用:a。有效維護經濟活動參加者的合法權利;b。調整社會經濟關係;c。規範生產經營者的活動和市場秩序d。保證經濟正常運行行政手段(1)含義:國家通過行政機構,採取行政命令、指示、指標、規定等行政措施調節和管理經濟的手段;(2)特點:直接、迅速;(3)注意:a必須反映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b不能片面強調和過多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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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租金和房價比例很不正常的階段,短時間房價不會大跌,也暫時沒有快速上漲的空間的,既然是丁克到底,又有那麼多處房產,又考慮生活品質和寬度的話,還要考慮未來可能的房產稅,可以考慮賣出地腳相對不好的一套,一部分定存,一部分可以考慮定投基金,這樣既能保證日常所需,又能收益略高。另一部分可以用來自己安排生活和使用。這樣我個人認為,比較合適,也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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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儘量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具體分割方式,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處理。即: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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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崇尚意思自治。你們之間的約定在不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的情況下是受法律保護的。關於延期交房的賠償,沒有國家標準;但是如果由於延期交房給你造成損失,而根據合同約定的賠償數額由無法滿足該損失的,那麼你一樣可以向銷售商繼續主張賠償,該部分賠償不受合同約定的影響。 (樓上老師注意喔,他們之間可是約定了賠償數額計算方法的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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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性質不同,年限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